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安全生產監督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
二、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考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規劃。
三、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察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四、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處理。
五、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企業的安全評估、安全培訓、安全諮詢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網路建設工作。
六、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的使用情況(以下簡稱“三同時”)。
七、負責特種行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辦理工作;組織企業註冊安全主任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記住教育;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