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西土地法

閩西土地法,是1930年閩西革命根據地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過的土地法令。

閩西土地法

是1930年閩西革命根據地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通過的土地法令。其規定沒收一切土地,以鄉為單位按人口平均分配,禁止土地買賣及抵押。分得土地五年後及經3/4以上的農民要求可以重新分配,並確立了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的方法。這一法規有著嚴重的左傾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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