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借貸便利

中期借貸便利

中期借貸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於2014年9月由中國人民銀行創設。中期借貸便利是中央銀行提供中期基礎貨幣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象為符合巨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可通過招標方式開展。發放方式為質押方式,並需提供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信用債等優質債券作為合格質押品。

中國人民銀行6日發布的報告顯示,2015年累計開展中期借貸便利操作(MLF)21948億元,向金融機構投放中期基礎貨幣,引導其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

2015年各季度分別開展MLF操作10145億元、5145億元、3600億元和3058億元,期末MLF餘額為6658億元。上半年,操作期限均為3個月,利率為3.5%。下半年,將期限延長為6個月,利率為3.35%,為引導金融機構降低貸款利率和社會融資成本,11月又將其利率下調至3.25%。

基本信息

主要內容

當前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不僅面臨來自資本流動變化、財政支出變化及資本市場IPO等多方面的擾動,同時也承擔著完善價格型調控框架、引導市場利率水平等多方面的任務。為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總體平穩適度,支持貨幣信貸合理增長,中央銀行需要根據流動性需求的期限、主體和用途不斷豐富和完善工具組合,以進一步提高調控的靈活性、針對性和有效性。2014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創設了中期借貸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

主要作用

中期借貸便利利率發揮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通過調節向金融機構中期融資的成本來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和市場預期產生影響,引導其向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實體經濟部門提供低成本資金,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市場解讀

中期借貸便利MLF是一個新的創舉,印證了市場關於中期信貸融資工具的猜測。

與常備借貸便利(SLF)相比,區別並沒有明確,只不過中期流動性管理工具更能穩定大家的預期。創設中期借貸便利既能滿足當前央行穩定利率的要求又不直接向市場投放基礎貨幣,這是個兩全的辦法。

中期借貸便利體現了我們貨幣政策基本方針的調整,即有保有壓,定向調控,調整結構,而且是預調、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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