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穆魯克王朝

馬穆魯克王朝

馬穆魯克王朝(Sulalah al—Mamalik) 埃及、敘利亞地區外籍奴隸建立的伊斯蘭教政權(1250~1517)。亦譯“麥木魯克王朝”。“馬穆魯克”,阿拉伯語意為“被占有的人”、“奴隸”,故又稱奴隸王朝。

簡介

馬穆魯克王朝馬穆魯克王朝

馬穆魯克王朝(Sulalah al—Mamalik)
埃及敘利亞地區外籍奴隸建立的伊斯蘭教政權(1250~1517)。亦譯“麥木魯克王朝”。“馬穆魯克”,阿拉伯語意為“被占有的人”、“奴隸”,故又稱奴隸王朝。

創始人

創始人謝杰萊·杜爾(Shajarah al-Durr,?~1257)。1249年11月阿尤布王朝第七代素丹薩利赫病逝,其寵妃謝杰萊·杜爾在數月內秘不發喪,趁機左右朝政。1250年,薩利赫之子突蘭沙繼位後不到3個月,因其與謝杰萊及馬穆魯克近衛軍首領政見不同被陰謀殺害。同年,謝杰萊扶持年僅6歲的艾什拉弗·穆薩登位,宣布自己為穆斯林女王,在發行的錢幣上鑄有她的頭像和名字,下令在主麻日聚禮時要穆斯林為她祈禱。因女性稱王不符合伊斯蘭教規,遭到穆斯林的責難,故不久謝杰萊遂與近衛軍首領艾伊貝克結婚,共掌政權。1252年,謝杰萊宣布廢除年幼素丹,由艾伊貝克擔任馬穆魯克王朝第一任素丹,她仍掌握實權。1257年,因宮廷奪權之爭,艾伊貝克和謝杰萊先後喪生,由艾伊貝克之子阿里繼素丹位。

歷史

馬穆魯克王朝歷時200多年,傳位47代素丹。王朝分為前、後兩個歷史時期。前期(1250~1390)由伯海里系馬穆魯克執政,主要為突厥人和蒙古人,素丹大多為世襲,後期(1382~1517)由布爾吉系馬穆魯克執政,主要為塞加西亞人,實行素丹推舉制。王朝強盛時轄地包括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耶路撒冷沿海一帶及希賈茲地區。

征戰

馬穆魯克王朝前期,在素丹古突茲、拜伯爾斯、蓋拉溫先後執政時,在抗擊蒙古人入侵和驅逐十字軍的鬥爭中取得重大勝利。1260年,素丹古突茲(1259~1260在位)及大將拜伯爾斯率埃及軍在約旦河左岸貝桑附近的艾因·扎魯特戰役中大敗蒙古軍。從此遏制了蒙古人對西亞和北非的入侵。馬穆魯克王朝真正的奠基者拜伯爾斯(1260~1277在位)即位後,採取“遠交近攻”的政策,與欽察汗國結盟,與拜占廷修好,集中力量孤立和打擊十字軍。1263年,他從阿尤布家族手中奪取卡拉克作為軍事基地,後搗毀了拿撒勒的神聖教堂。1265年,他攻占愷撒里亞及艾爾蘇夫,守城的慈善院騎士團投降。1266~1268年,拜伯爾斯先後攻占薩費德、雅法、舍基夫·艾爾農和安提俄克等城市,俘虜的十字軍被殺,城堡和基督教堂被毀。1271年,拜伯爾斯攻占慈善院騎土團的堡壘希斯尼·艾克拉德,並占領和摧毀了敘利亞阿薩辛派的麥斯雅德、蓋德木斯等軍事設防要塞。素丹蓋拉溫(1279~1290在位)執政時,繼續抵抗蒙古人和打擊十字軍。蒙古伊兒汗阿八哈乘馬穆魯克人內戰,入侵敘利亞,攻占阿勒頗、哈馬等地。1281年10月,蓋拉溫率埃及軍在霍姆斯戰役中打敗了蒙古軍,收復了敘利亞失地。1285~1289年,蓋拉溫先後攻占十字軍占領的麥爾蓋卜、的黎波里、貝特倫等要地。1290年,蓋拉溫在準備進攻阿克城時去世,其子艾什拉弗繼位。1291年5月,艾什拉弗集中優勢兵力,奪取阿克城,滅耶路撒冷王國,後又攻占十字軍占領的提爾、西頓、貝魯特、安塔爾突斯、阿斯里斯等城市和要塞。至此,十字軍在東方的侵略勢力被徹底清除。馬穆魯克王朝勢力又向南深入努比亞,伊斯蘭教在該地得到進一步傳播。

滅亡

從14世紀末起,馬穆魯克後期絕大多數素丹或懦弱無能,或驕橫暴戾,揮霍無度,權臣及軍隊將領爭權奪利,國家陷於分裂,動亂迭起。1400~1401年,帖木兒率大軍打敗馬穆魯克素丹法拉吉的軍隊,襲擊敘利亞北部後大加洗劫,主要建築被夷為平地。1516年8月,土耳其人在阿勒頗北面的達比格草原戰勝馬穆魯克軍隊,征服了整個敘利亞。1517年1月,奧斯曼帝國素丹賽利姆一世(1512~1520在位)率土耳其軍與馬穆魯克王朝末代素丹突曼貝伊的軍隊在開羅城郊決戰,突曼貝伊全軍覆沒,馬穆魯克王朝滅亡。

制度文化

馬穆魯克王朝實行軍事分封制,把大批土地以“伊克塔”(即采邑)分封給貴族和將領,作為他們平時任職、戰時服役的報酬。後“伊克塔”可作為世襲領地繼承。王朝建有龐大的正規軍和近衛軍,作為統治的支柱。各地長官均由馬穆魯克軍官擔任,掌管地方行政、軍事和稅收大權。王朝前期,經濟在東方居重要地位。興修水利,改進耕作技術,農業相當發達。埃及和敘利亞的銅器、玻璃、紙張、地毯等傳統手工業,達到很高水平。埃及開羅、亞歷山大港、大馬士革商業發達,店鋪林立,商賈雲集,東西交通大開,同東、西方國家進行轉口貿易,從中收取巨額關稅,用以支付行政、軍事和城市建築費用。15世紀起,經濟衰落,使國庫空虛,財政支絀。

宗教

馬穆魯克王朝以伊斯蘭教遜尼派教義為國家宗教穆斯林大多遵奉沙斐儀派教法學說。為確立馬穆魯克人在政治、宗教上統治的合法性,王朝恢復了伊斯蘭教的哈里發制度。1260年素丹拜伯爾斯將阿拔斯朝皇室的後裔艾布·卡西姆推出,經宗教界組成的委員會確認,樹他為“穆斯林的哈里發”,取封號“穆斯坦綏爾”(即求安拉賜勝利者),再由這位哈里發冊封和授權素丹執政。並規定將哈里發和素丹的名字鑄在錢幣上,主麻日聚禮同時向哈里發和素丹祈禱。哈里發主管宗教基金,為素丹主持加冕禮,保管先知穆罕默德的遺物綠色斗篷和拐杖。從1260~1517年,在埃及共有16位傀儡哈里發先後在位。遜尼派四大法學派得到官方承認,設立四大法官制度,各派選派1名總法官。蘇菲主義極其盛行,埃及有巴達維、沙茲里和杜蘇第等教團,在各地建有扎維葉、學校和謝赫陵墓,開羅、坦塔、亞歷山大、大馬士革等城成為蘇菲派的傳教中心。王朝設宗教基金,在各大城市興建清真寺,其中著名的有素丹哈桑清真寺和穆艾葉德·希哈布丁清真寺,其建築藝術受到敘利亞一美索不達米亞學派的影響。除發展清真寺附設的宗教大學外,還在開羅和大馬士革等城市創建有《古蘭經》及聖訓學校、罕百里教法和沙斐儀教法學校,專門培養宗教學者和法官。愛資哈爾大學仍為伊斯蘭世界最高學府。在教義學、教法學、歷史學和醫學等方面均取得重要成就。教法學家伊本·泰米葉,著有500部著作,發展罕百里派的教法學說,提出憑《古蘭經》立教,純潔伊斯蘭教的復古主義主張,成為伊斯蘭復興運動的思想先驅。聖訓學家和法學家哲拉魯丁·蘇尤蒂著有560多種著作,著名的是《古蘭經學》。史學家艾布·菲達撰有《人類史綱要》。史學家伊本·麥格里齊著有《埃及志》。傳記作家伊本·赫里康著有《名人傳記》,記述了865位穆斯林名人的生平,醫學家伊本·拉菲斯著有《醫典解剖學注釋》,闡述了血液小循環的理論。史學家稱馬穆魯克王朝是中世紀最後一個“閃爍著伊斯蘭文明餘輝”的穆斯林國家。
(楊克禮)

阿拉伯民族歷史

阿拉伯人,曾經是住在中東、北非、中亞和小亞細亞的世界性民族。歐洲人稱之為“薩拉森人”。主要分布在西亞和北非阿拉伯國家,占這些國家居民的大多數,還有一小部分分布在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印度尼西亞、衣索比亞、索馬里、查德、坦尚尼亞等國,有2.3億人(2006年)。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