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是指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的轉變。 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逐步完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應按規定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轉由失業保險等規範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是指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的轉變。從1998年起,國家開始實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在國有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全部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由財政、企業和社會(主要是失業保險)按照“三三制”原則籌集資金,保障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這是在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採取的一項特殊過渡性措施。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逐步完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應按規定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轉由失業保險等規範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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