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中文全稱:電子貨物跟蹤單
英文全稱:ELECTRIC CARGO TRACKING NUMBER
特別注意:ECTN申請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否則將導致之前申請的號碼在系統內會失效。
相關規定
根據喀麥隆共和國法令編號00557簽發於11/07/2006,所有運往阿杜/喀麥隆港口的貨物都必須申請ECTN。
如果沒有申請ECTN將視為觸犯喀麥隆共和國的條例,並在目的港自動受到懲罰。
根據多哥國法令凡發貨至多哥國洛美(LOME)港或經此港轉往其他目的地的貨物都必須申請電子貨物跟蹤單(ECTN)。
根據貝寧國法令凡發貨至貝寧科托努 (COTONOU) 港或經由此港轉往其他目的地的貨物都必須申請電子貨物跟蹤單(ECTN)。
申請程式
●告知貴司的詳細聯繫資料,如: 中英文公司名,中英文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電郵地址及聯繫人。
●告知出運資料,如:共出運幾票貨,每票貨的承運詳情(20'或40'櫃,散貨或機動車數量)。
●代辦方將會出發票給貴司以便安排匯款。貴司匯款至代辦方的賬戶.發票內會寫明代辦方賬戶號碼等匯款詳情。
● 根據有關當局的條例,正本跟蹤單必須於船離港10日內簽發。
●待貨物承運後,貴司需填定申請表格並連同提單副本及商業發票一起電郵或傳真給代辦方,以便製作ECTN草本供貴司核准。貴司必須仔細查閱並核准。
● 待貴司核准ECTN草本後,代辦方將此ECTN發給當局批覆。ECTN一旦批覆後不能作出任何修改。
● 當局批覆後的ECTN正本(PDF格式)將以電郵發給貴司。貴司需將些檔案列印出來或將附屬檔案轉發給卸貨港收貨人,貨代或船公司等。
●ECTN正本一式五聯。代辦方將以電郵告知如何分配給有關單位。貴司必須嚴格地遵守當局的指示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