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殺嬰案

上海殺嬰案

2013年11月27日晚,嬰兒的母親在洗衣機發現死亡的嬰兒,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審訊,雷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因為家庭糾紛,心理失衡,於2013年12月24日9時許將侄子殺害並藏匿在洗衣機中。 2012年7月,弟媳的到來讓雷某的內心開始失衡,逐漸遷怒於弟媳才產下幾個月的寶寶。

案件背景

失蹤嬰兒的家人都是安徽來滬的打工者。嬰兒失蹤時,家人照常在門口做生意,嬰兒放在客廳一部嬰兒推車裡睡覺,面向牆角,背對家人,車背把手上還搭了件黑色的外套遮擋了視線。約9時左右,奶奶發現推車裡的嬰兒失蹤。
除了報警,該戶人家還在網上發布了尋人啟事,以為是人販子趁家長不注意抱走了孩子,而嬰兒的伯母雷某始終保持沉默。
2013年11月27日晚,嬰兒的母親在洗衣機發現死亡的嬰兒,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審訊,雷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因為家庭糾紛,心理失衡,於2013年11月24日早上9時許將侄子殺害並用塑膠袋包裹藏匿在洗衣機中。

案發過程

央視報導,雷某22歲,四川人,與公婆和弟媳之間矛盾由來已久,2012年5月嫁到婆家後產下一女。2012年7月,弟媳的到來讓雷某的內心開始失衡,雷某認為公婆在各方面都偏袒弟媳,於是遷怒於弟媳才4個月大的兒子。她說,“我結婚的時候,公公婆婆給了我4萬6彩禮,但弟媳夫婦結婚時他們要10萬”。
雷某在接受採訪時哭訴著表示:“我就想拿她(弟媳)家寶寶出出氣,然後就把他抱到衛生間里,我聽到我公公回來了,情急之下才用手捂住了他的鼻子和嘴巴,然後我發現寶寶就不動了。我現在想,我也覺得自己好殘忍。”

作案動機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12月10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松江殺嬰案犯罪嫌疑人雷某依法批准逮捕。
案發現場

2013年11月24日10點30分左右,上海警方接到報警電話稱:4個月大的嬰兒在家中“失蹤”了,而整個過程只有“一轉眼的功夫”。
2013年11月27日,警方認定失蹤嬰兒的伯母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審訊,雷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因為家庭糾紛,心理失衡,於2013年12月24日9時許將侄子殺害並藏匿在洗衣機中。
雷某表示:“我就想拿她(弟媳)家寶寶出出氣,然後就把他抱到衛生間裡,我聽到我公公回來了,情急之下才用手捂住了他的鼻子和嘴巴,然後我發現寶寶就不動了。我現在想,我也覺得自己好殘忍。”
據悉,雷某今年22歲,去年五月嫁到婆家後產下一女。2012年7月,弟媳的到來讓雷某的內心開始失衡,逐漸遷怒於弟媳才產下幾個月的寶寶。

處理結論

2013年12月10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松江殺嬰案犯罪嫌疑人雷某依法批准逮捕。
11月27日,警方認定失蹤嬰兒的伯母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審訊,雷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因為家庭糾紛,心理失衡,於24日9時許將侄子殺害並藏匿洗衣機中。
雷某表示:“我就想拿她(弟媳)家寶寶出出氣,然後就把他抱到衛生間里,我聽到我公公回來了,情急之下才用手捂住了他的鼻子和嘴巴,然後我發現寶寶就不動了。我現在想,我也覺得自己好殘忍。”
據悉,雷某今年22歲,去年五月嫁到婆家後產下一女。去年7月,弟媳的到來讓雷某的內心開始失衡,逐漸遷怒於弟媳才產下幾個月的寶寶。

社會影響

復旦大學心理系副主任吳國宏認為,從近兩年發生的數起因家庭糾紛傷害孩子的事件看,加害方的仇恨極少針對孩子,而是將其視作“炸彈”,通過傷害對方最珍視、寄予最多希望的人,來達到泄憤或報復的目的。
“成年人的問題需要成年人自己解決,而不是將孩子作為發泄工具和出氣筒。”吳國宏認為,發生如此家庭悲劇既有個別家庭成員性格、心理的原因,家庭環境的影響,也有社會問題的積累和作用,人們自我修復、自我調適的能力沒有跟上時代要求。全社會應共同探索可行途徑,為一些社會負面情緒增加“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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