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債

三角債

三角債,是人們對企業之間超過托收承付期或約定付款期應當付而未付的拖欠貨款的俗稱,是企業之間拖欠貨款所形成的連鎖債務關係。通常由甲企業欠乙企業的債,乙企業欠丙企業的債,丙企業又欠甲企業的債以及與此類似的債務關係構成。是一種無秩的開放的債務鏈。企業之間的資金拖欠若波及面太廣,規模過大,則會嚴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同時也會衝擊銀行信貸計畫的執行。巨額的未清償的債務拖款使企業或不能進一步向銀行申請貸款,或難以申請到信貸;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陷入債務死扣之中,每一個企業既不願意償債,它的債權也無法得到清償。三角債還會造成經濟信息的混亂。現在巨觀閉環債權學已經為解決三角債難題提供了整套的解決方式。

基本信息

簡介

三角債三角債
“三角債”是人們對企業之間超過托收承付期或約定付款期應當付而未付的拖欠貨款的俗稱。90年代初,它突然成為中國俄羅斯東歐諸國經濟發展中的一個障礙。在中國,“三角債”其實早在80年代中後期就開始形成,1985年中央政府開始抽緊銀根後,企業賬戶上“應收而未收款”與“應付而未付款”的額度就大幅度上升。到1991―1992年間,“三角債”的規模曾發展到占銀行信貸總額三分之一的地步。

企業之間拖欠貨款所形成的連鎖債務關係。通常由甲企業欠乙企業的債,乙企業欠丙企業的債,丙企業又欠甲企業的債以及與此類似的債務關係構成。企業之間的資金拖欠,有些是正常的商業信用,不可能完全避免,也不應該強行清理。但若波及面太廣,規模過大,則會嚴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同時也會衝擊銀行信貸計畫的執行。此時,企業應主動清欠,銀行也應積極協助。辦法是推進商業信用票據化,專業銀行對企業的商業票據有選擇地承兌和貼現,中央銀行有選擇地進行再貼現。

原因

三角債三角債
一是由於建設項目超概算嚴重,當年投資計畫安排不足和自籌資金不落實,造成嚴重的固定資產投資缺口,形成對生產部門貨款和施工企業工程款的大量拖欠;

二是企業虧損嚴重,擠占了企業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加劇了相互拖欠;三是企業產品不適銷對路或根本無銷路,產品積壓,產成品資金上升,形成投入--產出--積壓--拖欠--再投入--再產出--再積壓--再拖欠,大生產大賠小生產小賠不生產也賠的惡性循環

此外,商品交易秩序紊亂,結算紀律鬆弛,信用觀念淡薄,也加劇了三角債。

後果

由於拖欠,大多數的國營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都面臨收不到毛收入的問題,致使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因缺乏資金而難以擴展生產;巨額的未清償的債務拖款使企業或不能進一步向銀行申請貸款,或難以申請到信貸;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陷入債務死扣之中,每一個企業既不願意償債,它的債權也無法得到清償。此外,“三角債”還會造成經濟信息的混亂:由於拖欠,流動資金更顯不足,在短期信用拆借市場與投資市場上,資金價格則易受黑市操縱;由於經濟效益好的企業也面臨被拖欠的問題,其利潤也就難以實現。結果,本來比較清晰的效益好的企業與效益差的企業之間的界限就會變得模糊不清,就整個經濟而言,會反映成虧損面進一步擴大。令人奇怪的是,即使政府通過注入資金而干預“三角債”,有時並不能使“三角債”縮小(比如1991年的中國),而有時卻收到了明顯的效果(如1992年6月至12月的中國經濟)。

中國企業的大多數也已深深地陷於“三角債”的危機之中。80年代初期和中期,一些國有大企業的廠長經理們嘲笑鄉鎮企業家是“流氓企業家”,而鄉鎮企業也反譏國有大企業的廠長經理養尊處優是“波斯貓”。在80年代後期,高層領導人呼籲“把鄉鎮企業的經營機制引人到國有企業中來”的時候,當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企業已被“三角債”搞得焦頭爛額的時候,民營中小企業的確風光了一段時間。但好景不長,“三角債”的困擾終於降臨到民營企業的頭上。

中國民營企業如今也成為深陷債務危機的一員,這種現象的出現,透露出許多深層次的問題。

首先,市場經濟中商品和貨幣兩者缺一不可,只有商品的往來沒有貨幣在其中,這種市場是不健全的,而依靠舉債度日或賴債發財的行為是犯罪,不是一個真正的民營企業家所為。

其次是敗壞了商德。有過債務經驗的人都知道,整個市場的參與者充滿著欺詐和猜疑,做生意就像搞陰謀活動一樣。你不可以信任任何人,可生意總不是你一個人就能做成的。

再次是敗壞了社會風氣,增加了社會不安定因素。一些民營企業者板不惜動用黑勢力收賬,非法綁架、拘押的事件常有發生。而在經營活動中,偽造假印章、假營業執照、假呈兌匯票、假信用證明、假報關單等等行為更是泛濫成災。一些老闆惡意欠帳,最後一走了之的事件在中國各地也屢見不鮮。

最後是渺視法紀。欠債要還本是天經地義,而一些老闆總是一副無賴相,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你逼急了,小心我用炸藥包炸你房子,找殺手要你的命。就是對方告上了法庭,敗訴後也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總之,債務問題已成為阻礙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大因素。沒有正常的環境,任由惡濁之氣蔓延,誰都會成為犧牲者。

案例

三角債三角債
1990年,由於80年代後期經濟過熱,加之其他諸多原因,中國經濟開始治理整頓,核心問題是清理三角債。1990年4月2日,新華社發布了國務院決議:“當前,由於市場疲軟,產成品積壓,工交生產中流動資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銳,企業、單位之間互相拖欠貨款和前清後欠的現象十分嚴重,已成為影響當前生產正常進行的突出問題,也損害了社會信用。為了緩解這一矛盾,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清理‘三角債’工作。”

由此,各地集中各主要經濟綜合部門力量開展清欠工作。

8月初召開的全國生產工作會議標誌著清理“三角債”進入攻堅階段。李鵬總理說:清理“三角債”工作要繼續進行下去,鄒家華副總理強調指出:各地的清欠工作要由行政首長親自抓。會後發出的通知,指出:國務院把清理“三角債”作為下半年促進經濟形勢進一步向好的方向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清理的時間為,1989年1月至1990年3月31日期間發生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的企業拖欠貨款。清理金額的起點是,對同一付款企業,累計金額為5萬元(收付款單位均是商業企業。起點可為1萬元)。

1991年6月17日,國務院副總理朱鎔基在吉林省考察企業工作時說:“三角債”前清後欠,越欠越多,嚴重妨礙了生產發展和結構調整。他指出,清理“三角債”必須採取一些“硬”措施。

6月19日,李鵬總理在安徽考察期間透露:國務院已經決定由朱鎔基副總理負責清理“三角債”工作,並提出了5項指導意見,首先,要抓緊進行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其次,要重視推銷工作,第三,要進一步進行“三角債”的清理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這一工作的領導。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以清理“三角債”為突破口。第四,要堵住基本建設投資的缺口。第五,要考慮對長期產品積壓的企業進行必要限制。

9月12日至17日,國務院副總理朱鎔基在四川考察時強調,要在全國範圍內打好一場清理“三角債”的攻堅戰。

此後,清理“三角債”掀起高潮。9月21日,安徽省委書記盧景榮要求全省發揚抗洪救災精神,積極做好清理“三角債”工作。在瀋陽市,300餘名律師忙碌在清欠一線。

1992年以後,鄧小平南方視察,清理“三角債”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中國經濟重新啟動,銀根放鬆,解決通貨膨脹的問題逐步取代“三角債”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

案例評析

1、毋庸置疑,清理“三角債”對深化國人對經濟問題的認識,解放思想都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三角債”是指甲方是乙方的債權人,而乙方是丙方的債權人,丙方沒有還給乙方錢,乙方也就沒有錢還給甲方,一旦丙方出現財務危機,乙方和甲方也會跟著陷入財務困難,賒銷是形成三角債的主要原因之一。所謂賒銷是指產業鏈中,上家允許將產品交給下游,下游則在限時內或變現後,再將貨款交還給上家。當下游把貨款給了上游企業時才完成銷售,但也常會出現完成不了銷售的情況,下游企業在貨物變現後仍不還給上游企業,造成上游企業的嚴重損失。由於賒銷和“三角債”的存在,環環相扣的產業鏈變成了一損俱損的債務鏈,只要一環斷裂,接下來的就是整個產業鏈的崩潰,甚至導致一國的經濟蕭條,這就是“三角債”之所以成為中國總理案頭的重中之中的原因。其實,“三角債”並不是中國特有的,許多國家都存在,特別是轉軌中的國家。俄羅斯的“三角債”已經嚴重影響了整個經濟發展。2001年過期債務已經高達35萬億盧布。

2、本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商品交易中的基本規則,但是,當交貨與交錢過程相對分離時,“信用”關係就出現了。信用關係是一種由買賣雙方承認並接受的特殊關係。在這種關係後面,錢與貨的到手時間與空間上有一定的距離,或者是一方交了錢,但要以後才能得到貨,或者是一方交了貨,要在以後才能得到錢。顯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與錢貨到手,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裡有了完全不同的性質,這裡有一個時間與空間分離的發展過程。當交錢一方還沒有得到貨時,他相信賣貨一方一定會遵守交貨的信用,交了錢一定會取到貨;同樣,在一方已經交貨還沒有得到錢時,交貨的一方也確信,雖然已經將貨給了買者還沒有得到錢,但受貨一方一定會守信用,將錢付出的。但在現時生活中,並非如此,一方面,有可能收貨人手中沒有錢,而無法按時支付貨幣,另一方面,有可能收貨人手中有錢,但不願意支付貨款,而挪做他用。無論怎樣“三角債”都是違背“欠債還錢”的原則的,都是欠債不還的表現。在企業投資自主權不斷擴大的今天,企業信用關係也不斷地發展起來了。但由於企業從微觀經濟效益出發,欠債有理、欠債有利,欠債能夠出效益的錯誤觀念不斷滋長,因而導致“三角債”席捲全國。

長期以來,“三角債”成了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許多企業的老闆飽受其煎熬,稱“三角債”為“毒品“,欲罷不能。“三角債”迫使他們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時間追債,三分之一的時間,躲避追債。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的破壞。同時“三角債”也導致了一些企業的經理人的腐敗和墮落。

3、消滅“三角債”的直接手段是縮小賒銷和鋪貨(產品推銷的一種形式,指將產品在短時間內鋪向市場,以求市場覆蓋率。常在新產品推廣期採用,由於新產品尚待接受市場考驗,銷售商不願意冒風險,故常採取賒銷方式)的範圍。消滅“三角債”的根本原因是建立有效的信用機制,這一方面需要加強道德建設,另一方面要加強法治建設。實踐證明,市場經濟中最重的東西不是硬體,即買賣場所。而是那些無形的東西、那些軟體,即交易規則、契約和信用原則。它們才是市場經濟的真正價值所在,是推進市場經濟的發展進程的關鍵。

方案

在設計關於“三角債”的最優解的過程中,經濟學家們已提出了三種解:(1)成立一個“清債中心”;(2)把債權轉化為股權;(3)改革資金市場,建立正常的懲罰制度以確保商業信用的發展。這三個解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有需進一步澄清的必要。

三角債三角債

首先,經驗事實表明:成立“清債中心”,並不必然會解決“三角債”,我們仍然應當弄清,在什麼條件下,“清債中心”可以有效地解決“三角債”?

其次,把債權轉化為股權的建議,可以使部分債務鎖鏈迅速消失,但如全社會都採取這種解法,則會產生兩個問題:(1)對於淨債權企業來說,其出借債務的決策並不等於投資決策,如讓債權轉化為股權,會引起資源誤置,因出借債決策與投資產權決策應遵循不同的規則與約束;(2)變債權為股權的方案並不能緩解流動資金被占用的問題,“三角債”中被拖欠的款項大量是商業信用,占用的主要是企業的流動資金,因此,一旦債權轉化成了股權,淨債權企業仍然沒有得到其急需的流動資金用於正常生產。

第三,改革資金市場與建立懲罰制度的解法有賴於企業制度的真正改革

全國清理“三角債”全面啟動

1991年9月20日,是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決定的固定資產投資拖欠連環清理的第一天。根據全國各地匯總到北京的情況,到21時為止,40個省、市、自治區及計畫單列市已有141億元貸款注入到5094個有拖欠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上,占全國清理“三角債”工作會議確定的貸款注入數的76%,瀋陽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貴州省等省市的清欠貸款已全部注入到位。與此同時,各地同步注入自籌資金29.8億元。這表明,全國清理“三角債”的工作已經全面啟動運行,進入連環清理階段。

此次全國清理“三角債”工作,從8月31日國務院在京召開全國清理“三角債”工作會議到正式啟動,只用了不到20天的時間。各地領導親自掛帥,統一思想,統一行動,表現了很高的工作效率。各地按照國務院清理“三角債”領導小組的要求,抓緊有限的時間進行動員、培訓。計委、經委、銀行、財政等部門夜以繼日地進行拖欠項目審查和清理工作,逐項逐筆地核對項目拖欠情況,力爭儘快辦完資金注入手續,為清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角債三角債
固定資產投資拖欠清理牽涉範圍廣,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關係,情況複雜,操作起來難度也相當大。這樣一個被視為難於入手的問題在這樣短的時間裡便順利啟動,主要在於國務院的決心大,工作紮實。北京市清欠辦主任孫家驥同志說,9月15日他剛剛從報紙上看到國務院要派檢查組到一些地區檢查清欠進展情況的訊息,沒想到16日一早國務院清欠辦的負責同志就來到北京市清欠辦了解清欠情況,下午又到工商銀行基層辦事處檢查。孫家驥說:“有國務院領導的決心和國務院清欠辦這種雷厲風行、紮實的作風,清欠工作不愁完不成。”

一些地方的同志在談到這次清欠工作時深有體會地說,這次清欠同以往相比有改進:一是領導更加重視,準備工作既迅速又紮實。二是清欠方法有改進,先試點後推開,形成拖欠的主要源頭找準了。三是清欠措施配套,注入資金、壓貸掛鈎加上必要的停產、限產,著眼於結構調整。

國務院清欠辦負責同志介紹說,全國清理“三角債”從9月20日到10月20日為連環清欠期。在這個期限內,各地要繼續抓緊清欠資金的注入,特別要抓緊落實自籌資金的注入;同時要督促有拖欠的企業在收到清欠款後,儘快辦理償還欠人款項的手續,使已注入的清欠資金快速運轉。各地專業銀行也要保證注入清欠資金及時匯給專戶,進入連環清欠,不得延誤滯留,更不準擠占挪用。這位負責同志特彆強調,在全國連環清理期間,各地要樹立全局觀念,該向省外付款的要及時付款,不許搞地方保護主義,如有違紀要嚴肅查處,以保證取得更好的清欠效果。

對策

治理三角債對策之一:法院在行動

三角債三角債

一、對在清欠工作中需要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的問題,凡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該院有管轄權的,優先立案優先審理,特別是對債務鏈中的關鍵環節,涉及重點清欠對象的案件,優先執行,使之起到解開一環,鬆動全鏈的作用。

二、嚴格依法辦案,對違反契約無理拖欠貨款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違約責任,保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依法打擊“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不良傾向。

三、結合辦案就案講法,宣傳契約法制,教育企業自覺遵守法律,嚴格履行契約,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特別是深入商貿等重點“三角債”行業宣傳法律,使企業懂得依法管理經濟的重要性和不履行契約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對策之二:立法解開三角債之鏈,讓“死債”活起來

三角債的大量存在主要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一身兼兩任甚至多任。契約法第73條為此確立了代位權制度。其主要內容為:“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債權專屬於債務人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青州市一家機械公司因經營需要,向某銀行借款20萬元,但逾期未還。該在對機械公司的資產、經營狀況審查後,發現情況不妙:該公司因一項重大投資失誤而瀕臨破產。然而調查中有一條線索引起了債權人的注意:機械公司曾與某房屋開發商簽訂標的額為五百多萬元的購房契約,並已按標的額的5%預付購房款25萬元。後該公司因資金不足,無法繼續履行契約,遂同開發商協商,雙方同意終止契約,但預付款至今未退,根據上述情況,銀行按照代位權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法院支持了其請求。

原來,因企業建設建設項目而產生的三角債不但數量多,而且標的大,法院審理後執行難度也大。特別是在年關歲尾,常有民工以死相逼討債的事發生,但建築企業也是苦處沒法說,可以說三角債是很多建築企業的一道難邁的坎。

契約法第二百八十六條雖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定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但在司法實務中難度不小,為此,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無異給建築企業了一道護身符。1999年5月,南陽建安公司承建了青州水泥廠建材批發市場工程,到2001年元月12日該廠破產前共竣工磚混結構平房202間,總建築面積4500平方,總造價221.98萬元;經青州市金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定工程造價為210.9萬元。企業破產前,青州水泥廠已支付南陽建安公司工程款64.2萬元,經南陽建安公司催告,水泥廠未能支付所欠工程餘款。該企業宣告破產後,南陽公司在申報債權的同時,申請人民法院依照《契約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裁定該公司對建築工程行使優先受償權。青州市人民法院根據南陽公司的申請和清算組的審查報告,確認水泥廠欠南陽公司工程款符合契約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享有優先權。後在建材市場進行拍賣時,南陽公司在拍賣所得價款範圍內優先得以受償,並經債權人會議予以通過。由於這一措施的實施,為施工企業挽回了很大的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

對策之三:企業權衡利弊話短長

為化解三角債,許多企業也在積極探索,在筆者調查的幾家企業,強調現錢即時交易無一例外的被為一大法寶。從現金交易到信用交易,這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但我們的現代化企業卻在向最原始的方向倒退,這是缺失的社會信用在作祟,也是市場經濟的一大毒瘤。這對處在賣方市場的企業當然是可行的,但畢竟這樣的企業是太少了。在一家企業,法律事務部配備了八名工作人員,對全廠的契約進行認真審查,其不認可的,企業不給蓋章。我們調查的三家企業都對契約管理制定了嚴格的審查制度。但凡事有利就有弊,談及對交易的影響,一位企業負責人保守估計,銷售額減少40%左右。據悉,我國每年因信用缺失全國損失5000個億,可想其中因“三角債”原因而致數額是多少。

治本之策:建立信用體制

據中國資產新聞報訊息,全程信用管理模式的推出,表明我國已經決心運用世界上先進的信用管理技術,來解決長期困擾我國經濟生活的老大難問題。國家經貿委培訓中心的專家們認為,現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信用銷售已成為商客爭取客戶、擴大銷售額和經營規模的最有效的手段。以信用方式為主的結算方式已日趨成為取代現金結算而占主導地位的企業間交易方式。因而我國企業目前這種傳統、落後的結算方式和信用管理水平,已遠遠不能適應未來國內外市場競爭的需要。我國企業談之變色的“三角債”——企業間互相拖欠問題可望得到徹底解決。

改革開放以來的新辭彙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法制、社會等方方面面快速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也產生和引進了許多新的辭彙,每一個辭彙都記錄了中國發展的一個側面,濃縮著一段中國進步的精彩歷史。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