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鉛

硝酸鉛

硝酸鉛,分子式為Pb(NO3)2 ,為白色立方或單斜晶體,硬而發亮,易溶於水。主要用於鉛鹽、媒染劑、煙花等的製造。鉛及其化合物損害造血、神經、消化系統及腎臟損害。職業中毒主要為慢性。神經系統主要表現為神經衰弱綜合徵、周圍神經病,重者出現鉛中毒性腦病。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硝酸鉛,IUPAC中文名稱為硝酸鉛(II),是鉛的硝酸鹽,通常呈無色晶體或白色的粉末。與其它二價鉛鹽不同,硝酸鉛溶於水。大家通常把金屬鉛或氧化鉛與硝酸反應製得硝酸鉛,再進一步合成其它鉛化合物。在歷史上,硝酸鉛是從中世紀以Plumb dulcis的名字為人們所認識的,那時從金屬鉛或氧化鉛通過硝酸製備硝酸鉛的生產都是小規模的。到19世紀時硝酸鉛在歐洲和美國就被商業化生產,當時主要是用做製造顏料的主要原料,但是因為有毒,所以逐漸被毒性較低的二氧化鈦取代。其它工業用途是作為熱穩定劑在尼龍、聚酯和熱成像紙塗料中使用。大約自2000年左右,硝酸鉛已開始被用於氰化物鍊金法。硝酸鉛具有毒性,是一種氧化劑,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2A類致癌物。因此,它必須以適當的安全措施處理和保存,以防止吸入、誤食和皮膚接觸。因為它的危險性,硝酸鉛的套用限制還在持續審議中。

基本介紹

中文名稱:硝酸鉛

中文別名:硝酸鉛(II)

英文名稱:Lead(II) nitrate

英文別名:Lead(II) nitrate (99.999% Pb) PURATREM; Leadnitratemetalbasis; Lead Ion standard solution Fluka; Lead ion chromatography standard solution Fluka; lead dinitrate; kead(ii) nitrate; Leadnitratewhitextl; Lead nitrate; Lead standard concentrate 10.00 g Pb; lead(2+) dinitrate; nitric acid, lead salt

CAS:10099-74-8

EINECS:233-245-9

InChI=1/2NO3.Pb/c2*2-1(3)4;/q2*-1;+2

分子式:H2N2O6Pb

分子量:333.2257

歷史

從中世紀起,硝酸鉛就作為原料用於含鉛顏料像是鉻黃(鉻酸鉛)、鉻橙(鉻酸鉛跟氧化鉛混合物)以及相關鉛化合物的生產。這些顏料被用於印花布等紡織品的染色。

1597年,德國鍊金術士安德烈亞斯·利巴菲烏斯首次對硝酸鉛做了描述,以plumb dulcis和calx plumb dulcis的名字來命名它,字面意思是"甜蜜的鉛",取自硝酸鉛嘗起來的味道。 雖然最初對此物質的其它性質還不太了解,但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中,人們根據硝酸鉛燃燒時會發出燒爆聲(decrepitation)的性質,把他運用在火柴和特殊炸藥的合成上,例如用硝酸鉛和疊氮化鈉合成疊氮化鉛。

歷史上,生產硝酸鉛的過程是簡單的化學反應。一般是將鉛放入濃硝酸中溶解,隨後的沉澱物便是硝酸鉛。不過,即使生產方法簡單,小規模生產仍然持續了許多世紀,而硝酸鉛(II)作為製造其它鉛化合物原料的商業化生產,到1835年後才有文獻記載。在1974年,美國的鉛化合物,不含色素和汽油添加物,消費量為642噸。

晶體結構

硝酸鉛的晶體結構已經由中子衍射測定出來。其中的鉛原子以立方晶系中面心立方的方式堆積。它的空間群是Pa3Z=4(布拉菲晶格表示法),每個晶胞的邊長784pm。

在此圖中的黑點代表鉛原子,白點代表比鉛原子平面高27pm的硝酸根離子,而藍色點則代表比鉛原子平面低27pm的硝酸根離子。在這個狀態下每個鉛原子皆與12個氧原子產生鍵結,且晶體中全部N–O鍵的鍵長皆一樣,均為127pm。

之前會對硝酸鉛的晶體結構有興趣而去研究它,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基於晶格內部的硝酸根離子在高溫時有可能可以自由的鏇轉,但此預測最後並沒有被證實。

簡介

管制信息

硝酸鉛(易制爆)

本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受公安部門管制。

CAS

10099-74-8

理化性質

物理性質

外觀與性狀:白色立方或單斜晶體,硬而發亮。

相對密度:4.53

pH:3.0~4.0

熔點(℃):470(分解)

相對密度(水=1):4.53

溶解性:易溶於水、液氨,微溶於乙醇。

化學性質

在高熱下則分解為氧化鉛,其溶液遇硫化氫產生黑色沉澱。

基本內容

化學品中文名稱: 硝酸鉛

化學品英文名稱: lead(II) nitrate

中文名稱2: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 582

CAS No.: 10099-74-8

分子式: Pb(NO3)2

分子量: 331.23

作用與用途

玻搪工業用於製造奶黃色素。造紙工業用作紙張的黃色素。印染工業用作媒染劑。無機工業用於製造其他鉛鹽及二氧化鉛。醫藥工業用於製造收斂劑等。制苯工業用作鞣革劑。照相工業用作照片增感劑。採礦工業用作礦石浮選劑。另外,還用作生產火柴、煙火、炸藥的氧化劑,以及分析化學試劑等。

使用注意事項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鉛及其化合物損害造血、神經、消化系統及腎臟損害。職業中毒主要為慢性。神經系統主要表現為神經衰弱綜合徵、周圍神經病(以運動功能受累較明顯),重者出現鉛中毒性腦病。消化系統表現有齒齦鉛線、食欲不振、噁心、腹脹、腹瀉或便秘;腹絞痛見於中度及重度中毒病例。造血系統損害出現卟啉代謝障礙、貧血等。短時大量接觸可發生急性或亞急性中毒,表現類似重症慢性鉛中毒。對腎臟損害多見於急性亞急性中毒或較重慢性病例。

燃爆危險:該品助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無機氧化劑。遇易氧化物立即猛烈反應,著火爆炸。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屬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氮。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霧狀水、砂土。切勿將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嚴重的流淌火災或引起劇烈的沸濺。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或金屬粉末接觸。

小量泄漏: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密封。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製備

由金屬鉛放入熔鉛爐熔化後,用水激成鉛花,再與稀硝酸進行反應,至反應溶液呈淡黃色,澄清後趁熱過濾,把濾液與濃硝酸進行鹽析,經靜置,固液分離製得。

將金屬鉛放人熔鉛爐中熔化後,水激成鉛花或製成鉛皮,再捲成鉛卷。將鉛卷(或鉛花)放人耐酸反應器中,加入約20%稀硝酸,在稍過量鉛的情況下進行反應,至反應液呈淡黃色,溶液濃度約40°Bé為止。澄清後趁熱過濾,除去雜質。清液送入鹽析器,邊攪拌邊加人濃硝酸,即有硝酸鉛析出,攪拌1~2h後靜置,使硝酸鉛結晶下沉,經離心分離,製得硝酸鉛成品。

物質毒性

文獻、期刊報導的毒性作用試驗數據
編號 毒性類型 測試方法 測試對象 使用劑量 毒性作用
1 急性毒性 腹腔注射 大鼠 270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2 急性毒性 靜脈注射 大鼠 93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3 急性毒性 未報告 大鼠 3613 mg/kg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4 急性毒性 腹腔注射 小鼠 74 mg/kg
5 急性毒性 口服 豚鼠 500 mg/kg 1.行為毒性——驚厥或癲癇發作閾值受到影響
2.血液毒性——紅細胞染色異常或影響有核紅細胞
3.營養和代謝系統毒性——體溫下降
6 慢性毒性 口服 大鼠 1200 mg/kg/60D-I 1.血液毒性——其他變化
7 慢性毒性 皮下注射 大鼠 7 mg/kg/7D-I 1.血液毒性——紅細胞染色異常或影響有核紅細胞
2.血液毒性——其他變化
3.生化毒性——抑制或脫氫酶誘導
8 慢性毒性 口服 小鼠 97 mg/kg/27D-C 1.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其他酶
9 慢性毒性 口服 鴨子 43 mg/kg/12W-C 1.生化毒性——抑制或誘導其他酶
10 突變毒性 大腸埃希氏菌 320 umol/L
11 突變毒性 大鼠腹水瘤細胞 5 mmol/L
12 突變毒性 大鼠肝 100 umol/L
13 突變毒性 大鼠 細胞 300 umol/L
14 突變毒性 腹腔注射 小鼠 625 ug/kg
15 突變毒性 腸外 小鼠 200 ug/kg
16 突變毒性 靜脈注射 小鼠 12500 ug/kg
17 突變毒性 腹腔注射 小鼠 10 mg/kg
18 突變毒性 靜脈注射 小鼠 150 mg/kg
19 突變毒性 腹腔注射 小鼠 10 mg/kg
20 突變毒性 小鼠淋巴細胞 450 mg/L
21 突變毒性 倉鼠肺 1700 umol/L
22 突變毒性 倉鼠卵巢 3 umol/L
23 生殖毒性 口服 大鼠 13 mg/kg,雄性配種 6 周前 1.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24 生殖毒性 口服 大鼠 27 mg/kg,雄性配種 6 周前 1.生殖毒性——其他變化
25 生殖毒性 口服 大鼠 43 mg/kg,雌性受孕 1-22 天后 1.生殖毒性——影響新生兒的行為
26 生殖毒性 口服 大鼠 36 mg/kg,雄性配種 10 天前 1.生殖毒性——中樞神經系統發育異常
27 生殖毒性 口服 大鼠 38 mg/kg,雌性受孕 22 周前 1.生殖毒性——中樞神經系統發育異常
28 生殖毒性 口服 大鼠 200 mg/kg,雌性受孕 18 天后 1.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2. 生殖毒性 ——影響新生兒的生化和代謝
3.生殖毒性——新生兒身體變化
29 生殖毒性 腹腔注射 大鼠 50 mg/kg,雌性受孕 3 天后 1.生殖毒性——影響生育能力
30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大鼠 7993 ug/kg,雌性受孕 17 天后 1.生殖毒性——新生兒體重增加量減少
31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大鼠 25 mg/kg,雌性受孕 9 天后 1.生殖毒性——產生額外的胚胎結構 (如胎盤、臍帶)
2.生殖毒性——對新生兒有影響
3.生殖毒性——肌肉骨骼系統發育異常
32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大鼠 39964 ug/kg,雌性受孕 17 天后 1.生殖毒性——影響分娩
2.生殖毒性——其他變化
3.生殖毒性——影響新生兒的行為
33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大鼠 25 mg/kg,雌性受孕 15 天后 1.生殖毒性——植入後死亡率增加
34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大鼠 25 mg/kg,雌性受孕 9 天后 1.生殖毒性——泌尿系統發育異常
35 生殖毒性 睪丸注射 大鼠 6624 ug/kg,雄性配種 1 天前 1.生殖毒性——睪丸,附睪,輸精管發生變化
36 生殖毒性 皮下注射 小鼠 6624 ug/kg,雄性配種 30 天前 1.生殖毒性——睪丸,附睪,輸精管發生變化
37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小鼠 100 mg/kg,雌性受孕 9 天后 1.生殖毒性——植入後死亡率增加
2.生殖毒性——產生額外的胚胎結構 (如胎盤、臍帶)
38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倉鼠 25 mg/kg,雌性受孕 8 天后 1.生殖毒性——植入後死亡率增加
2.生殖毒性——肌肉骨骼系統發育異常
39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倉鼠 50 mg/kg,雌性受孕 8 天后 1.生殖毒性——肌肉骨骼系統發育異常
2.生殖毒性——泌尿系統發育異常
3.生殖毒性——中樞神經系統發育異常
40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倉鼠 50 mg/kg,雌性受孕 8 天后 1.生殖毒性——植入後死亡率增加
2.生殖毒性——胎兒毒性(如胎兒發育不良,但不至死亡)
3.生殖毒性——胚胎或胎兒死亡
41 生殖毒性 靜脈注射 倉鼠 50 mg/kg,雌性受孕 8 天后 1.生殖毒性——心血管循環系統發育異常
2.生殖毒性——機體穩態發育異常
3.生殖毒性——其他發育異常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易燃或可燃物。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3613 mg/kg(大鼠經口)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065

UN編號: 1469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大氣中鉛及其無機化合物的衛生標準(GB 7355-87),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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