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考試

“職稱考試,更多的是為了充分發掘人才,調動專業人才的積極性。但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一些既有的硬指標,阻礙了這一制度的初衷得到更好實現。”3月2日,全國政協委員施傑做客川網會客廳,今年的兩會,他共帶來了十份提案,其中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俗稱“職稱考試”)改革的提案,頗引人關注,“不管什麼專業,計算機和英語都是必修課。

基本信息

簡介

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在目前中國的現狀下,職稱主要代表社會地位,有高職稱的人享有較高的社會經濟和福利待遇,與實際技能未必有直接關聯。職稱通過申報、評審,由主管部門授予,一般認為決定是否授予職稱是由主管部門領導決定,評審主要是形式。職稱授予方法可參見新語絲網站2011年3月4日刊發的《浙江大學有必要公開一下職稱評審全過程》一文。

職稱申報專業

職稱考試合格證書

一、農牧業: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

二、醫藥工程: 藥品、醫療器械、製藥機械、藥用包裝

三、水產工程: 加工、監測、行銷、管理、開發、生產

四、經濟類 :會計經濟統計經濟管理、工商企業管理、市場行銷、勞動工資、農業經濟、運輸經濟、財稅金融。

五、建築工程:建築師、規劃師(城鄉規劃、建築、建築結構、暖通空調、電氣、概(預)算、環衛工程、堤壩護坡、施工安裝、建築裝飾、岩土工程、工程測量)土木建築、土建結構、土建監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 土 岩 方、風景園林、園藝、園林、園林建築、園林工程、園林綠化、古建築園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裝、建築、建築管理、建築工程、建築工程管理、建築施工、建築設計、建築裝飾、建築監理、裝修裝飾、裝飾、測量、工程測量、電力、電子、電子信息、電子系統、電氣、電氣工程、電氣設備、電氣自動化、工業自動化、製冷與空調維護、暖通、暖通空調安裝、腐蝕與防護、熱能動力、機電、機電工程、機電一體化、光電子技術、化工、化工機械、機械、機械製造、機械設計製造、機械機電、汽車維修、設備安裝、水利、水利水電、水電、水暖、水電安裝、水電工程、給排水、鍋爐、窯爐、路橋、路橋施工、道路與橋樑、隧道工程、計算機技術、計算機及套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築預決算、概預算、結構、結構設計、通信、安全、造價、統計師等

六、計算工程: 計量工程師、質量工程師

七、交通運輸工程:道路與橋樑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交通工程

八、林業工程:土木加工、林產化工、園林綠化、林業區劃、造林綠化、水土保持

九、輕工工程:食品發酵工業、造紙工業、日用化工工業、包裝印刷業

十、冶金工程: 工程師

十一、石油化工工程:工程師

十二、電力工程:工程師

十三、測繪工程:工程師

十四、機械工程: 機械設備、加工工藝、製冷、自動化控制、儀器儀表、電工電氣、設備管理

十五、機械機電類 :機械機電 鍋爐 設備安裝 水利電力 電氣 電子等專業

十六、電子信息工程:電子計算機、通訊設備與系統、電子儀器與測量、電子系統工程、電子材料

十七、律師:高級(一級、二級律師),中級(三級律師) 初助(四律師、律師助工)

十八、地質勘察工程:工程師

十九、廣播電視工程:工程師

二十、紡織工程:工程師

二一、環境保護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化學、環境生物、環境監測

1。機構設定的必要性。建立職稱考試制度,是深化職稱改革的需要。鄧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關於《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中指出:“將來很多職務、職稱,只要考試合格,就應當錄用或者授予。”2。職稱考試工作,必須有專門機構組織實施,成立一個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承擔這方面的工作,以適應和推動職稱考試工作的開展。3。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是為職稱考試服務的事業單位,社會效益大,而無經營性資金收入,所需經費建議由國家全額撥給。以下是職稱考試的分類

財會類

會計從業、初級會計職稱、註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經濟師、精算師、統 計 師、銀行從業、中級會計職稱、註冊稅務師、資產評估師、內審師、審計師、ACCA/CAT、價格鑑證師

工程類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一級建築師二級建築師安全工程師諮詢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質量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公路監理、設備監理、物業管理、岩土工程師、土地估價師、房產經紀人、房地產估價師、投資項目管理、環境影響評價、城市規劃師、室內設計師、安全評價師、土地登記代理人、造價員、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格考試、環保工程師、公路造價師、測繪類(遙感測量、地圖製圖與地理信息工程、測量學)

醫藥類

執業醫師、臨床醫師、臨床助理、中醫醫師、中醫助理、中西醫、中西醫助理、口腔醫師、口腔助理|公衛執業醫師、公共衛生助理醫師、實踐技能、執業護士資格、執業藥師、衛生職稱

主治類

內科主治 | 外科主治 | 婦產科主治

藥學類

初級藥士/初級藥師/主管藥師 | 中藥士/初級中藥師/主管中藥師 | 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臨床醫學檢驗主管技師

護理類

初級護士 | 初級護師 | 主管護師

教育類

技術員級職稱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助理級職稱

(1).碩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初定。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員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5).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6).國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中級職稱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初定。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副高級職稱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正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後,取得副高級職稱,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免考條件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套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本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二)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畫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畫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幹部職稱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27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為: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下面是公務員中的非領導職務: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發展現狀

全國職稱考試始於1990年9月,系原國家人事部(現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為深化職稱改革而建立,共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類,其中公共科目包括外語與計算機,外語考試成績與計算機考試成績將作為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之一。
“申報不同的職稱時,需要通過相應的考試科目數,需取得相應的等級。”施傑總結說,職稱公共考試制度設立於計畫經濟年代,其設立之初是為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綜合技能水平,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其已變成了為評職稱而考試的教條化考試,甚至變相成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水平提高的障礙,“已經失去了其最初設立的意義,因此我認為這一制度應當取消。”
“職稱公共科目考試實用性不強,導致專業技術人員為評職稱而忽略了自身的專業技能的培養,參加考試的人員為了評定職稱,多半都是考前突擊、考完忘記。”施傑表示,“不實用、不需要”已經成為該考試的標籤,他舉例道,對於平時不和英語打交道的工作人員來說,就逼迫人們把原本該放在精煉專業技能的時間和精力轉移到英語考試上,這實際上是一種不計成本的資源浪費。
同時,在具體考試內容上,也存在過時的項目。“甚至有些科目考試人員都不曾聽說,如紅旗LINUXDesktop6.0作業系統仍在計算機等級考試水平考試中,但該技術早已淘汰了。”施傑表示,職稱公共科目考試本身就不能評定專業知識孰優孰劣,但又成為專業技術人員評定職稱的硬性標準,通過這種形式選拔人才,難免有失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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