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開發法律指南(全四卷) 內容簡介
本書收集了西部十二省市最新頒布、制定及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辦法和實施細則,內容涉及到行政、投資、信貸、財稅、金融、教育、科技、電信、城建、旅遊、環保、勞動爭議等方面。本書可供已在或即將在西部各省市投資、獻策的團體、個人及廣大民眾、機關工作人員參考閱讀,以了解西部各省市的相磁政策,更好的發展西部經濟。
西部大開發法律指南(全四卷) 本書前言
建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三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江澤民總書記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作為基本沼國方略,“依法治國”是經濟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保證和基礎。
當前,隨著國家經濟建設中心的戰略調整,西部大開發即將成為我國經濟的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的源泉所在。西部大開發是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西北人口占我國人口23 %,有眾多的少數民族和長長的邊界,需要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加強團結,鞏固邊疆。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西部大開發尤其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西部大開發有利於我國擴大目前的邊貿規模,進一步向中亞市場開放,有利於促進邊貿雙方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繁榮。
“80年代東南風,90年代西北風,21世紀中國的希望在西部”,這句響亮的口號使西部變得喧鬧起來。“政府搭台,企業唱戲”,民間投資及個人投資的大量湧入,對於把西部市場納入東部市場體系和西部的全面開放發起了很大的作用。但長期以來,西部經濟生活整體相對落後,市場經濟意識和觀念不強,經濟交往缺乏規範。面對大開發帶來的信息流、物資流和人才流的衝擊,以及隨之而來的民事、經濟利益矛盾,確保與投資者的“雙贏”,是西部經濟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在經濟交往中樹立法律意識,規範西部投資市場,使西部以有法律保障的市場形象面對廣大投資者,是西部大開發有利保障。為配合西部大開發,我們組織有關人員編輯、整理了這部《西部大開發法律指南――西部十二省市現行法律法規全集》,以作為人們在西部經濟交往中的法律依據,使廣大公民和企業團體能做到在投資前心中有法投資時有法可依。
為方便廣大讀者查閱書中內容,本書在編輯體例上將編選的內容分為四卷,所有內容均按省選編,第一卷為四川省、重慶市法規,第二卷包括廣西、雲南、貴州三個省法規,第三卷收集了陝西、甘肅、青海三省法規,第四卷內容包括西藏、新疆、內蒙、寧夏四個自治區的法規。本書主要收集了西部十二省市近年來頒布、制定的現仍適用的與西部大開發密切相關的法規、條例等 ,內容涉及到行政、投資、信貸、財稅、金融、教育、科技、電信、城建、旅遊、環保、勞動爭議等領域。
本書在編輯過程中,難免有遺漏,錯誤之處,懇請讀者不吝指教,以便我們在修訂時改正。
編者
2000年8月
西部大開發法律指南(全四卷) 本書目錄
第一卷四川省
重慶市
第二卷
廣西壯族自治區
雲南省
貴州省
第三卷
陝西省
甘肅省
青海省
第四卷
西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