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理事會

世界銀行理事會是世界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各會員國指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每年9、10月份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聯合召開年會。理事通常由會員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正副理事任期均為5年,可以連任。副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時才能行使投票權。理事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決定,但投票權按會員國股份計算,股份占得越多,投票權相應就越大。

理事會須有代表投票權總數2/3以上的理事出席,才構成法定人數。按慣例,年會連續兩年在華盛頓舉行後,第三年輪流在其他會員國舉行。在年會上選出下一屆年會的主席和副主席。理事會的主要職權為:批准接納新會員國;增加或減少銀行股份;暫停會員國資格;裁決執行董事在解釋銀行協定方面發生的爭執;批准同其他國際機構簽訂的正式協定;決定銀行淨收益的分配;批准修正銀行協定等。一般日常業務由執行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由22人組成,選出主席1人,兼任行長。迄今為止,歷任行長均為美國人。行長任期5年,可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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