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作者:(英國)簡·奧斯汀 譯者:萬華 叢書主編:黃祿善
內容簡介
《愛瑪(全譯本)》是英國鄉村中產階級生活的工筆浮世繪,也是簡·奧斯丁最優秀、最成熟、最能代表其風格的小說作品。它以滑稽曲折的情節而獨占鰲頭,講述了一個任性自負的女子如何發現真愛就在身邊的故事。奧斯丁筆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熱情聰明獨立、言談機智風趣,與現代女性心理有靈犀,處處相通。
作品序言
簡·奧斯汀(JaneAusten,1775-1817)以創作愛情和婚姻題材的小說聞名於世,開創了英國家庭小說的先河。縱觀文學史可知,寫此類題材的作家可謂不計其數;與同類題材作家相比,簡·奧斯汀不同的是,她以女性視角專寫女性對待愛情、婚姻問題的認識、見解以及選擇,記錄女性成長的歷程;以至於被奉為“婚姻教母”。
奧斯汀生於英國鄉村小鎮斯蒂文頓一個小康家庭,兄妹八個,她排行第七,終身未婚。據《奧斯汀傳略》記載,奧斯汀天生麗質,臉龐秀美俊俏,身材端莊挺拔,舉止和風度質樸優雅,待人接物和藹得體。父親是當地教區牧師(後來當上教區長),母親也很有文學修養,能寫故事和詩歌。奧斯汀沒有上過正規學校,但良好的親職教育使她多才多藝。她在父母指導下閱讀了大量文學作品,於12歲便開始寫作,那些都是寫在練習本上的打發時間或供家人娛樂的散文、詩歌、戲劇和短篇小說。20歲之前,她已經寫了三卷本練習本,後來被稱為“練習本作品”。1811年,她的處女作《理智與情感》發表,隨後又接連發表了《傲慢與偏見》(1813)、《曼斯菲爾德花園》(1814)和《愛瑪》(1815)。她生前作品都是隱名發表,《諾桑傑修道院》和《勸導》是在她去世後第二年發表的,並署上了作者真名。六部小說雖出版時間先後不一,但都是在簡·奧斯汀25歲之前完稿。她學識淵博而且多才多藝,深諳歷史和哲學,熱愛繪畫藝術,具有出色的繪畫鑑賞能力,她還喜歡跳舞,有極好的音樂素養,多方面的藝術才能給她的小說創作帶來積極的影響。
美國文藝評論家埃德蒙·威爾遜指出:“英國文學史上出現過幾次趣味革命,文學口味的翻新影響了幾乎所有作家的聲譽,唯獨莎士比亞和簡·奧斯汀經久不衰。”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人們對18世紀文化的熱衷,文學上又掀起一股“奧斯汀熱”,並且她幾乎所有長篇小說都被搬上了銀幕。探究“奧斯汀現象”,其原因並不複雜。18世紀末,英國文壇主流盛行感傷小說和哥德式小說,與矯揉造作的感傷主義氛圍和神秘恐怖的哥德式情節不同,奧斯汀善於真實、自然地刻畫她熟悉的鄉村生活。《理智與情感》便是奧斯汀對當時流行的庸俗小說諷刺和滑稽化模擬的作品,但她以出色的藝術技巧把主人公的理性與傷感成功地結合起來,從而使這一老生常談的矛盾關係得到了嶄新而深刻的透視和闡述。那精彩紛呈的人物對白,那洗鍊、流暢的描寫,那絲絲入扣的心理刻畫,無不顯示出奧斯汀的匠心獨運。她謙虛地稱自己描寫的是熟悉的鄉間有閒者日常生活場景,身邊瑣事以及青年男女婚姻等等。她把對“鄉間村莊的三四戶人家”的描寫稱作“二寸象牙”上的雕刻,他們的故事是“茶杯里的風波”。今天,她的自謙從某種程度上說未嘗不是她獨特的藝術才能——她從鎖孔中洞見了一個世界。
18到19世紀,男女兩性問題成為大家普遍關注的焦點。但是在大多數男性作家筆下,女性基本上被描寫成離經叛道的“妖魔”或溫順忍讓的“家中天使”。如英國近代小說的開創者笛福,他的小說《摩爾·弗蘭德斯》的女主人公摩爾就是一個毫無道德觀念、以攫取財富和肉體滿足為生活目的的女性。他的另一部小說《羅克薩娜》中的羅克薩娜靠出賣肉體而獲得巨大財富,甚至殘忍到殺死親生女兒。被稱為英國現實主義小說之父的理查遜,通過對女性心理進行細微而敏銳的把握,闡釋男性的道德和宗教觀念。如1740年的《帕米拉》和1748年的《克拉莉薩》強調的都是女性貞操的寶貴。19世紀的現實主義大師狄更斯,在《老古玩店》里塑造了小耐爾這個順從的“家裡的天使”,在《小杜麗》中描寫了忍辱負重的艾米形象。這期間的另一現象是女性作家和女權運動者的湧現。女性有了超越前人的自覺意識,發出了與男性作品不同的聲音。英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權主義者瑪麗·沃斯通克拉福特在1788年《瑪麗》中激進地提出婦女在政治、情感上完全自由的主張。范·伯尼、伊奇沃斯、英奇巴爾德等作家描寫出身於中上層階級的青年女子遇到的問題以及她們如何調節自身去適應社會。范·伯尼的小說呈現了女子眼中的世界。她指出:女人的身份是由社會通過男人界定的。這些表明,當時女性已經自覺地意識到自我安身立命的根本。但是,奧斯汀的貢獻不是表現男性世界女性的反抗,而在於表現了女性如何適應男性世界,塑造女性自我,更好地安身立命的境遇。
雖然從古希臘以來人們就在追問“自我”這個亘古之謎,但是奧斯汀關注的只是身邊的女性自我,描寫她們對愛情、婚姻的認識和選擇並進而表達女性自我的成長。看起來這是一個不能再小的話題,但實質上,它比起任何宏大敘事都更為現實,更具有普適性,或許這正是作家躋身世界文壇的原因吧。
大多數學者都把《愛瑪》視為奧斯汀的代表作。主人公愛瑪聰明、漂亮、高貴、天性快樂,她是海伯里村中最顯赫、富裕的伍德豪斯家的小女兒。母親早逝,姐姐出嫁,她成了父親的掌上明珠。年輕、熱情、自信的她,最喜歡給人介紹對象,她成功地撮合了家庭教師的婚姻,又主動充當孤女哈麗特·史密斯的保護人,並鍥而不捨替哈麗特物色意中人。
愛瑪先慫恿哈麗特拋棄真心愛她的農夫羅伯特·馬丁而去追求牧師埃爾頓。愛瑪的理由是,馬丁出身農民,地位低下,舉止粗俗,與哈麗特不般配。可是,埃爾頓根本不喜歡哈麗特,他認為哈麗特身份不明,素養欠缺。雖然不滿意愛瑪的撮合,但頗有心計的埃爾頓並不表現出來,他借與哈麗特周旋之機靠近“媒人”愛瑪,並向愛瑪傾訴起愛慕之情。遭到愛瑪拒絕後,他很快娶了一位陪嫁豐厚卻極為世俗的小姐,這讓愛瑪很是瞧不起。埃爾頓的逢場作戲對哈麗特傷害很大,愛瑪一方面安慰已經陷入單相思的哈麗特,一方面重新為哈麗特物色丈夫。其實,愛瑪的好友,理智、優雅的紳士奈特利對此事一直持反對態度,他不斷地提醒衝動、自以為是的愛瑪,指出愛瑪的魯莽、固執己見,但傲慢的愛瑪聽不進去勸告。
多年在外的青年弗蘭克·邱吉爾回到海伯里村,愛瑪又試圖撮合哈麗特和弗蘭克,不料,弗蘭克和同村另一位妙齡少女已秘密訂婚,此時,從失戀中恢復的哈麗特愛上了穩重、身份高貴的奈特利,愛瑪既驚詫弗蘭克的虛偽,又憤怒哈麗特的無知——出身低微,毫無主見,居然高攀幾乎是女性世界中被認為完美的人士奈特利,霎時間她突然意識到自己實際上深愛著奈特利。最後,小說以皆大歡喜結束。愛瑪和哈麗特都獲得了美滿的歸宿:愛瑪和奈特利締結良緣,而哈麗特也接受了馬丁的再次求婚。
在這個沒有動盪、沒有重大事件的情節中,奧斯汀展現的只是幾對青年男女的婚戀選擇,然而正是這種選擇,展現了奧斯汀的婚戀觀念。首先,理想婚姻建立在愛情基礎上。小說中的兩個主要人物是哈麗特和愛瑪。哈麗特缺少主見,受愛瑪愛情觀念的擺布,在愛情上一波三折,最終還是服從了自我內心的聲音,答應了馬丁的再次求婚;而多次申明不找對象的愛瑪也發現自己其實瘋狂地愛著好友奈特利。她們在尋得真愛之後,小說以大團圓結束,表達了真愛是美好婚姻的基礎;其次,財產和門第也是選擇婚姻不可或缺的因素。僅僅有愛是不夠的,弗蘭克的婚姻、埃爾頓的婚姻都建立在財產基礎上,哈麗特最終同意馬丁的求愛,是因為他們出身很般配,而愛瑪和奈特利也是“門當戶對”的一對。此外,奧斯汀很看重個人修養,把它看成擇偶的重要條件之一。埃爾頓娶了有錢但粗俗、誇誇其談的小姐,很遭愛瑪鄙視,甚至當面揶揄過她;愛瑪反對馬丁對哈麗特的求婚,也因為馬丁是個農夫,舉止粗野,缺乏高雅的紳士氣質。
其實,奧斯汀的這種婚戀觀在她的早期作品《傲慢與偏見》中已經顯露出來。該小說圍繞著班奈特太太如何把幾個女兒嫁出去的問題展開情節。幾位小姐不同的婚戀過程表達了奧斯汀對女性婚戀生活的思考。大小姐吉英是位美妙絕倫善良溫柔的淑女,嫁給了從英格蘭北部來的闊少彬格萊先生;二小姐伊莉莎白氣質優雅,體態輕盈,個性活潑而機敏。雖末受到貴族小姐們的“正規教育”,也不十分精通音樂、繪畫等才藝,但出身中產階級家庭,知書識禮,觀察力和判斷力敏銳,最重要的是有尊嚴、有教養。她是姐妹幾個中最出色的一個,常常為缺乏教養的妹妹們而羞愧,為母親的無禮和愚蠢而汗顏。在舞會上,伊莉莎白結識了出身名門世家、家資甚豐且儀表堂堂的達西,可是達西的傲慢深深刺痛了伊莉莎白的自尊,致使伊莉莎白對他懷有固執的偏見。最終,當她意識到達西對自己真心愛慕以後,伊莉莎白放棄了狹隘、自負的偏見,成了豪華的彭伯里的女主人——達西太太。她和達西的故事,非常完美地闡釋了女性擇偶必備“真摯愛情、門第和財產、個人修養”三要素的婚戀觀。伊莉莎白成為小說中最富個性魅力的形象,也是作家筆下理想的女性形象。
三小姐麗迪雅漂亮、熱情、頭腦簡單、輕浮而又虛榮,小小年紀便熱衷於社交,與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軍官韋翰結婚,婚後彼此同床異夢,而且他們為了房租還不得不經常搬家,生活顛簸無序。他們的婚姻既缺少愛情,也沒有經濟後盾;顯然,奧斯汀對他們的婚戀持否定態度。
伊莉莎白的閨中密友夏洛蒂,則是個極為現實與理性的人。因相貌平平又沒有什麼財產,27歲了還待字閨中。拘泥禮節,反應遲鈍,滿口廢話,一臉蠢相,趨炎附勢的柯林斯牧師在向伊莉莎白求婚被拒絕後,即刻移情別戀於夏洛蒂小姐。儘管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求起愛來總是打動不了女人的心,但夏洛蒂卻一口答應,因為“結婚到底是她一貫的目標: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過相當教育的青年女子,總是把結婚當做僅有的一條體面的退路,儘管結婚並不一定會叫人幸福,但總算給她自己安排了一個最可靠的儲藏室,日後可以不致挨凍受飢。她現在就獲得這樣一個儲藏室。”(《傲慢與偏見》)
奧斯汀是位非常現實的作家,非常熟悉那個時代女子的處境。她認為,沒有財產又沒有愛情的女子,選擇一個有財產的人家嫁出去,不失為一個明智的歸宿。
雖然不能用“環境決定”一概而論,但是就奧斯汀的創作看來,我們完全可以聯想到她自身的情感經歷。對婚戀問題的偏愛一方面與作者生活的視野分不開,另一方面也是她親身體驗的表達。奧斯汀一生未婚,卻歷經感情波折。從時間上來看,與《傲慢與偏見》的創作聯繫頗為緊密。奧斯汀創作《傲慢與偏見》之藍本《初次印象》時年僅2l歲,與她偏愛的主人公伊莉莎白同歲。這年,她與一位愛爾蘭青年相愛,但不久這青年人離開了英格蘭,在愛爾蘭娶了位有錢的太太。1801年她26歲時在巴斯(Bath)與一位相貌標緻的青年陷入情網,但不久,此人猝然而亡。1802年27歲的奧斯汀(與小說中夏洛蒂年齡相當)遇到一位頗有財產的莊園繼承人。經過一個漫長的不眠之夜後,奧斯汀毅然拒絕了對她來說沒有愛情的求婚。1808年她33歲時幾乎答應嫁給一個中年牧師但沒有下文。從21歲情竇初開、傾心相愛一直到33歲青春逝去,共有12年時間,作者走過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歲月,卻沒有找到人生伴侶。她也不願意走她筆下人物一樣的道路:沒有愛情,退而求其次,有財產亦可。奧斯汀拒絕沒有愛情的婚姻。不過,這也成就了她最重要的作品《傲慢與偏見》。
奧斯汀在不經意中描述了大量鄉紳階層女子們的婚戀生活,順應男性世界的標準,塑造各種女性在婚戀中的經歷和抉擇,表達她們的願望,記錄她們由情感到理智、由世俗到高雅、由村姑到淑女的成長。這種婚戀觀不具有女性解放的思想,更談不上是對男性世界的反抗,但卻是一種現實的女性自覺意識,更好地在男性世界立足的女性意識。
人物介紹
《愛瑪》中的兩個重要男女主人公是愛瑪和奈特利先生。他們兩人在許多場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幫助別人。
愛瑪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還有些荒誕,她竭力為地位低下的女子尋找社會地位比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裡,結果與她的願望恰恰相反,鬧出許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話。我們或許可以認為,作者這樣處理,正是希望引導讀者嘲笑當時英國社會上那種普遍的惡習。愛瑪是一個聰慧、漂亮、富有、熱情、有知識、有地位的姑娘。但是,她卻勢利、自負、殘忍,總是以自己的想法去安排別人的生活。她缺乏仁慈之心又缺乏自知之明。然而,就是這樣—個身上帶著許多明顯缺點的個性鮮明的主人公,在小說中被奧斯丁在不美化她的前提下,將她塑造得受讀者喜愛。簡·奧斯丁對愛瑪這一人物的刻畫可以說是其作品中“塑造的最深刻的人物形象”。
奈特利先生則以另外的方式幫助別人,譬如在一次舞會上,他看見社會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輕蔑的冷遇時,自己挺身而出,維護她的自尊心,協助她度過難堪局面,對餡上欺下的惡劣行徑進行打擊;他重視哈利特與其地位相稱的馬丁之間的真情相愛,並給與恰當的協助,使他們有機會按照自己的願望喜結良緣。作者始終將奈特利先生這一角色置於比較讓讀者崇拜的地位,無疑希望通過這一人物體現自己一定的社會理想。
作品文摘
伍德豪斯先生期望按照自己的方式進行社交——喜歡朋友到家來看他。由於種種原因——久居哈特費爾德,性格隨意,有錢、有房子、有女兒,他便在家裡召集自己圈子裡的朋友聚會,少與圈外人來往。他厭惡大型聚會,也怕晚回家,這更使他不與太多人交往,除非事先約好。幸運的是,整個海伯里,包括在教區內的朗道爾家,鄰近教區的唐威爾家,尤其是奈特利先生家——都了解他的習慣。當然,在愛瑪的勸說下,他與最要好的朋友吃吃飯也並非偶然。其實,他對晚間聚會還是挺喜歡的,除非他自己認為聚會的對象不適交往。一星期中,愛瑪難得遇到哪天湊不夠一桌,陪他玩玩牌。
出於長久和真摯的尊敬,維斯頓夫婦和奈特利先生經常來訪;而對一位孤獨生活卻耐不住寂寞的年輕人埃爾頓先生來說,想以伍德豪斯先生家雅致客廳中的社交活動以及他可愛女兒的微笑來填補自己閒暇夜晚的空虛寂寞,這種特權決不會使他面臨被趕出門外的危險。
除此之外,還有第二批常客。最常來的人中有貝茲夫人、貝茲小姐和戈達德夫人,三位女士總是哈特費爾德一請就到。她們的馬車頻繁接送,伍德豪斯先生覺得這對於詹姆斯和馬匹來說,並不困難。倘若一年僅有一次這種接送,反而會是一種悲哀。
貝茲夫人是海伯里過去一位牧師的遺孀,年歲已高,每天除了喝茶就是打牌。她和獨生女一起過著簡樸的生活。老人雖不寬裕,可從不給人麻煩,心境愉悅,倍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