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17年7月20日,記者從石龍鎮了解到,石龍鎮昌平街日前發生一悲劇,警方通過“一呼百應”執勤點,迅速破案。原來是一20歲少女懷孕數月卻渾然不知,直至臥室里產下一男嬰,驚慌失措之下,竟將嬰兒從6樓窗戶拋下致死。據了解,因少女剛生產後身體極其虛弱,根據相關法規,少女已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目前,具體案情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事發經過
事發7月14日凌晨3時20分許,最先發現墜樓男嬰的是石龍鎮公安分局“一呼百應”執勤點的小區保全。該保全當時聽到一聲悶響,起初以為是住戶亂扔垃圾,走近一看嚇了一大跳,立刻報警。110趕到後,立即叫來120對男嬰進行了搶救,經過醫務人員診斷,嬰兒已死亡。
警方通報
石龍警方通報稱,接到報警後,警方一方面對現場進行勘察,另一方面立即組織警力對小區進行排查,警方一家一戶逐個敲門盤查,時值凌晨,很多住戶不願意開門,一直查到早上六時左右。
警方在6樓一住宅發現情況,一少女呆坐在床上,床頭有少量血跡,且床鋪被褥上沾有大量血跡。經初步詢問,少女承認樓下男嬰是她剛出生的孩子。
當時,由於嬰兒的臍帶是少女自己弄斷的,胎盤還留在女子體內,情況十分危險。警方立即叫來120救護車輛,將該女子送往醫院救治。
經東莞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對該男嬰解剖檢驗,初步鑑定該男嬰死因符合高墜死亡。綜合法醫初步鑑定結果、現場取證調查、嫌疑人交代等情況,石龍公安分局將該案立為故意傷害案,並迅速偵破。
涉事女子
石龍警方介紹,涉事女子鄭某某,出生於1997年,今年才20歲,在附近一家服裝店工作,已有一個男朋友,但一直都沒察覺到自己已懷孕,且對生理方面知識也不太懂,身邊的同事、朋友,甚至連其母親也沒發現任何異常。
律師說法
該案件當事人已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嬰兒出生後就有生命權,親生父母也無權剝奪嬰兒生命,如果當事人經查明沒有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且沒有自首情節,不可予減輕處罰,依法會面臨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