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情況
2014年4月4日早上8點45分,位於浙江省寧波奉化市大成路居敬小區29幢1.5單元房屋倒塌,涉及15戶人家。,事故致6人在醫院救治,1人死亡。該樓建成較早,有居民居住。
災後救援
公安、消防、衛生等多部門已趕赴現場,全力以赴加緊搶救,最大程度確保相關民眾生命安全。
已經救出6人,1人搶救無效死亡,剩餘五名傷者中,3人在奉化市人民醫院,1人轉至寧波市李惠利醫院,1人轉至寧波市第一醫院救治。並已確定位置,樓中具體被埋居民數量不明,當地正在緊急救援,大型設備無法進入,只能徒手開展救援。
調查
據奉化市政府通報,居敬小區29幢居民樓於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產公司開發有限公司開發,象山第一建築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築設計院設計,磚混結構,共有40戶住戶。坍塌的是西邊一個半單元,共15戶。現場搶救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記者從奉化市安監辦陳科長手中拿到了一份《奉化市居敬路29幢房屋工程質量檢測評估報告》,上面詳細記載了29幢房屋出現的各種問題:鋼筋鏽蝕受力彎曲、多處牆體裂縫且部分裂縫已屬貫穿縫、房屋部分牆體的磚受壓已出現斷裂、樓面預製板縫隙增大、局部粉刷層脫落。報告結論顯示,“該處房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報告》最終把29幢的房屋整體安全性等級評為C級,要對房屋儘快進行加固措施,確保全全使用。
2014年奉化倒塌居民樓設計方現場紀要
倒塌單元正是之前檢測評估中的危險點
【正文】記者調查得知,小區住戶們五六年以來,曾多次向政府部門反映這棟樓的安全隱患,奉化市錦屏街道13年12月26號,委託浙江建院建設檢測有限公司對居敬小區29幢房屋結構的施工質量、結構安全性進行檢測評估。1月17日浙江建院最終出具了質量檢測評估報告。報告中稱,根據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的規定,奉化市居敬路29幢所屬房屋整體安全性等級評為C級。C級和D級都屬於危房,區別在於C級是局部出現險情,D級是整體出現險情。
【同期】浙江建院建設檢測有限公司負責人 王大榜:對這個房子來說,這個總的裂縫基本上在這個範圍之內。
記者:也就是這次倒塌的這一側?
對,這裡很少發現裂痕,傾斜點在這裡。
【正文】事實上,這份評估報告中呈現的檢測結果不僅和住戶們反映的牆體開裂、鋼筋外露彎曲等諸多問題完全吻合,而且4號發生倒塌的恰恰是這棟房屋的西邊一個半單元,也就是報告中提及的房屋西南側沉降危險點。
既然第29幢房屋三個月前已經被鑑定為危房,按照評估報告建議,這棟樓應儘快採取加固和修補措施,那么為什麼直至樓房倒塌,當地卻沒有及時進行加固施工,最終釀成悲劇呢?
【同期】奉化市錦屏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董義校:這個加固方案是2月24號出來的,涉及到資金是450萬左右,那這么大的資金誰來承擔?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檢測報告當中說,開發商施工方都有責任,那么使用方也有責任,開發商施工方改制的改制,撤銷的撤銷。這個過程當中,不幸這個房屋塌了。
設計方稱:按照50年標準設計
【正文】據了解,居敬小區是奉化市第一批商品房住宅樓,建於1993年,1994年入住,房屋產權為70年。然而,第29幢樓在20年壽命的時候坍塌了!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是房屋最初的設計存在缺陷,還是房屋在建造施工中偷工減料所致,還是入住後使用過程中產生了隱患?為了探明真相,記者展開了進一步的調查。在居敬小區29幢樓尚未倒塌的東側外牆上,有一塊石碑明確記載著這棟樓的相關信息:設計單位是奉化建築設計院,開發商是奉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是象山一建,建成年代為1994年4月。記者首先前往設計單位——奉化建築設計院進行調查。記者在設計院保存的設計圖紙上看到,居敬小區第27幢、29幢、31幢、33幢和35幢這5棟樓是同一個設計方案。
【同期】奉化市建築設計院院長 鄭根福:這房子總共五層加一個架空層,總共四個單元,磚混結構。設計的是50年的基準期,這個計算的時候按照50年設計。
記者:所以當時設計的時候這個房子50年肯定是不倒的。
按照標準來說是不倒的。
記者:咱們是按這個標準來進行設計的嗎?
那肯定是這個標準設計的。
【正文】鄭院長告訴記者,2005年正式發行實施的《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要求,住宅樓等一般性建築的使用年限為50-100年,而在上世紀90年代,國家雖然在這些方面沒有明文規定,但業內默認的設計基準年限為50年。此外,設計圖紙當年在交付施工前,只是設計院內部採取設計、校對、審核和審定四道程式把關,而沒有第三方機構進行審查核准。按鄭院長的說法,居敬小區的房屋設計使用的基準年限為50年,設計圖按照當時的國家標準進行設計和把關審核,設計上合規合格。那么第29幢在20年後發生倒塌是施工中存在問題嗎?記者前往奉化市建設局進行深入調查。
年初被判定:並未完全滿足設計要求,工程質量不達標
【記者現場】在奉化市建設局保留的城建檔案中記者找到了一份1994年7月份關於居敬小區第29幢樓房的工程質量綜合評定表,這也是一份由施工單位、開發商和主管部門出具的一個關於樓房的最終的質量評定結果。我們在這份評定的結果中可以看到,它的施工單位象山一建給予的評定等級是優良,而它的主管部門給定的核定結果是合格。
【同期】奉化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許學福:施工質量等級首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評,自行進行驗收,然後得到建設單位認可。
記者:開發商?對,開發商,它們都同意了,然後報我們質量監督站,質量監督站通過對資料的審查,通過對單位工程觀感質量進行綜合的評定,對它的質量等級進行核驗。這個工程,資料顯示核驗為合格。
【正文】也就是說,房屋工程質量的好壞,當年是由施工方首先進行自我評定等級,然後得到建設單位開發商的認可後,上報給當地主管部門進行核驗即可。
【同期】奉化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許學福
記者:材料的使用會進行監督嗎?
材料當年的時候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對材料形成的一個結果,比方講混凝土它要進行施壓,就是檢查它的抗壓強度,砂漿的話,現場進行了抗壓。我們從14年這個檔案看,都是合格的。
記者:所以從檔案上看,它是合格的也意味著它是安全的。
合格工程,作為當時的評定那時候應該安全,否則的話也不可能立了20年。
【正文】記者在這些城建檔案中看到,居敬小區29幢房屋當時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砂漿等材料的質量,的確都顯示為優良或合格。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時隔20年後,這棟當年被施工單位、開發商和主管部門判定為合格的住宅樓,卻在13年1月份被浙江建院判定為:該房屋並未完全滿足設計要求,工程質量不達標。報告中稱,根據現場混凝土強度抽樣檢測結果,推定圈樑混凝土和柱混凝土強度值為C10,不能滿足設計要求C20;根據現場砂漿灌入度抽樣檢測結果,實測磚牆砌築砂漿強度推定值為M0.7,不符合現行規範要求。
【同期】奉化市建築設計院院長 鄭根福:砂漿(強度)原來我們當時設計的是砂漿是M5,實際上14年4月檢測出來只有M0.7,如果這個不達標對房子的整體性不好了。我們設計圈樑混凝土的強度是C20,實際上平均強度只有11.0左右了。如果這個質量差的話,容易引起牆體開裂。
【正文】記者調查至此發現,居敬小區住宅樓20年前雖然被施工方、開發商和主管單位判定為合格的工程項目,但是20年後當地政府部門委託的專業檢測機構在現場抽檢中,卻判定該小區第29幢樓房的混凝土、砂漿等強度低於設計水平,工程質量不達標。此外,記者在調查中還了解到,居敬小區的房屋20年來在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隱患。一些住戶私自將窗戶改造成門,或是將原本90厘米寬的戶門拓寬成3米以上的車庫門。浙江建院出具的29幢樓評估報告也顯示,有些業主私自敲掉承重牆,導致房屋承重體系發生改變。
據了解,此次樓房倒塌事故的最終處理結果,或許要取決於上海房屋質量監測站工作組一行八人的檢測結果,當地政府部門表示,工作組暫時不方便接受媒體採訪。事實上,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樓宇的倒塌聲近幾年來並非第一次出現在奉化。距離此次倒塌現場向南2公里,南門社區的西溪路5幢曾經在2009年9月5日凌晨2點發生倒塌。所幸,事先對住戶採取了轉移措施,而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大量建設存隱患的樓房進入“質量報復周期”
【正文】按照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的規定,一般性建築的耐久年限為50到100年,而英國建築平均壽命132年,美國74年。上世紀80年代[最新訊息 價格 戶型 點評]後,我國各地城市化建設加速,大批樓房像種地一樣種了下去。如今,許多樓房的建築年限已陸續達到20、30年。有人開始擔心,一些存在大量建設隱患的樓房進入“質量報復周期”。專家認為,如何面對它,成為必須面對的社會問題。
【同期】北京大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系教授 吳必虎:已經到了危險期爆發的這樣一個時期了,所以政府有必要,住建部也好,或者是相關的部門配合,對建於當時那個時代的房屋進行檢查吧,如果調查發現確實存在C級這種情況,應該有一個社會救濟制度。
【演播室】設計耐久年限應該達到50年以上的樓房住了20年就塌了,用了低於混凝土和砂漿設計強度的樓房卻在當年被主管部門評為合格工程項目,看來奉化塌樓事件的背後還真是有不少隱情。當地政府對於樓房坍塌的原因和進一步處理還在進行當中,而更讓人感到揪心的是,在奉化還有一些住宅樓也存在類似的隱患和危險,面對這些有隱患的住宅樓,相關部門應該更為深刻地檢討、更為仔細地檢查,在建築的設計、施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到底存在什麼漏洞,到底留下了怎樣的隱患,防止類似的悲劇重演。
鑑定結果
2013年11月25日,居敬社區、錦屏街道辦事處委託安鑒辦對29幢進行了初步鑑定。安鑒辦發現29幢周邊散水出現明顯局部沉降;西南角、架空層部位有構造柱崩裂現象,主筋裸露彎曲;南圍護牆、北圍護牆的一至二層出現結構性斜裂;局部門窗變形。
鑒於情況複雜,安鑒辦認為需要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全面的質量檢測評估。
2013年12月26日和2014年1月14日,浙江建院建設檢測有限公司的檢測人員先後兩次對29幢進行了全面檢測評估。2014年1月17日,該公司出具了一份27頁的《奉化市居敬路29幢房屋工程質量檢測評估報告》。
報告稱,29幢多位業主曾在裝修過程中拆除了承重牆後並沒有經過補強處理。報告得出“不能夠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結論,將該幢房屋安全性評定為C級,建議由有資質的加固公司對房屋儘快採取加固措施,以確保全全使用。
影響
因交通管制需要,建議駕駛員繞開中山路、大成路、居敬路、長嶺路、長春路等道路,禁止進入居敬區域,並服從交警指揮管理。
慰問
4月4日後,奉化錦屏街道辦事處已向倒坍塌居民樓居敬29幢29幢住戶陸續發放了3000元慰問金和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臨時過渡補助費。
考慮到這些住戶缺少生活必需品,從4月6日起,每戶再補助5000元。同時,為妥善解決29幢住戶過渡房問題,市政府和錦屏街道辦事處今天商定過渡房安置費按每月每平米20元標準發放,時間暫定為一年。街道已組織幹部入戶結對幫扶,進一步做好善後工作。
女孩病況
奉化塌樓最後一位救出的女孩沈黛璐於5日上午7時截除左肢,對右下肢進行保守治療,右下肢血運情況還好,尚未脫離生命危險,不排除病情進一步惡化,需要截肢可能。
記者獲悉,女孩沈黛璐於4日19時35分從奉化人民醫院轉至寧波李惠利醫院。入院診斷為雙下肢擠壓傷、腰椎體粉碎性骨折伴椎管狹窄、胸椎體骨折及頭皮血腫。
4月5日上午7時,由於左下肢血管全部壞死,擔心壞死的組織釋放的毒素會威脅到沈黛璐的生命安全,院方對其進行“左下肢膝上截肢術,右小腿骨筋膜室切開減壓術”,術後轉入ICU繼續搶救治療。
今天(6日),寧波李惠利醫院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院方對傷者進行左大腿截肢術後,對右下肢小腿及大腿內外側切開減壓。右下肢足背動脈有搏動。
上海仁濟醫院血管外科、上海市第六醫院骨科、浙江大學附屬邵逸夫醫院骨科教授專家於4月5日至寧波李惠利醫院會診,建議對右下肢進行保守治療,但不排除病情進一步惡化,需要截肢可能。患者生命體徵尚平穩,鎮靜狀態,氣管插管,機械通氣,擬近期拔除氣管插管。
事件反思
2014年4月11日,住建部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此次檢查範圍主要是各級城市及縣政府所在地建築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本月初發生的浙江省居民樓倒塌事件,是此次全國老樓危房質量安全大排查的“導火索”。
2014年4月4日,浙江奉化一棟居民樓發生倒塌事故,造成多人傷亡,儘管事件仍處於責任調查階段,但由此引發的建築物質量安全,尤其是老樓危樓的質量安全問題,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成為老百姓擔心的重點,不少網友留言發出疑問,自己住的房子安全嗎?我國危房質量安全判定標準是什麼?如何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為此,本報記者採訪了部分業內人士,一起就此事件進行反思。
危樓判定標準
早在倒塌之前,浙江奉化的居民樓就被相關機構鑑定為C級危房,需要加固之後才能居住。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加固一直未能進行,直到2014年4月4日房屋突然倒塌,釀成悲劇。“作為專業人員,我認為建築物倒塌之前一定會有前兆,之所以要對該建築做‘安全鑑定’,我想也是發現了某些安全隱患。要強調的是,房屋鑑定單位和計量單位對房屋危險性鑑定,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獨立進行,並將鑑定結果報送政府相關部門,同時向相關利益群體進行公示。”天津市建築設計院副總工程師張肇毅說。
據了解,根據原建設部2000年發布的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房屋危險性鑑定劃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A級無危險;B級有危險但不影響使用;C級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而D級危房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張肇毅解釋說,根據《危險房屋鑑定標準》,房屋劃分成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3個組成部分。危房以幢為鑑定單位,按建築面積進行計量,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礎、結構構件危險程度的嚴重性鑑定為基礎,結合歷史狀態、環境影響及發展趨勢,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在地基基礎或結構構件發生危險的判斷上,應考慮它們的危險是孤立的還是相關的。當構件的危險是孤立的時,則不構成結構系統的危險;當構件的危險是相關的時,則應聯繫結構的危險性判定其範圍。
“鑑定報告除依據普通結構設計規範外,還主要依據強制性國標《民用建築可靠性鑑定標準》(GB 50292)來作鑑定分級。”天津市建材設計院結構專業副主任石春波說,要保證危房鑑定結果的正確性,首先鑑定單位必須有設計院背景,必須很熟悉結構設計規範、有實際設計經驗。有設計院背景的鑑定單位往往對房屋安全方面的分析更全面透徹、結論更真實。而缺乏設計院背景的鑑定單位,例如各區房管所下屬的檢測站,結論簡單粗糙;其次鑑定報告必須全面、準確。很多鑑定報告內容均註明了“由於現場條件所限、未作XX取樣”,在數據缺乏的情況下,僅憑目測即得出了鑑定結論,這種報告本身是不可信的。所以鑑定報告必須對各承重構件作足夠多的取樣、分析。另外,取樣檢測結果的正確性無法監督,某取樣點樣品滿足不了檢測條件,檢測單位為節約成本基本上不會重新取樣,而是編湊數據。最後鑑定單位必須相對獨立,不能被干擾,鑑定工作的甲方一般是使用方、出資方也是受益方,他們當然希望自有物業可以繼續使用,因此也常常干擾鑑定結果,使鑑定報告淪為一個法律要件(開展其他工作的依據性檔案)。
質量責任
浙江奉化市已經開始了對倒塌房屋倒塌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責任追究,從媒體披露的情況來看,倒塌居民樓開發商的營業狀態為“吊銷非註銷”,施工方被分解成了4家建築公司。然而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最終認定倒塌房屋確屬建設質量問題,開發商還應承擔民事責任,債權人可以起訴被吊銷執照企業的開辦單位;當年的施工方也仍需對歷史擔責。
“我理解的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是終身負責制,這件事,應從設計、施工、監理三方檢查。據說香港的監理公司由政府出錢,基本公正。”成都惟尚建築設計有限公司設計總監何曉軍強調說:“我還是那句話,一棟建築,只要是認真執行設計規範,按圖施工,質量安全是有保障的。”
2012年,香港曾推行強制驗樓計畫,其中清晰界定了私人業主與政府的責任:政府監督不能缺位,業主作為樓宇的產權人也要對建築負起保養、維修之責。專家建議,施行強制驗樓刻不容緩,各地政府宜早日推出適合本地情況的強制驗樓計畫。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風雨不動安如山!’杜甫的詩句表達了詩人心念黎民蒼生的胸懷。建築作為一個特定的藝術及一種特殊的商品,安全應該放在首位。”張肇毅說,我國已經有了建築工程質量終身制,但實際執行過程中,能否真正做到質量終身制,出了事情到底該誰負責,比如建築設計的終身制,是設計師還是設計單位法人來承擔質量終身責任等,需要更加明確,追究責任時更加清晰,而不是簡單的降職、開除等處理方式。一個房子設計的使用年限都在50年以上有的要到100年,作為城市的建設者和管理者,應該本著對人民負責、對城市負責和對歷史負責的精神構造我們的建築,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們作品會給人民帶來什麼樣的感受,會給社會帶來哪些影響,會給民眾的生活帶來哪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