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由國務院於2004年5月19日以國發〔2004〕16號發布,國務院決定再次取消和調整495項行政審批項目。
(1994年7月4日)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清理基本建設項目資金拖... 法規 法規性檔案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國務院關於印發《汽車工業...國家產業政策綱要》的通知(1994年4月12日)國務院關於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