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幼稚園

三無幼稚園

事因據了解,家住通州區的趙某夫婦2007年生下兒子小勇,2011年春,小勇被送往村內一家雙語幼稚園。 李某夫婦則辯稱小勇的死是因自身疾病,幼稚園第一時間將小勇送往醫院,沒有過錯,不該賠償。 通州法院酌定,小勇自身承擔80%責任,李某夫婦承擔20%責任,最終判決李某夫婦賠償小勇父母7萬元。

基本信息

摘要

三無幼稚園
2013年4月27日訊息,通州區一所無登記、無醫師、無保健員的“三無”幼稚園,因一幼男猝死被曝光調查,近日被通州法院判決賠償死者7萬元。

概述

無登記、無醫師、無保健員,通州區一所“三無”幼稚園近日被通州法院判決賠償一名猝死幼兒7萬元。

事因

據了解,家住通州區的趙某夫婦2007年生下兒子小勇,2011年春,小勇被送往村內一家雙語幼稚園。那年暑假,該所幼稚園轉讓給一對來自山西的李某夫婦經營。
三無幼稚園

秋季開學後,趙某夫婦找到了經營幼稚園的李某夫婦,稱因小勇在2009年曾做過植入人工耳蝸手術,希望李某夫婦多加照顧,並每月多交200元費用,李某夫婦一口答應。
去年5月的一個下午,趙某夫婦因加班沒有按時在17時30分接小勇,小勇便在幼稚園同一名小朋友玩。玩耍中,小勇突然倒地,值班人員立即將小勇送往醫院搶救並通知趙某夫婦。當晚,小勇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

經公安機關認定,小勇的死亡不屬於刑事案件。
痛失愛子的趙某夫婦遂將李某夫婦訴至通州法院並索賠40多萬元。李某夫婦則辯稱小勇的死是因自身疾病,幼稚園第一時間將小勇送往醫院,沒有過錯,不該賠償。
經屍檢,小勇是因心內膜彈力纖維增生症、慢性氣管支氣管炎所致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死亡。

判決

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夫婦二人未經登記註冊,也沒按照法律規定配備專業醫師和保健員,兩人擅自開辦幼稚園,不能舉證證明其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故應對小勇的死亡承擔相應責任。另外,小勇死亡的直接原因系自身疾病所致,故小勇應承擔較大的責任比例。通州法院酌定,小勇自身承擔80%責任,李某夫婦承擔20%責任,最終判決李某夫婦賠償小勇父母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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