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派”分子劃分標準制定

1957年4月,因極少數資產階級右派反革命分子乘中國共產黨開展整風運動之機,向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進行猖狂進攻,甚至揚言取消黨的領導,實行西方“輪流坐莊”的政黨制度,走資本主義道路。

針對這一情況,1957年7月,毛澤東在南京計畫召集華東各省的省委第一書記開會,研究分析形勢,部署反右派鬥爭。

1957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劃分右派分子標準的通知》。

事件背景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不少人對新的社會制度不能馬上適應,再加上黨和政府的一些工作部門存在著主觀主義,官僚主義作風,這引起了一些民眾的不滿。

1956年下半年,一些地區出現了工人罷工,學生罷課,農民退社等情況。與此同時,國際上出現波蘭、匈牙利事件,也在國內引起了一些人的思想波動。一些領導幹部對此缺乏思想準備,或者束手無策,或者習慣於把一些鬧事問題作為敵我矛盾來處理。

針對這一情況,為了堅定幹部民眾的思想和信心,為了糾正一些幹部的官僚主義、主觀主義的作風,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中央打出了一記漂亮的思想和方針政策的組合拳。

事件經過

1957年2月,毛澤東在擴大的最高國務會議上發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

1957年4月中共中央下發《關於整風運動的指示》,提出這次整風運動的內容是:反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和主觀主義。

1957年6月8日,中共中央發出組織力量反擊右派分子進攻的黨內指示,《人民日報》同日發表題為《這是為什麼?》的社論。一場全國規模的民眾性反右派運動全面展開。

1957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劃分右派分子標準的通知》。

通知內容

《通知》規定的標準是:(1)反對社會主義制度。(2)反對無產階級專政、反對民主集中制。(3)反對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領導地位。(4)以反對社會主義和反對共產黨為目的而分裂人民的團結。(5)組織和積極參加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共產黨的小集團;蓄謀推翻某一部門或者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煽動反對共產黨、反對人民政府的騷亂。(6)為犯有上述罪行的右派分子出主意,拉關係,通情報,向他們報告革命組織的機密。
《通知》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劃為極右分子:(1)右派活動中的野心家、為首分子、主謀分子和骨幹分子。(2)提出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綱領性意見,並積極鼓吹這種意見的分子。(3)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特別惡劣、特別堅決的分子。(4)在歷史上一貫反共反人民,在這次右派進攻中又積極進行反動活動的分子。中央還規定了審查批准的許可權和不應劃為右派分子的6種情形。通知還指出,劃分右派分子要有適當的手續。

事件影響

從當時的形勢和社會環境來看,對於極少數右派反革命分子的進攻實行堅決反擊是完全正確和有必要的。在涉及重大政治原則的大是大非問題上如果不能旗幟鮮明,就會造成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混亂。這方面黨取得的經驗,是寶貴的,有長遠意義的。但是,也應當吸取反右派鬥爭擴大化的教訓,避免黨的政策被某些扛著紅旗反紅旗的人利用,釀成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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