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財力

聚財力

聚財力表示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獲取財富的能力。聚財力的表達式也反映了經濟活動中財富的分配規律。即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集團),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財富或收入,與其自身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所擁有的財富和環境的富裕程度成正比,與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程度成反比。

基本介紹

聚財力文字

 在聚財力表示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獲取財富的能力。聚財力的大小與下述四大因素有關:
(1)人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用k表示);
(2)人所擁有的財富(用c表示);
(3)人所在環境的財富分布狀況或貧富情況(用w表示);
(4)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用ε表示)。
用公式表示就是:
F=kcw/ε
即,一個人或一個集團的聚財力與其自身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所擁有的財富和環境的富裕程度成正比,與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程度成反比。
由於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收入或分配得到的財富,一般與其掙錢的能力(聚財力)成正比,因此,聚財力的表達式也反映了經濟活動中財富的分配規律。即一個人或一個組織(集團),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財富或收入,與其自身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所擁有的財富和環境的富裕程度成正比,與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程度成反比。
這裡,一個人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收入或分配所得的財富,與他所擁有的財富,是有區別的。收入是一個累積數,它是指一個人在某一段時間裡所獲得的財富的總和;而其所擁有的財富則是指該人在某一時刻所擁有的淨資產。
一、人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k)。
人的素質是指人的智商、體質、知識技能和心理情感等因素構成的總和。
按照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的觀點,人的欲望或需要可分為五個層次:(1)基本的生理需要,如吃、穿、住、行等的需要;(2)安全需要,即希望生活有保障;(3)社會的需要,即感情的需要,愛的需要,歸屬感的需要;(4)尊重感的需要,即需要有自尊心以及受到別人的尊重;(5)自我實踐的需要,即出於對人生的看法,需要實現自己的理想和價值。
所有這些需要匯集成人的欲望,從而決定了人對財富的追求傾向。由於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世界觀等各個方面有所不同,人們的需要也千差萬別,由是導致人們的欲望也各不相同。同時,不同的人,欲望的大小也有差別。而聚財力只與對金錢(財富)的占有欲望有關聯。一個人很可能對藝術有極強的欲望而對金錢毫無興趣。如果一個人遁入空門,對金錢毫無興趣,沒有一絲欲望,那么金錢是不會自動跑到他的手中去的。反之,如果一個人金錢欲望特彆強,那么他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去攫取錢財。
由於在素質和欲望這兩個量中,其中任何一個等於零,就有k=0或F=0。所以,如果我們用k1、k2分別表示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那么就應該有k=k1k2。依此類推,如果用k11、k12、k13、k14分別表示子因素中的人的智商、體質、知識技能、心理情感等因素,也可以得到k1=k11k12k13k14。
由此可見,人的智商、體質、知識技能和心理情感以及對財富的欲望(或觀念)等因素,它們對人的聚財力都有同等重要的貢獻。聚財力公式中的k值實際相當於人的財商。
二、人所擁有的財富(c)。
對什麼是財富,人們的意見還不很統一。這裡我們所說的財富,是指一般的資本、財產或可以變成資本和財產的物品。人的財富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內在財富,即勞動力本身也是財富。每個人的勞動能力是有區別的,有的人勞動能力強,有的人勞動能力弱,他們在出賣各自的勞動力時,所獲得的工資(報酬)也不相同,有的人年薪幾十萬元、上百萬元甚至達千萬元,而有的人的年薪則只有區區幾千元。所以,不同的人其內在財富是有差別的。這裡要強調的是,勞動力與聚財力是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兩個概念,勞動力是一個人的勞動能力。二是外在財富,即人所擁有的財產和物品。擁有較多財富(資本)的人相對於擁有較少財富(資本)的人更容易賺錢。
三、環境中財富數量的多少或環境裡財富的分布密度(w)。
為了進行定量研究,這裡我們來找一種可用數量描述環境富裕狀況的方法。毫無疑問,用單位體積或單位面積里的財富含量,即財富的體密度或面密度就可以很好的反映環境的財富分布情況或環境的富裕程度。當然,用人均擁有的財富數量也能說明環境的富裕程度。但是為了便於將聚財力與萬有引力、庫侖力進行比較,這裡我們選用面密度(實際上是體密度)來表示環境的財富分布狀況。
四、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ε)。
總的來說,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是以信息的形式作用於人的,它們歸根到底還是一種信息,信息對人的聚財力具有約束性。此處添加文本內

定理公式

 在此處F=kc∑(ci/4πεiri2)加

 k、c、∑(ci/4πri2)、ε分別表示人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人所擁有的財富,人所在環境的財富分布狀況或貧富情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用ε表示)。文本內

來源發現

 在此 [1] 張國文.《一種以物理定律為基礎的經濟理論嘗試》.見《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0年第1期:81-85。
 [2]、http://web.cenet.org.cn/web/gwz/index.php3?file=index.php3
處添加文本內

證明方法

 在此如果一個人的素質很差,而且對財富毫無興趣(沒有一點占有欲望),例如一個痴呆者或植物人,其k=0,那么即使其它的三個因素(C,∑ci/4πri2,ε)很好:他所在的環境富得流油,錢很好掙;他也能獲得他所需要的信息;並且有足夠的資本(財富);如果沒有他人的幫助和參與操作,他也難以賺到一分錢,其聚財力F=0。如果一個人喪失了勞動力,既不能從事體力勞動,又不會說不會寫不能從事腦力勞動(c1=0),同時他又身無分文(c2=0),即c=0,那么即使此人其他的條件再好(如能掌握他所需要的一些信息,他所在的環境也十分富裕),他也不會掙到一分錢,其聚財力F=0。如果一個人周圍環境一貧如洗,根本就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例如一個置身於茫茫荒漠之中的人),即∑(ci/4πri2)=0,那么,無論他的素質多么好,也無論他的財富有多么多,此時他也是英雄無用武之地,難以施展他賺錢的才華和本領,其聚財力F=0。如果一個人信息閉塞,對外界的信息一無所知,甚至連自身的有關信息也不清楚,或者社會的道德和規矩很多、政治法律制度很嚴,社會環境根本不允許人們去掙錢,(即ε→∞ 或1/ε=0)那么其他的條件再好,這個人也不能賺錢和賺不到錢,其聚財力也等於零。即F=0。

由此可見,在“人的素質和對財富的占有欲望”,“人所擁有的財富”,“人所在環境的財富分布狀況或貧富情況”,“社會環境(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會道德)和信息等的約束”這四大因素中,或者說在k、c、∑(ci/4πri2)、ε四個變數中,任何一個等於零,都有聚財力F=0。因此,這四個量應該是乘積的關係,而不是加和的關係,由此可將上述四個因素綜合在一起,從而得到:

F∝kc∑(ci/4πεiri2)

或 F=λkc∑(ci/4πεiri2)

這裡λ為比例常數。我們可以進行一定的變換處理,使λ=1,即消除比例常數,從而將上述表達式簡化為

F=kc∑(ci/4πεiri2)處添加文本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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