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5W理論?
美國學者H·拉斯維爾於1948年在《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一篇論文中,首次提出了構成傳播過程的五種基本要素,並按照一定結構順序將它們排列,形成了後來人們稱之“五W模式”或“拉斯維爾程式”的過程模式。這五個W分別是英語中五個疑問代詞的第一個字母,即:
Who (誰)
Says What (說了什麼)
In Which Channal (通過什麼渠道)
To Whom (向誰說)
With What Effect (有什麼效果)
由此可以看出,對於廣告而言,拉斯維爾對定義的五項分析具有重要的意義,五要素構成了廣告運動的全部內容。這五個W對廣告效果之間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對每一個要素的把握是廣告運動能否成功的基礎。
5W理論的內容
1.廣告傳播的主題“誰”就是“個人或組織機構”,這是廣告傳播的第一要素。廣告傳播必須明確廣告主,這是
由於廣告傳播的目的和責任所決定的。作為商業廣告,其目的是向消費者傳播商品或提供某種服務信息。當消費者接受到這一信息後需要購買這種商品時,需要了解這是誰生產的;另外,廣告傳播是要對社會、對消費者負責的,只有明確是誰發出的廣告傳播,才能真正明確責任。2.廣告傳播的客體是“說什麼”,即“訊息”(或“信息”)。這是廣告傳播的第二要素。信息具體是指思想觀念、感情、態度等等,這裡的信息不是泛指任何方面的信息,而是限於廣告所“訴求”的信息。“訴求”就是“意欲傳播”。“意欲告訴客群什麼”的意思。廣告主只有把訴求的信息傳播給客群,才能實現廣告傳播的目的。
3.廣告傳播的第三個要素即“媒介”——所通過的渠道。
傳播媒介把信息轉化為“適當的符號形式”,只有經過這種轉換才可能實現跨越時空的傳播。這裡“適當的符號形式”,意思是指廣告傳播通過特定的媒介或渠道,把信息或變成文字、圖像,或變成語言等符號形式,被傳播對象所接受。由於選擇了不同的媒介和渠道,則信息或者變成文字或者變成圖像也就會隨之相應地改變。
4.“受傳者”即“其他人或組織”,是指廣告傳播的對象,也就是信息的接受者或成為客群。這是廣告傳播的第四個要素。
廣告傳播總是針對一定對象進行的。沒有對象的傳播是毫無意義的,即使傳播者不能具體確定接受其廣告信息的人在那裡,人數有多少,是哪些人,但這並不妨礙廣告傳播是針對某些人來進行的。事實上,廣告主在開始發起傳播活動時,總是以預想中的信息接受者為目標的。
5.“反饋”是指廣告活動不僅是一個信息傳播者向接受者發出信息的過程,還包括信息的接受以及由接受者作為反應的反饋過程在內,是傳播、接受、反饋活動的總和。這就是廣告傳播活動不應看成是一個單向的直線性的傳播,而是由接受者和反饋信息構成的一個不斷循環、發展、深化的連續而又完整的過程。
5w模式的地位與缺陷
5W模式的地位不可撼動,因為它最早明確地將傳播過程劃分為5個部分或者要素,並且相對應地限定了5個研究領域,有效地描述了傳播和規劃了傳播學研究。
對它的批評主要來自於四個方面:
1、這個模式將傳播視作勸服性過程,認為傳播是傳播者打算影響接受者,並且總能取得一定效果——對此人們表示理解,因為拉斯韋爾是從研究政治傳播和宣傳的角度進入傳播學的;
2、這個模式忽略了反饋;
3、這個模式忽略了傳播過程中外部環境的影響;
4、將傳播劃分為5個部分,忽略了傳播行為的複雜性;同時將研究領域劃分為5個部分,忽略了相互之間的關聯——事實上,傳播在不斷進行,很難獨立出一個具體和單一的傳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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