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外觀與性狀 | 無色透明單斜結晶或粉末 | 沸點(℃) | 無資料 | 燃燒熱(kJ/mol) | 無意義 |
相對密度(水=1) | 1.9 |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 無資料 | 臨界溫度(℃) | 無意義 |
熔點(℃) | 45 | 飽和蒸氣壓(kPa) | 無資料 | 臨界壓力(MPa) | 無意義 |
爆炸下限%(V/V) | 無意義 |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 無資料 | 閃點(℃) | 無意義 |
溶解性 | 易溶於水、液氨、丙酮、醇、乙醇,不溶於濃硝酸 | 爆炸上限%(V/V) | 無意義 | 引燃溫度(℃) | 無意義 |
主要用途 | 用於製造煙火、炸藥、火柴、肥料等 | 其它理化性質 |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 LC50 | 無資料 |
穩定性 | 強還原劑、強酸、磷、鋁、硫 | 毒理學資料 | 急性毒性,亞急性和慢性毒性,刺激性,致敏性,致突變性,致畸性,致癌性 | ||
LD50 | 3900 mg/kg(大鼠經口) | 生態學資料 |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
危險性概述
健康危害: 吸入本品粉塵,對鼻、喉及呼吸道有刺激性,引起咳嗽及胸部不適等。對眼有刺激性。長期反覆接觸粉塵對皮膚有刺激性。
燃爆危險: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1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 戴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護: 戴氯丁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安全防護眼鏡,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酸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應與還原劑、酸類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或金屬粉末接觸。小量泄漏: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用塑膠布、帆布覆蓋。然後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強氧化劑。受熱分解,放出氧氣。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屬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燃燒分解時, 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有害燃燒產物: 氮氧化物。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霧狀水、砂土。切勿將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嚴重的流淌火災或引起劇烈的沸濺。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057 UN編號: 1454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3 包裝方法: 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 毫米,每桶淨重不超過50公斤),零擔再裝入透籠木箱;塑膠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製取
常將碳酸鈣投入硝酸中製取硝酸鈣:
CaCO3 + 2HNO3 → Ca(NO3)2 + H2O + CO2↑
用途
檢定硫酸鹽和草酸鹽。配製基礎培養基。製造其他硝酸鹽、白熾燈罩、焰火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
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硝酸鈣 ≥99.0% 13477-34-4
硝酸鈣不能和什麼化肥混用
硝酸鈣[Ca(NO3)2·4H2O]通常由石灰石和硝酸中和而得,也可以是硝酸磷肥生產物的一種副產品,含氮量僅為13%,為固體氮肥中含氮量最低的品種。硝酸鈣的外觀為白色或略帶其它顏色的細小晶體,吸濕性較強,容易結塊,易溶於水,水溶液呈酸性反映,溶解度受溫度影響極小,為生理鹼性肥料。它含有豐富的鈣離子,連年施用不僅不會使土壤的物理性質變壞,還能改善土壤的物理性質。硝酸鈣最適宜施用於甜菜、馬鈴薯、大麥、麻類等作物;而且也廣泛地適用於各類土壤。特別是在缺鈣的酸性土壤上,施用硝酸鈣其效果會更好。
硝酸鈣的使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較宜作旱田的追肥。但需要注意,硝酸鈣的肥料養分較易流失,可少量分次施用,且一般不要在雨前施用。
(2)作基肥時,可與腐熟的有機肥料、磷肥(過磷酸鈣)、鉀肥配合施用,這樣做可以明顯地提高肥效。
(3)由於硝酸鈣的含氮量較低,使用中它的用量要比其它氮肥的用量要多一些。
使用硝酸鈣時主要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對於水田而言,南方大多數地區不宜施用,因為硝酸鈣屬於硝態氮,易隨水淋失。
(2)不能與新鮮的廄肥、堆肥混用,因為肥料發酵過程中生成的有機酸,會使硝酸鈣分解為硝酸,造成肥料養分損失
硝酸鈣的分解
鹼金屬、部分鹼土金屬(或金屬活動性Mg前的金屬)的硝酸鹽分解規律:生成亞硝酸鹽、氧氣。
活動性在Mg &Cu間的金屬硝酸鹽分解生成金屬氧化物、二氧化氮、氧氣
位於Cu後的金屬硝酸鹽分解生成金屬單質、二氧化氮、氧氣
針對這種性質
硝酸鈣生成亞硝酸鈣、氧氣
硝酸鈣的溶解性
易溶於水、液氨、丙酮、醇、乙醇,不溶於濃硝酸。
硝酸鈣受熱分解
132℃分解;若再加熱至495~500℃時會分解為氧氣和亞硝酸鈣;若繼續加熱則分解生成氧化氮氣體和氧化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