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Asian Parliaments for Peace—AAPP)是由亞洲和南太平洋地區島國及部分領土在亞洲的主權國家議會組成的地區性議會組織,於1999年9月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成立。

成立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英文:The Association of Asian Parliaments for Peace—AAPP),是由亞洲南太平洋地區島國及部分領土在亞洲的主權國家議會組成的地區性議會組織,於1999年9月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成立。

宗旨

協會的宗旨和目標是尊重和支持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發展成員國國家間和議會間友好合作關係,促進亞洲乃至整個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協會為成員國議員提供一個相互交流、增進友誼的論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成員

吳邦國主持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執行理事會會議吳邦國主持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執行理事會會議

協會由全體會議(年會)、執行理事會和秘書處組成。協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年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年會每年舉行一次,日期和地點由上一屆年會決定。全會對協會的政策、計畫和管理擁有最後決定權。執行理事會由協會主席、副主席、每個國家議員團的一名代表組成。執行理事會在每次全會期間或在兩屆年會之間召開會議。協會不設常設秘書處,秘書處的工作由承辦年會的東道國議會負責。

截止到2003年8月,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有成員國37個,它們是巴林不丹孟加拉國高棉中國賽普勒斯朝鮮菲律賓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約旦吉里巴斯科威特吉爾吉斯斯坦寮國黎巴嫩馬來西亞馬爾地夫蒙古尼泊爾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達韓國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斯里蘭卡敘利亞泰國湯加土耳其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越南葉門

組織機構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協會由主席、副主席、全體會議(年會)、執行理事會和秘書處組成。

協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會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從當選的那屆全會起,到下一屆全會召開止。首任主席為協會的倡議者、孟加拉國前總理哈西娜,第三屆主席為高棉國會主席拉那烈親王。根據章程規定,李鵬委員長將於2002年4月出任協會主席,並主持第三屆年會。

全會每年舉行一次,日期和地點由上一屆年會決定。全會對協會的政策、計畫和管理擁有最後決定權。東道國承擔必要的組織和籌備全會的費用。與會代表與會費用自理(但從前兩屆年會看,東道國承擔了全部費用,包括與會代表的食宿)。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現任主席、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在馬尼拉舉行的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執行理事會會議

執行理事會由協會主席、副主席、每個國家議員團的一名代表組成。執行理事會在每次全會期間或在兩屆年會之間召開會議。執行理事會會議法定人數必須超過半數,執行理事會儘可能以協商一致作出決定。

協會不設常設秘書處,秘書處的工作由承辦年會的東道國議會負責。第三屆秘書長為高棉國民議會秘書長高平。

協會的經費出自共同基金,其來源目前為成員國的自願捐贈。第二屆年會決定成立共同基金工作組,對基金的總量、額度和管理等問題進行研究,在具體方案出台前,暫由各成員國自願交納1萬美元,以維持協會的正常運行。

歷屆會議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會見菲律賓總統阿羅約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會見菲律賓總統阿羅約
1999年9月1日至4日:由孟加拉國倡議召開的亞洲議員和平與合作大會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舉行。中國、印度尼西亞、高棉等33個亞洲國家的105位議員,以及來自與會國民間組織的38位代表參加了會議。大會宣布成立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孟加拉國總理哈西娜當選為亞洲議會和平協會主席。大會通過了協會章程及有關防止、解決和消除暴力衝突,裁軍和人類安全等問題的一系列決議。

2001年1月22日至24日,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二屆年會在高棉首都金邊舉行。參加會議的有來自26個國家的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成員國和非成員國領導人以及資深政治家、議員和國際組織與機構的代表約150人。大會的主要議題是在亞洲國家和全世界實現和平與合作、保護和尊重人權、提出亞洲國家今後要實施的行動計畫等。會議修改了《章程》,決定不設立常設秘書處,協會秘書長由年會東道國議會秘書長擔任,任期一年。會議還決定成立《亞洲人權憲章》起草委員會和共同基金工作組。高棉國民議會議長拉那烈當選為協會新主席。

2002年4月16日至19日,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三屆年會在北京重慶舉行,來自亞洲39個國家的400多名代表出席會議。大會的主要議題是“和平與發展”。與會代表著重討論共同關心的三個議題:多極化與世界和平;經濟全球化與開發中國家;加強國際合作,推動建立國際政治新秩序。會議討論通過了《亞洲議會和平協會重慶宣言》。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當選為協會新主席。

2003年9月1日至3日: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四屆年會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率團出席,並在開幕式上發表主旨講話 。本屆年會的主題是“亞洲百年和平”,包括中國在內的30多個國家的與會代表就政治、經濟、和平與安全、婦女與青年等問題進行了討論。會議發表了《馬尼拉宣言》。菲律賓國會眾議長德貝內西亞當選為協會新主席。

主要意義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的成立具有重要意義,亞洲議會大會的精神在於它倡導成員國議會之間的團結和包容;亞洲議會大會的生命力在於它承認地區內部的多樣性植根於亞洲的客觀實際;亞洲議會大會的前景在於它積極推動地區和平發展事業,它為未來亞洲合作注入新的動力,將為建設亞洲更美好未來發揮建設性作用。

亞洲議會大會的發展應順應當今亞洲地區形勢,與區域一體化的總趨勢相一致,同時應充分考慮亞洲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制度等方面的多樣性,堅持亞洲特色,促進亞洲團結,循序漸進,穩妥務實;亞洲議會大會應繼續在求同存異、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開展合作,增進成員國之間的聯繫,提升在本地區的綜合影響力,努力促成有關各方通過政治和外交手段解決衝突和分歧,從議會層面推動亞洲一體化進程向前發展。

四項主張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韓國總統府會見韓國總統盧武鉉

第一,推動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國際形勢的變化和人類文明的進步,呼喚一個能反映大多數國家和人民共同利益的國際秩序。我們應逐步調整和改革現有秩序中的不合理、不公正之處,推動實現國際關係民主化。亞洲議會和平協會追求的新秩序,應是各國在政治上相互尊重,共同協商;經濟上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安全上相互信任,共享和平;文化上相互借鑑,共同繁榮。亞洲國家可以率先在這方面進行嘗試,開展合作。

第二,謀求各國的共同發展與繁榮。事實證明,貧困經常成為動盪的誘因,貧富分化往往激化社會矛盾。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應不斷推動地區和全球經濟體系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健康發展,努力形成優勢互補、攜手並進的發展格局。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應進一步促進南南合作,加強南北合作,已開發國家應更多地關心和幫助開發中國家,使各國能共享全球化帶來的好處。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三屆年會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在重慶人民大禮堂閉幕

第三,樹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為核心的新安全觀。當今世界,國與國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安全應是共同的安全。武力不能帶來真正的和平。各國應超越意識形態、社會制度和宗教信仰的差異,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以對話合作增進了解與信任,以和平談判解決分歧與爭端,防止戰爭與衝突。亞洲區域合作雖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已成為鞏固和加強本地區國家關係的主要紐帶。我們應倍加珍惜這一來之不易的局面,積極推動亞洲區域合作機制向新的廣度和深度發展,進一步促進各國政治上互信、經濟上交融、安全上共贏。世界是豐富多彩的。“君子和而不同”,應承認並尊重亞洲和世界的多樣性,通過對話與合作和平解決分歧。亞洲各國和平共處,相互尊重彼此的歷史文化、社會制度和發展模式,相互學習和借鑑有益的經驗,有利於亞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第四,不斷維護和加強聯合國的重要作用。聯合國的誕生與發展,代表了人類社會的進步。在新的形勢下,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仍是維護世界和平的重要法律基礎。大家應悉心維護聯合國的權威,提高聯合國的效率,使之在國際事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未來發展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亞洲議會和平協會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六屆年會2005年在泰國東部城市芭達亞閉幕。會議通過的《芭達亞宣言》呼籲協會成員在促進地區和平、民主、團結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在政治方面,宣言敦促協會各成員重視議會外交作用,加強議會間的多邊合作。宣言說,傳統外交與議會外交均為處理國際事務的重要渠道,加強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的功能對於亞洲地區乃至全世界的持久安全與穩定具有重要作用。此外,通過議會間交流、合作與監督,各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貫徹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準則。

在社會經濟方面,協會各成員應當進一步落實千年發展目標,並加強在減貧和減債等問題上的努力。宣言敦促各成員認真考慮和研究第五屆年會提出的有關建立亞洲減貧基金的倡議。

在和平與安全方面,宣言說,在世界各國都在譴責恐怖主義的背景下,協會各成員應當加強立法,採取有效的綜合手段,與恐怖主義作堅決鬥爭。宣言還呼籲協會各成員在防治傳染病、應對自然災害、打擊人口販賣和毒品走私等問題上作出有效努力。針對禽流感疫情以及愛滋病等問題,宣言認為,各成員之間應當加強協作,互相借鑑有效應對機制,將災害範圍控制在最低限度內。

此外,還敦促協會各成員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婦女兒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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