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步槍兵指用步槍戰鬥的士兵,是部隊中的中流砥柱,他們配備有自動步槍。只要作戰任務是在戰鬥中作為步兵單位壓制敵軍火力。可以結隊作戰,一般配備衝鋒鎗(或步槍)、手榴彈(或其他手擲炸彈)、匕首(還有刺刀)、防具(頭盔、防彈衣等)以及其他作戰中必須的物品(如備用彈夾)。有的還攜帶單兵飛彈。步槍兵是第一個出現的火藥部隊,他們是火力強大的防禦部隊。
城市的戰略資源貯存區中,必須要有硝才能生產步槍兵。
戰爭史上最重大的進展,應該就是火器的發明。火器最早是在公元14世紀時出現,後來便迅速演進,到了17世紀晚期,用燧石點火的毛瑟槍在戰場上已很常見。毛瑟槍隊比較便宜,也很容易訓練,但卻是主宰戰場許多年的騎士的剋星。一支軍隊通常會由毛瑟槍隊、加農炮、以及騎士等軍種混合組成,每個軍種都和另一個軍種互補長短。駐紮在要塞或是城牆後方的一大隊毛瑟槍隊對於進攻的敵人來說,簡直是堅不可摧的。步槍兵一直是主要的火器部隊,直到19世紀時他們才被可連發的來福槍兵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