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宣傳部

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宣傳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九字[2002]66號)和《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廬山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發[2003]1號),保留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宣傳部,為區委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1、根據中央宣傳部、省委宣傳部、市委宣傳部和區委的統一部署,制定全區宣傳工作計畫;指導全區各鄉鎮(街道)、區直各單位的宣傳工作和宣傳文化教育系統制定規定、辦法;協調全區宣傳文化教育系統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2、負責指導全區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
3、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新聞部門的工作,掌握輿論導向,把握宣傳基調,引導社會輿論。對區廣播電視台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4、負責宣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工作;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文化產業的發展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對區文教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5、負責規劃、部署全區思想政治工作和民眾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員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
6、負責規劃和部署全區社會宣傳、企業宣傳、農村宣傳、法制宣傳和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7、負責制定全區對外宣傳工作總體規劃和區內重大問題及突發事件的對外宣傳意見、口徑;負責全區對外網路新聞宣傳的管理工作。
8、按照規定管理宣傳文化教育系統的幹部,指導這些部門領導班子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宣傳文教系統各單位屬區委管理的幹部進行考察,提出意見;制訂全區宣傳文教系統幹部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宣傳文化教育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主管全區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政工幹部的職稱評定工作。
9、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委宣傳部設3個職能科(室):辦公室、理論宣傳科(區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區政府新聞辦公室)、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正科級)。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委宣傳部行政編制5名,機關事業編制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部長1名,副部長2名;文明辦主任1名(正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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