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東南黨辦發〔2010〕32號)和《中共三穗縣委、三穗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穗黨發〔2010〕18號),設立縣統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三穗縣統計局主要職責:(一)依照國家法律、政策和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制定全縣統計現代化發展規劃和統計調查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建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全國統一的統計報表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完善和統一管理全縣各項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各級各部門的統計工作,統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報表工作。
(三)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性的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各級各部門提供決策諮詢或建議。審定、編輯、公布全縣社會經濟發展統計資料,定期發布統計公報。
(四)組織實施各項統計調查和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蒐集、匯總、整理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全縣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統計資料庫網路。負責全縣統計信息網的安全、保密、維修和管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縣小康進程、貧困、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等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監測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縣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及各類單位統計人員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統計繼續教育培訓工作,並依法管理統計證的發放和年檢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做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考核評聘的組織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縣基層統計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網路,不斷推進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
(九)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維護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貴州省統計管理條例》,開展經常性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種統計違法行為,依法行政、依法治數,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統計信息的真實性。
(十)組織全縣統計科研和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統計諮詢服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三穗縣統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行政事務,承擔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務、財務、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業務股(第三產業和能源統計股)
1.組織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的調整與貫徹。
2.負責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的核算、評估和分析;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標準;組織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
3.組織實施全縣經濟、社會、工業、交通、郵電、電力、能源、科技、建築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勞動就業等統計調查和統計資料收集、整理;組織社會經濟發展評價,收集、整理、提供全縣綜合性統計資料;對全縣經濟社會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巨觀決策諮詢建議。
4.負責組織經濟形勢分析和統計新聞工作,定期發布統計信息;負責《統計年鑑》、《經濟要情》等月度資料的編審和統計數據的諮詢服務工作。
5.貫徹國家第三產業有關調查制度和能源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縣第三產業統計調查及能源消費等統計調查工作。
6.蒐集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等統計數據資料;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全縣的能源調查統計數據。
7.負責對第三產業和能源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8.組織指導第三產業及能源的統計基礎建設工作。
9.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