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旅遊事業局是上杭縣人民政府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全縣旅遊市場實行行業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掌握全縣旅遊事業發展狀況,監督、檢查全縣旅遊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方針、政策、法令和計畫的情況。
(二)制訂全縣旅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定列入國家、省和市、縣計畫的旅遊基礎項目,檢查旅遊資金和物資的使用情況。
(三) 研究和推進旅遊業體制改革,完善旅遊市場,
落實旅遊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推動旅遊企業健康發展。
(四)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境內外重大促銷活動,製作旅遊宣傳品,開拓國際和國內旅遊資源市場,開發新的旅遊景點,開闢新的旅遊項目和旅遊線路。
(五)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管理,對旅遊賓館、飯店、定點商場、旅行社、旅遊公司、旅遊定點車船公司、旅遊景區等旅遊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受理國內外遊客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並協助經營單位逐步走向標準化、規範化。
(六)發展國內公民旅遊,負責對國內旅遊、出境(出國)旅遊的管理和指導,管理出境旅遊事務,負責旅遊對外交往和合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杭縣旅遊事業局內設三個職能股。
(一) 人秘股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檔案、檔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人事調動、戶糧、勞動工資的審核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定、聘任;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2、管理局機關檔案收發和來人、來信、來電的接待、信訪和登記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和局領導對檔案批示的督查、落實和辦理。
3、負責局機關的計畫、總結、會議記錄,各種檔案、材料起草、審核和印發;負責機關安全、保密、普法、計生、後勤、接待、衛生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有關事務工作。
4、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旅遊外事政策,管理旅遊行業涉及外國和港澳台地區的事務;負責局系統的外事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