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氣象局

河南省氣象局

河南省氣象局成立於1954年初,受中國氣象局和河南省政府雙重領導,其主要職責是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服務;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氣象信息和預報服務;開展雷電災害防禦和氣象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制定及組織實施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等。省氣象局立足為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高氣象服務能力,積極為實現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功立業。

(圖)河南省氣象局河南省氣象局

河南省氣象局成立於1954年初,受中國氣象局和河南省政府雙重領導,其主要職責是為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服務;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氣象信息和預報服務;開展雷電災害防禦和氣象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制定及組織實施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等。省氣象局立足為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高氣象服務能力,積極為實現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功立業。

機構

辦公室

(圖)河南省氣象局河南省氣象局 站點分布

負責省局行政工作運轉的綜合協調。制定省局工作規則、機關工作制度,提出機關職能部門事權劃分及調整意見;安排省局綜合性會議、活動和全局性重大活動;匯總上報緊急重大情況,協助局領導處理突發性問題;負責省局機關局務公開工作;負責省局值班室工作。
組織起草全省氣象工作計畫和總結;組織起草、審核上報省委省政府、中國氣象局的重要檔案;組織起草重要的全省性會議的有關檔案。負責全省氣象部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省局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制度的制定、督查和考核管理工作。
監測網路處
負責氣象監測、信息網路、技術裝備、技術保障的業務管理。負責全省氣象監測和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規劃和組織管理。負責全省監測網路業務改革、發展規劃、計畫的擬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各類氣象台站網的規劃布局方案擬定、實施及觀測場環境保護的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相關軌道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完成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減災處
負責預測預報相關業務工作的歸口管理;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組織協調跨省、跨地區、跨部門的災害性天氣聯防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專業氣象服務和氣象應急保障等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全省預報預測業務服務體系和業務系統建設的規劃制定和組織管理。
計畫財務處
組織編制全省氣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負責全省氣象部門及本級各項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地方氣象事業發展,組織、協調、落實建立健全 雙重計畫財務體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改革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氣象部門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統計等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省局黨組管理幹部的選拔、考核、任免、交流工作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省氣象部門正科級領導幹部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全省氣象部門機構編制、人事勞動計畫的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氣象部門“人才強局戰略”實施方案、人才培養的規劃和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科技幹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草擬全省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省氣象法規建設和行政執法及行政審批工作,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組織全省氣象部門學習、宣傳、普及氣象法及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省氣象事業結構調整的原則、方案,組織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相關的改革工作。
監察審計處(與黨組紀檢組合署辦公)
協助省局黨組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負責全省氣象系統的行政監察和內審工作對全省氣象系統領導幹部執行黨紀、政紀和有關規定的監督。

管理體制

根據中國氣象局審核批准的《河南省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氣發〔 2001 〕 151 號),河南省國家氣象系統各級管理機構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河南省氣象條例》,河南省省級及以下氣象部門財務體制實行與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相對應的國家與地方雙重計畫財務體制,地方氣象事業經費由各級財政負擔。河南省設有常規氣象觀測站119個,包括國家基準氣候站 3個,國家基本站 14個,一般氣象站 102個,部分台站兼有高空探測、輻射、農業氣象、酸雨等觀測業務。其中有9個國家基準(本)站和 2個高空站的觀測資料參加國際交換。

服務項目

1.氣象綜合觀測。 主要包括地面觀測、高空大氣探測、農氣觀測以及太陽輻射、酸雨、紫外線輻射、閃電定位、大
(圖)河南省氣象局河南省氣象局 衛星圖
氣成分等特種觀測。常規地面觀測主要包括降水、溫度、濕度、氣壓、風、地溫等 31種氣象要素。大氣探測主要是運用氣象衛星、天氣雷達以及探空雷達等手段,探測我省從地面到高空20多公里範圍內的 植被、水體、火點、土壤墒情、大霧、凍害等環境因子和 大氣物理狀況變化。
2.天氣預報。天氣預報主要有中期天氣預報(4~10天)、短期天氣預報(12~72小時)、短時天氣預報:0~3小時。天氣預報是氣象部門面向公眾的主要服務項目,每天通過電視、報紙、廣播電台、12121電話、手機簡訊等多種渠道向公眾傳遞天氣信息。隨著氣象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各種先進探測技術的運用,預報準確率的提高,天氣預報正向精細化、個性化方向發展,以不斷滿足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的廣泛需求。
3.氣候預測和氣候影響評價。氣候預測是對10天以上的降水、氣溫變化趨勢作出預測,包括旬、月、季、年、關鍵農事季節等氣候趨勢預測,如汛期短期氣候預測、麥播期天氣趨勢預測等。氣候影響評價包括對過去年、季、月氣候實況對各種生產活動和人民民眾生活的影響進行分析評價,還有對重大工程建設對氣候可能造成的影響評價、氣候資源評估等。
4.農業氣象。農業氣象業務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農作物不同生育期的觀測,進行氣象條件分析,並結合天氣預報,對農作物適播期、未來生長狀況和病蟲害發生髮展的氣象條件作出預報,對農業生產提出趨利避害的建議。還開展了小麥、玉米、棉花等作物的衛星遙感產量預報,其中,小麥產量預報準確率平均在95%以上。
5.衛星遙感服務。利用衛星遙感技術開展對小麥苗情、土壤墒情、森林火災衛星遙感監測服務;結合全球定位技術和地理信息系統,開展對農業、災害、生態環境和資源4大類19個項目的動態監測,特別是在為森林防火、糧食產量預報、秸桿禁燒等工作服務中取得了明顯成效。
6.人工影響天氣。河南省自1988年恢復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全省人影事業有了很大發展,在全國處於領先位置。作業工具主要有高炮、火箭和租用飛機。飛機作業一般在春秋季進行,高炮、火箭作業四季都可進行。河南省共有37高炮297門,車載式火箭發射架287台,地面作業控制面積占全省總面積40%。據國家有關部門評估,人影作業的投入、產出效益在1:20以上。
7.河南興農網信息服務。根據河南農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的需要,我局於2001年開發建設了服務“三農”的河南興農網。經過近4年的建設,我省興農網已建成1個省級、18個市級中心,99個縣級服務中心,近600個鄉鎮興農網服務站,部分行政村、專業戶、鄉鎮企業和大型農貿市場建有信息終端。
8.災害性天氣預警。針對突發性、重大關鍵性災害性天氣,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公眾開展預警信息發布,提出應急處理建議等。如暴雨、冰雹、大風、大霧等災害性天氣來臨時,根據預計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持續時間等發布不同等級的預警信號。
9.專業氣象服務。主要針對電力、交通、糧食等部門和工礦企業、個體用戶的特殊需要,開展專業氣象服務以及防雷檢測、氣象儀器計量檢定、氣象資料查詢服務、氣象科技扶貧等。

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河南

(圖)河南省氣象局河南省氣象局 新址

省氣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河南省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畫;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四)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五)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六)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七)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地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擔中國氣象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服務事項

1.氣象台站的遷站審批;

(圖)河南省氣象局河南省氣象局 工作會議

2.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台站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3.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資質及人員資格審批;

4.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5.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審查;

6.作業組織之間轉讓人工影響天氣專用裝備審批;

7.大氣影響評價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

8.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單位資質審批;

9.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專業設計與施工單位資質審批;

10.防雷裝置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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