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區地方稅務局

三水區地方稅務局

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區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佛山市三水區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稅務

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

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副科級)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規範設定4個正股級職能股(室):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繫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畫和稽查計畫;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製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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