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提高的“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總體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開展全民創新全民創業活動的決定》(南發〔2008〕6號精神,進一步推進我縣創業促就業工作,實現創業帶動就業的的倍增效應,把我縣創建成國家級創業型縣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按照縣委、縣政府開展全民創新全民創業活動和加快實施科學發展三年規劃的要求,圍繞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主基調,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建立健全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五大體系”,激活創業主體,完善創業政策,最佳化創業環境,放寬創業領域,保護創業成果,城市充滿創業活力,社會形成創業氛圍,激發全民創業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創業促進就業的倍增效應。
二、目標任務
鼓勵勞動者通過自主創辦生產服務項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在實現自身就業的同時帶動更多勞動者就業。力爭用2年時間,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社會各界主動參與的管理服務和組織領導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創業新機制,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形成全社會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局面。2009年至2010年,我縣全員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以上。創業帶動就業比例為1:5;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達到30%,創業活動對企業成長的貢獻率明顯提高,創業環境滿意度明顯增強。具體目標是要實現“六個一”:
一是樹立創業示範基地。新增2個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1個;建設2個創業示範社區。
二是培育一批創業實體。新增私營企業250家,新增個體工商戶2100戶,企業(個體戶)存活率(存續一年以上)為70%。
三是扶持一批返鄉創業典型。新增返鄉農民工創業品牌基地3家,規模以上返鄉創業經濟實體85家,帶動農民就地就業0.85萬人以上。
四是培訓一批創業“小老闆”。組織開展創業培訓520人,培訓後自謀職業或創業成功率50%以上,大中專技校學生參加創業指導和創業活動的人數達到60%,畢業生當年創業人數達到5%以上。
五是建立一個創業項目庫。針對不同的創業群體,採集開發160個的創業項目。
六是組建一支創業指導專家隊伍。依託縣和項目管理部門等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平台,組織一支10人的創業指導服務專家隊伍。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形成政府促進創業的工作推動機制
成立由縣領導任組長的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人勞社保部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層層分解目標任務,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把工作擺在全縣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時,各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及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的作用。探索建立創業帶動就業的社會化運作機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工作目標任務。
(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不斷改善企業環境
放寬市場準入,切實改善行政管理和辦證手續,強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實有利於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扶持勞動者創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不斷最佳化我縣創業環境。
(三)健全創業培訓體系,提高創業者的創業能力
建立滿足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的創業培訓體系,將所有有創業願望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納入創業培訓,使創業培訓工作形成點多、面廣、覆蓋率高的新格局。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增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加大力度支持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推進創業實訓工作。
(四)構建創業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優質服務
依託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指導服務組織和創業項目庫。根據城鄉創業者的需求,組織開展項目開發、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扶持一批創業示範基地,發揮良好導向和典型作用。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聯動工作機制。
(五)建全工作考核體系,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根據我縣實際工作情況,建立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將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指標作為全縣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之一,作為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實行月統計、季度檢查、半年通報、年度考評,強化部門職責和工作任務,確保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各項工作目標的圓滿完成。
四、工作步驟
分三個階段推進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
(一)2009年1-3月為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開展調研,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明確目標任務,完善工作制度,落實各級各部門職責。
(二)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為組織實施階段。主要工作:
1.認真研究及時完善扶持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組織人勞社保、工商、稅務、財政、總工會、團縣委、婦聯等部門研究促進創業的措施,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靈活性,不斷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
2.加強創業培訓。開展創業師資培訓,提升創業師資的能力和水平。開展面向全體城鄉勞動者的創業培訓,提升創業能力。
3.完善創業服務機制。開展項目開發、開業指導、政策諮詢、小額貸款、後續扶持等創業服務活動。加強創業指導服務平台建設。不斷完善改進各級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工作,提升創業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創業專家隊伍的作用,開展針對性的創業服務活動。完善創業者協會或創業者俱樂部有關章程和制度,定期舉辦創業者沙龍、創業者論壇等,為創業搭建交流創業經驗的平台。
4.建設創業項目庫,舉辦創業項目推介會。在全社會開展“創業金點子”徵集活動,分批由專家進行點評,廣泛收集創業項目,建立創業項目庫。舉辦2場以上的創業項目推介會,開展技能展示、創業指導、現場諮詢、創業講座等活動。
5.創新創業融資機制。深入開展信用社區創建工作,完善評估認定標準,推進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聯動工作模式,降低融資門檻。
6.開展“縣城創業行”主題系列活動。由人勞社保部門牽頭,推進返鄉農民工“鳳還巢”工程,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人勞社保部門、教育部門和共青團配合,結合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舉辦實施“創業進校園”主題活動。由共青團牽頭,教育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配合,組織開展“青春與創業同行”活動。由婦聯牽頭,人勞社保部門配合開展“女性創業就業”活動。由教育、人勞社保等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創業實踐宣傳”活動。由工會牽頭、開展培訓、幫扶下崗職工、困難職工“五一創業”等行動。
7.組織創業競賽活動。在全縣組織由各類創業者參加的創業競賽活動,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
8.開展“創業促就業”宣傳活動。通過加強輿論引導、開展政策宣傳、項目推介、表彰先進等系列活動,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9.開展專項督查。從各相關單位抽調業務骨幹組成檢查組,每半年對各縣區和責任單位進行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保證活動取得實效。
10.舉行“鳳還巢”、“創業進校園”等工作現場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推廣工作成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2010年12月為總結驗收階段。主要工作為總結活動經驗,建立推動我縣創業帶動就業的長效管理制度,通過召開總結表彰會,表彰一批創業帶頭人、創業明星、創業示範基地、創業示範社區、支持創業工作先進單位(個人),舉辦創業成果展,推廣各級各部門先進工作經驗。開展涉及政策環境、公共就業服務等方面的創業環境滿意度調查,改進不足,將我縣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推向深入。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政府辦、人勞社保、財政、發改、民政、稅務、工商、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系列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就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羅志在(兼),副主任莫安才(縣人勞局副局長)、莫文金(縣就業服務中心主任)。
(二)落實責任制。為了確保工作層層有人抓、層層有措施、層層落實責任制,把具體工作落到實處,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及時總結分析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則、統一組織、統一標準、統一實施的要求,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推進。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氛圍。通過電視等新聞媒體,召開座談、講座、知識問答、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大對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的宣傳力度,爭取全社會關心和支持創建工作。
(四)確保工作經費落實到位。要加大對創建工作經費的投入,重點解決就業創業服務平台的網路建設,落實創建所需工作經費,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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