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井田制度](/img/3/556/nBnauM3X0YzM3QDM5ITOzgDO5MTMygTM3MTNyQTNwAzMxAzLykzLxYzLt92YucmbvRWdo5Cd0FmLxE2LvoDc0RHa.jpg)
“井田”一詞,最早見於《穀梁傳·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夏代曾實行過井田制。商、周兩代的井田制因夏而來。井田制在長期實行過程中,從內容到形式均有發展和變化。井田制大致可分為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與九夫為井而無公田兩個系統。記其八家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載:“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記其九夫為井而無公田者,如《周禮·地官·小司徒》載:“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當時的賦役制度為貢、助、徹。皆為服勞役於公田,其收入全部為領主所有,而其私畝收入全部為個人所有是一種“勞役租稅”。
周行徹法。結合三代賦役之制來分析古時井田之制的兩個系統,其八家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當實行於夏、商時期。其九夫為井而無公田者當始實行於周代。周朝行助法地區仍沿用八家為井之制,惟改私田、公田之數為百畝;而行貢法地區則將原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於人,故有九夫為井之制出現。古時實行易田制(即輪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以上所說井田之制,當為在不易之地所實行者,是比較典型的。至於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為耕作單位進行區劃,已無法推知,井田之間立五溝五塗之界以便劃分土地和進行生產。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發展演變而來,其基本特點是實際耕作者對土地無所有權,而只有使用權。土地在一定範圍內實行定期平均分配。
沿革
![井田溝洫布置圖](/img/9/7cb/nBnauM3XyITN5gTOxMTOzgDO5MTMygTM3MTNyQTNwAzMxAzLzkzLyI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為諸侯百官的俸祿等級單位,又作為控制庶民的計算單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準買賣,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關係去繼承。所謂“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規劃、畝積和疆界的方塊田。長、寬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畝積為百畝,作為一“夫”,即一個勞動力耕種的土地。井田規劃各地區不一致。有些地方採用十進制,有些地方則以九塊方田叫一“井”。因為把九塊方田擺在一起,恰好是一個“井”字形,井田的名稱就是這樣來的。一井的面積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納九百個勞動力;一萬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納九萬個勞動力。在井田的田與田、里與里、成與成、同與同之間,分別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溝、洫、澮;與渠道平行,還有縱橫的通行道,叫徑、畛、途、道。各種渠道的大小、深淺和通道的寬窄,都有一定的規格。
特點
井田制是把耕地劃分為多塊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經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像一個井字。一人耕種大約100畝(約合今70公畝)。100畝為一個方塊,稱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來。一井分為9個方塊,周圍的8塊田由8戶耕種,謂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歸耕戶所有;中間是公田,由8戶共耕,收入全歸封邑貴族所有。但實際上並不是每塊井田都是900畝,還存在諸如800畝,1000畝這樣的特殊情況。井田制的規定一切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即屬於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國最高的統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詩·小雅·北山》所說:“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周王把土地層層分封給諸侯,諸侯將受封土地分賜給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賜其子弟和臣屬。周王對所封土地有予奪之權。各級受封的貴族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轉讓與買賣。受封者還要向國王承擔義務,就是要向國王交納貢賦。
在貴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隸和庶民集體耕種。使用奴隸集體耕作是奴隸制經濟繁榮的主要原因。西周時期,土地被劃分成“井”字形方塊,耕地阡陌縱橫,形同井字,稱為井田。
這種土地的國有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國王代表整個奴隸主階級占有全國所有土地,然後分配給大小奴隸主使用,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和庶民則完全被排除在外。因此,奴隸制國家以及周王,代表的是少數人利益,奴隸制的土地國有制實質上也就是一種土地私有制了。
分類
![最早的土地制度--井田制](/img/7/83b/nBnauM3XwcjN0YjN2MTOzgDO5MTMygTM3MTNyQTNwAzMxAzLzkzL1A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封建領主把距離城市較遠、土質瘠薄的壞田,分給住在野外的庶人。庶人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領主階級瞧不起他們,認為他們最愚蠢,所以也管他們叫“氓”。庶人沒有任何權利,只有給領主耕種井田和服雜役的義務。他們每年要先在領主的大田上勞作,然後才準許去耕種自己作為維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塊土地。因此西周時期“國”“野”對立。
瓦解
原因
![管仲的改革進一步催化井田制](/img/9/718/nBnauM3XygjN5kDNwQTOzgDO5MTMygTM3MTNyQTNwAzMxAzL0kzL3UzLt92YucmbvRWdo5Cd0FmL0E2LvoDc0RHa.jpg)
春秋晚期,井田制逐漸瓦解了。促成這一變革的物質因素,是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是當時生產力水平提高的標誌。中國用鐵始於商代。大概到西周末年,鐵器多起來。大約在春秋初期,已有鐵農具。《國語·齊語》記載管仲向齊桓公建議:“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鋤夷斤欘,試諸壤土。”“美金”是指青銅,“惡金”是指鐵。《管子·海王篇》記載:“今鐵官之數曰:一女必一針一刀,……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銚。”
牛耕也起源於商代。甲骨文有“犁”字。用牛拉犁啟土,在商代就發明了。《國語·晉語》上提到,范氏、中行氏將宗廟的犧牲用來耕田。孔丘的弟子司馬耕字子牛,冉伯牛名耕。晉國有個大力士叫牛耕。牛與耕相連,用作人的名字,反映出牛耕方法在春秋時期得到普遍推廣。
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為人們開闢廣闊的山林,興修大型水利工程,帶來了方便。耕地面積和農業產量大幅度增長了。農業的發展,使一家一戶為單位的小生產和以個體經營為特色的小農階層,有了成為社會基礎的可能。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維耦”的集體勞動形式過時了,而分散的、一個體的、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的封建經濟形式興起了早在西周中期,就有個別貴族為了額外榨取庶民的剩餘勞動,強迫庶民開墾井田以外的空地。這樣開墾出來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畝積,是瞞著公室,不納稅的私有物,叫私田。周恭王時的格伯簋銘文記載格伯用四匹馬換倗生三十畝田,就是明證,因為公田是不允許用來交換的。到西周末期,私田的存在已相當顯著。爭奪田邑、交換土地的記載也多
![牛耕畫像石拓片局部](/img/6/46b/nBnauM3X2gTM0czN0QTOzgDO5MTMygTM3MTNyQTNwAzMxAzL0kzL3EzLt92YucmbvRWdo5Cd0FmLxE2LvoDc0RHa.jpg)
![商鞅變法從法律上廢除井田制](/img/1/13f/nBnauM3X3UTOxIzN3QTOzgDO5MTMygTM3MTNyQTNwAzMxAzL0kzLwgzLt92YucmbvRWdo5Cd0FmLyE2LvoDc0RHa.jpg)
商周時代施行的井田制,土地名義上為國家公有,實則歸國王所有。(按:由於階級社會本身便是私有制,因此井田制的實質是土地私有制,許多教科書為了將其同封建時代的土地政策相區別,誤認為井田制是土地國有,這是不可取的)戰國時期,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廢除了井田制,確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漫長的古代社會裡,社會的主要生產資料—土地,大部分為地主所有,農民占有的土地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