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學校

高等職業學校,高職,高等職業學校的簡稱。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以大學專科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高職,高等職業學校的簡稱。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以大學專科教育為主的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教育主要有兩種形式:高職(高等職業學校)、高專高等專科學校)即普通高等學校里就讀專科專業的學生。高等職業學校是實施高等職業教育的高校,招生對象是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與高中同等學歷的人員,基本學制為三年及以上。高等職業教育目前主要是在專科教育階段進行的職業教育,是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主體。而根據國際教育理念,高職教育隨著科學技術發展將逐漸上移至本科甚至研究生教育。高職是一種教育形式,而非學歷。學歷有專科、本科研究生之分。高等職業學校在對學生進行大學程度文化知識教育的同時,根據職業崗位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實施職業知識與職業技能教育。

高等職業學校分類

我國高等職業學校只有一類:職業技術學院/職業學院,是中國高等院校的一級學院,等同於高等專科學校,並逐漸開始取代高等專科學校。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要內容,在大學錄取順序中為統招第四批、普通專升本招生,也是“三校生”(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單考單招的錄取院校,同時一些普通高校專升本的教學工作也安排在某某大學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學院/職業學院是地方性的高等院校,在沒有地方性大學或學院覆蓋的地方作為籌備地方大學而存在,也可以作為地方性大學或學院的補充。

高等職業學校含義

教育對象

ISCED5B的生源,是完成ISCED3B或ISCED4A課程者。所以進入高等職業教育者,其理論基礎並不一定要求達到完全高中畢業,但其高中階段的課程應側重職業導向,強調專門學科;純為就業作準備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要升入高職院校,則可通過補習過渡課程實現。因此,高等職業教育的教育對象應考慮文化理論基礎與職業實踐基礎兩方面的要求。當然,高等職業教育的招收對象面可以擴大到整個高中階段(第3層次教育)的各類不同學校的畢業生,但重要的是必須首先切實抓好各類不同生源各自的補習階段(第4層次教育),缺啥補啥。

培養目標

主要是使求學者獲得某一特定職業或職業群所需的實際能力(包括技能和知識等),提供通向某一職業的道路。由於5B的課程計畫屬介於普通學科型和直接就業型之間的中間型,其培養目標也就相應地介於學科研究型和直接操作型之間的中間技術型。由於培養目標是最重要的核心內涵,後面還將具體展開專作著重分析。

學習年限

5A的累計教學持續時間從理論上講至少相當全日制3年,但標準學制是4年或更長些;而5B至少有相當全日制2年的持續時間,但通常為2至3年。5B通常比5A短些,但這並不是說5B就僅僅局限於較短的學制,事實上5B的學習年限也如5A一樣有5種需要考慮的學制;(1)2年和3年以下;(2)3年和4年以下;(3)4年和5年以下;(4)5年和6年以下;(5)6年以上。如實行學分制則需將時間與強度合計後作出比較。可見,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習年限應視具體專業要求不等,雖然強調2~3年的短周期,但並不僅限於此而也應按專業需要考慮較長的學程。

授予學歷

由於新版ISCED第5層次將原版中的專科、本科及碩士幾個層次合一,故高等職業教育也應同普通高等教育一樣根據不同的學習年限而有多個學歷層次,至少應包括本科和專科兩個層次在內,而不是僅僅局限於單一的專科層次,更不是比普通專科再低一層的補充學制。我國目前的高等職業教育一般僅限於專科學歷層次,而對本科層次的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無論是決策層還是操作層認識都普遍不足,這一問題在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的定位與內涵之後應予解決。 在上述四方面的核心內涵中,最關鍵的應是培養目標。某一類型教育的培養目標必須與社會人才結構體系中的某一系列和層次的人才相對應,也就是說,對應應該是與某一特定的區域相對應,不能與若干間斷的、不連續的區域相對應。否則,不僅不符合國際教育標準分類,而且更重要的是難以明確地表述高等職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最終必然導致對高等職業教育概念理解的混亂。由此可見,要想嚴格界定高等職業教育的概念,除了必須採用一種較為公認的來自教育內容的分類標準外,還必須採用一種較為公認的來自教育外部的人才結構及分類理論,以與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相互對應。

高職高專的其他規定

一、高職高專教育實行的管理體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國家主要負責高職高專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制訂基本統一的質量標準、管理辦法,編制年度指導性計畫,並進行監督檢查。

二、高等職業教育的學制年限

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管理類專業一般為兩年、工科類專業 一般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業年限適當延長。以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為培養對象的高等職業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5年。

三、高等職業教育的專業設定

高等職業教育根據地區、行業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群) 的實際需要來設定和調整專業,由承辦學校自行確定,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專業口徑可寬可窄,寬窄並存。目前教育部正在著手制訂《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定指南》,以指導高職高專 院校的專業設定工作。

四、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類型和承辦學校

高等職業教育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機制、多種模式的原則辦學。現階段,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學校有:短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專科學校,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內設立的高等職業教育機構或二級學院、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民辦高校等。

五、高等職業教育的教學管理

高等職業教育以適應社會需要為目標,以培養技術套用能力為主線來設計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和培養方案。強調理論教學和實踐訓練並重,畢業生具有直接上崗工作的 能力。同時,許多學校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有關職業技能考核標準,對學生實施職業技能考 核鑑定,使學生畢業時能同時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在校學生的管理參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六、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

高等職業教育的學生修完專業所規定的課程、且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並與普通大學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高職高專院校的專科畢業證書,前一個時期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內芯、並授權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驗印。隨著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高職高專院校的專科畢業證書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由學校頒發。

七、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層次

職業技術教育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而逐步“上移”,這是國際職業技術教育的總趨勢。現階段,我國的職業技術教育主要在專科層次。

八、高職畢業生就業

高等職業教育的畢業生與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一樣不包分配,實行學校推薦、自主擇業。教育部已經發文,本專科畢業生將不再發《畢業派遣證》,而代之以《就業報到證》。就業後可以當幹部,也可以當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政策確定。

九、高職畢業生接受繼續教育的途徑

高等職業教育的畢業生可以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報考本科(普通專升本)、研究生教育, 繼續深造

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評定

高職(專科)畢業:
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可評助理級職稱(助理工程師,助理農藝師等)
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或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可評中級職稱(工程師,農藝師等)

國家職業資格鑑定

高職(專科)畢業:
取得中級技能(四級)職業資格,並從事職業技能工作滿2年,可取得高級技能(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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