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更天:戌初一刻(總第八十刻) 19:12(青島/杭州等地本地時,北京加一刻、洛陽加二刻、成都加四刻)
二更天:亥初三刻(總第九十刻) 21:36
三更天:子時整(總第一百刻) 00:00
四更天:醜正二刻(總第一十刻) 02:24
五更天:寅正四刻(總第二十刻) 04:48
“鼓角”、“鐘鼓”都是古時用來打更的器具。
電視上打更時人們還會喊著:“天干物燥,小心火燭!”等提示語。
民間雞叫的傳說:一更火 二更賊。 就是說雞在一更天叫 將會有火災 二更天叫有賊。
打更聲律
打落更(即晚上七點十二)時,一慢一快,連打三次,聲音如“咚!——咚!”,“咚!——咚!”,“咚!——咚!”;
打二更(晚上九點三十六),打一下又一下,連打多次,聲音如“咚!咚!”。“咚!咚!”;
打三更(晚上十二點整)時,要一慢兩快,聲音如“咚!——咚!咚!”;
打四更(凌晨兩點二十四)時,要一慢三快,聲音如“咚——咚!咚!咚”;
打五更(凌晨四點四十八)時,一慢四快,聲音台“咚——咚!咚!咚!咚!”。
古代人用的時辰
1、十二時辰制。
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2、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
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
4、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
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於商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覆,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日入後是黃昏,黃昏後是人定,人定後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後是雞鳴,雞鳴後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台北時間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台北時間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台北時間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台北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台北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台北時間09 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台北時間11時至13時)。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台北時間13時至15時)。
【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台北時間15時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台北時間17是至19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台北時間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台北時間21時至23時)。
---------------------------------------------------------------------------------
時辰———十二地支紀一晝24小時為十二時辰:
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午夜1時至3時為“丑時”,後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早上5時至7時為“卯時”,上午7時至9時為“辰時”,9時至11時為“巳時”,11時至下午1時為“午時”,中午1時至3時為“未時”,晚上7時至9時為“戌時”,9時至11時為“亥時”。每個時辰各占兩個鐘頭。可見“從巳時直殺到未時”相當於從上午9時直殺到下午3時”。
更點———古代夜晚有五更,每更又有五點。兩更之間為1.2個時辰,即144分鐘;兩點之間為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凌晨2:24左右開始做飯,4:48左右開船”。“五更三點”即早上6:00(卯時整,上朝時間,故古人上班打卡簽到又稱點卯),“三更四點”即凌晨1:36。
刻———古代用漏壺計時。
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裡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而一晝夜24小時有100刻,即相當於1440分鐘。可見每兩刻之間有14.4分鐘。所以“午時三刻”相當於中午11:31:12左右(台北時間離北京本地時差16分鐘)。
古人將夜裡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
一夜等有五更,兩更之間的時間是1.2個時辰,從晚上七時十二分起更,九時三十六分左右第二更,半夜零時左右第三更,凌晨二時二十四分左右第四更,凌晨四時四十八分左右第五更。
古人把一晝夜分為12個時辰,用12地支表示,每個時辰等於現代的二個小時。古時與現時對照:子時從夜間十一點到次日凌晨一點,丑時從一點到三點,寅時從三點到五點,依此類推,每隔兩小時分別為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戊時、亥時。
“更天”前最大的數字是五,是指三時至五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