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二十四史

一部二十四史

一部二十四史,二十四史,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是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統的史書,故又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簡介

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基本信息

二十四史是我國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總稱。即: 《史記》(漢·司馬遷)、《漢書》(漢·班固)、《後漢書》(南朝宋·范驊)、《三國志》(晉·陳壽)、《晉書》(唐·房玄齡等)、《宋書》(南朝梁·沈約)、《南齊書》(南朝梁·瀟子顯)、《梁書》(唐·姚思廉)、《陳書》(唐·姚思廉)、《魏書》(北齊·魏收)、《北齊書》(唐·李百藥)、《周書》(唐·令狐得分等)、《隋書》(唐·魏徵等)、《南史》(唐·李延壽)、《北史》(唐·李延壽)、《舊唐書》(後晉·劉詢等)、《新唐書》(宋·歐陽修、宋祁)、《舊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歐陽修)、《宋史》(元脫脫等)、《遼史》(元·脫脫等)、《金史》(元·脫脫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張彥玉等)。“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稱即專指“二十四史”。按《四庫全書》的規定,正史類“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經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二十四史總共3249卷,約有4000萬字。它記敘的時間,從第一部《史記》記敘傳說中的黃帝起,到最後一部《明史》記敘到明崇禎17年(公元1644年)止,前後歷時4000多年,用統一的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二十四史的內容非常豐富,記載了歷代經濟、政治、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等各方面的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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