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弘志上人歸湖州》

《送弘志上人歸湖州》是唐代詩人李嘉祐的詩詞作品之一。

作者

李嘉祐(?~779?),唐代詩人。字從一。趙州(今河北趙縣)人。天寶七載(748)登進士第,授秘書省正字。肅宗時曾因事得罪,貶江西鄱陽令。與詩人劉長卿相識,有詩交往。後移江陰令。上元二年(761)為台州刺史。代宗大曆六、七年間(771~772),任袁州刺史。卸任後至吳興一帶居住,與當時著名詩僧皎然時相過從。約於大曆末去世。

詩詞正文

山林唯幽靜,行住不妨禪。高月穿松徑,殘陽過水田。
詩從宿世悟,法為本師傳。能使南人敬,修持香火緣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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