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之借刀殺人

三十六計之借刀殺人

三十六計之借刀殺人出自孫子兵法,該計策是指比喻自己不出面,假借別人的手去殺害他人。

計謀典故

子貢借刀殺吳王夫差。

春秋末期,齊簡公派國書為大將,興兵伐魯。魯國實力不敵齊國,形勢危急。孔子的弟子子貢分析形勢,認為唯吳國可與齊國抗衡,可借吳國兵力挫敗齊國軍隊。於是子貢遊說齊相田常。田常當時蓄謀篡位,急欲剷除異己。子貢以“憂在外者攻其弱,憂在內者攻其強”的道理,勸他莫讓異己在攻弱魯中輕易主動,擴大勢力,而應攻打吳國,借強國之手剷除異己。田常心動,但因齊國已作好攻魯的部署,轉而攻吳怕師出無名。子貢說:“這事好辦。我馬上去勸說吳國救魯伐齊,這不是就有了攻吳的理由了嗎?”田常高興地同意了。子貢趕到吳國,對吳王夫差說:“如果齊國攻下魯國,勢力強大,必將伐吳。大王不如先下手為強,聯魯攻齊,吳國不就可抗衡強晉,成就霸業了嗎?”子貢馬不停蹄,又說服越國,派兵隨吳伐齊,解決了吳王的後顧之憂。子貢遊說三國,達到了預期目標,他又想到吳國戰勝齊國之後,定會要挾魯國,魯國不能真正解危。於是他愉偷跑到晉國,向晉定公陳述利害關係:吳國伏魯成功,必定轉而攻晉,爭霸中原。勸晉國加緊備戰,以防吳國進犯。

公元前484年,吳王夫差親自掛帥,率十萬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齊國,魯國立即派兵助戰。齊軍中吳軍誘敵之計,陷於重圍,齊師大敗,主帥國書及幾員大將死於亂軍之中。齊國只得請罪求和。夫差大獲全勝之後,驕狂自傲,立即移師攻打晉國。晉國因早有準備,擊退吳軍。子貢充分利用齊、吳、越、晉四國的矛盾,巧妙周旋,借吳國之刀”,擊敗齊國;借晉國之“刀”,滅了吳國的威風。魯國損失微小,卻能從危難中得以解脫。

原文與譯文

【原典】

敵已明,友未定①,引友殺敵,不自出力,以《損》②推演。

【注釋】

①友未定:“友”指軍事上的盟者,也即除敵、我兩方之外的第三者中,可以一時結盟而借力的人、集團或國家。友未定,就是說盟友對主戰的雙方,尚持徘徊、觀望的態度,其主意不明不定的情況。

②《損》:出自《易經·損》卦:“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孚,信用。元,大。貞,正。意即,取抑省之道去行事,只要有誠心,就會有大的吉利,沒有錯失,合於正道,這樣行事就可一切如意。又有《象》損卦:“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意指“損”與“益”的轉化關係,借用盟友的力量去打擊敵人,勢必要使盟友受到損失,但盟友的損失正可以換得自己的利益。

【釋義】

敵人的情況已經明了,友方的態度尚未確定。利用友方的力量去消滅敵人,自己不需要付出什麼力量。這是從《損》卦推演出的計策。

【淺解】

所謂借刀殺人,是指在對付敵人的時候,自己不動手,而利用第三者的力量去攻擊敵人,用以保存自己的實力;再進一步,則巧妙地利用敵人的內部矛盾,使其自相殘殺,以達到致敵於死地的目的。

【按語】

敵象已露,而另一勢力更張,將有所為,便應藉此力以毀敵人。如:鄭桓公將欲襲鄶,先向鄶之豪傑、良臣、辨智、果敢之士,盡書姓名,擇鄶之良田賂之,為官爵之名而書之,因為設壇場郭門之處而埋之,釁之以雞緞,若盟狀。鄶君以為內難也,而盡殺其良臣。桓公襲鄶,遂取之。諸葛亮之和吳拒魏,及關羽圍樊、裹,曹欲徙都,懿及蔣濟說曹曰:“劉備、孫權外親內疏,關羽得志,權心不願也。可遣人躡其後,許割江南以封權,則樊圍自釋。”曹從之,羽遂見擒。

作品出處

《借刀殺人》選自《三十六計》

《三十六計》或稱“三十六策”,是指中國古代三十六個兵法策略,語源於南北朝,成書於明清。它是根據我國古代卓越的軍事思想和豐富的鬥爭經驗總結而成的兵書,是中華民族悠久文化遺產之一。

“三十六計”一語,先於著書之年,語源可考自南朝宋將檀道濟(?—公元436年),據《南齊書·王敬則傳》:“檀公三十六策,走為上計,汝父子唯應走耳。”意為敗局已定,無可挽回,唯有退卻,方是上策。此語後人賡相沿用,宋代惠洪《冷齋夜話》:“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及明末清初,引用此語的人更多。於是有心人採集群書,編撰成《三十六計》。但此書為何時何人所撰已難確考。

原書按計名排列,共分六套,即勝戰計、敵戰計、攻戰計、混戰計、並戰計、敗戰計。前三套是處於優勢所用之計,後三套是處於劣勢所用之計。每套各包含六計,總共三十六計。其中每計名稱後的解說,均系依據《易經》中的陰陽變化之理及古代兵家剛柔、奇正、攻防、彼己、虛實、主客等對立關係相互轉化的思想推演而成,含有樸素的軍事辯證法的因素。解說後的按語,多引證宋代以前的戰例和孫武、吳起、尉繚子等兵家的精闢語句。全書還有總說和跋。

三十六計是我國古代兵家計謀的總結和軍事謀略學的寶貴遺產,為便於人們熟記這三十六條妙計,有位學者在三十六計中每取一字,依序組成一首詩:金玉檀公策,藉以擒劫賊,魚蛇海間笑,羊虎桃桑隔,樹暗走痴故,釜空苦遠客,屋樑有美屍,擊魏連伐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