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
2012年4月3日下午16時許,四川成都通安達物流有限公司的貨運司機王洪均駕駛一輛中型貨運卡車,從成都市北部的新都區出發,往位於成都市南部的新國際會展中心一大型百貨商場送貨。行至成都市區三環路鳳凰立交橋下的輔道時,9箱沒有捆綁牢固的貨物從車上掉了下來,然而當時駕駛室里的王洪均並未覺察。10多分鐘後,王洪均從後視鏡中看到車子後面本用來捆綁貨物的繩子在風中飄搖,便停車檢查後發現,車後一排貨物早已不知去向。經過清點,車上丟失了9箱貨物,包括兩箱隱形眼鏡護理液和7箱女裝,總價超過70萬元。
“一定是掉在路上了”王洪均立即折返,沿原路尋找丟失的貨物,但一無所獲。驚慌失措的王洪均,趕緊撥打了110報警。
跪求
70萬元,對從外地來成都打工的王洪均來說,無疑是個天文數字。按照每月三四千元的收入水平,他就算不吃不喝,乾十年也賺不回來。那天晚上,他甚至不敢跟家人提及丟失貨物的事。回家後,王洪均決定撥打新聞熱線向媒體求助。
4月4日一早,四川電視台公共頻道的記者聯繫並採訪了王洪均,節目內容在當晚的《新聞現場》播出。畫面中,46歲的王洪均泣不成聲:“我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我多希望那些好心人能夠聯繫我,如果撿到貨物的話,我萬分感謝他們”說罷,他對著鏡頭跪了下來。
王洪均的眼淚打動了不少人。節目播出的當晚,有網友把王洪均下跪和哭泣的電視截圖發到了微博上,並配以動情的注釋:“家裡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兩個正在讀大學的女兒,妻子又賦閒在家,每月跑貨運只能掙上三四千元,60萬元的貨物價值得讓他不吃不喝跑上十多年。現在,他就希望,撿了衣服的人能像這個好心的吳先生一樣,將衣服還給他……”
微助
微博上有關王洪均丟失貨物的訊息被瘋狂地轉發。4月5日10時01分,“幸福成都”發布題為“60萬元貨物掉下車10分鐘被搶空”的微博,截至記者發稿時,這條微博被轉發了超過12萬次,轉發者中不乏明星、名人。
微成都、成都同城會、華西都市報、成都商報等本地實名認證的微博,也都紛紛進行了微博發布。電視、報紙、手機報也加入了報導的行列,媒體的大量報導幫了王洪均的大忙。
4月5日上午,“幸福成都”在引題為“60萬元貨物掉下車10分鐘被搶空”的微博中,對事件的描述是“10分鐘內被一搶而空,現在只有1人願意歸還”。
冬粉數超過4萬的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的官方微博“平安武侯”,在同一天,連發三條原創微博,圍繞“撿拾物品交出無罪”、“何種形式的哄搶都是違法行為”、“認真複習刑法”等話題,解讀了王洪均的遭遇,以公安機關的姿態,要求撿到貨物者歸還,否則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4月5日晚上,從四川閬中老家返回成都的另一位拾獲者王明傑,從手機報上看到了有關失主王洪均的報導。經過核實,他確認自己3天前撿到的兩箱貨物,正是王洪均遺失的。隨即,王明傑撥通了《華西都市報》新聞熱線,希望通過他們聯繫到王洪均,歸還貨物。第二天上午,由於王洪均有事在身,華西都市報記者付真卿出面,接收了王明傑歸還的兩箱貨物。
歸還
有人第一時間主動還貨
微博中提到的“吳先生”,是第一個歸還貨物的福建人吳志文。那天下午,正在鳳凰立交橋下等人的吳志文,親眼看著幾箱貨物從王洪均的車上掉落。坐在自己車上的吳志文使勁地按喇叭,想提醒那位駕駛員,但對方渾然不覺。隨後,吳志文看到幾個環衛工人前去撿拾貨物,他也趕忙上前,把掉落的貨物搬到了路邊。“我擔心貨物影響交通,就把它們搬到路邊,想等遺失貨物的司機來拿”吳志文說。
但他很快發現不對勁了。幾輛麵包車和QQ小轎車的車主先後路過並停車,把貨物搬上了自己的車。吳志文決定聯繫收貨人。他照著貨物外包裝上留下的手機號撥打電話,可電話一直沒人接。“起初,我打算把那箱貨物留在路邊,但又怕被人拿走,就決定先拿回來保管”這位20歲的年輕人說。直到第三次撥打包裝箱上的電話,吳志文才聯繫上貨主李娟,又通過李娟聯繫上了司機王洪均。
當晚,王洪均來到吳志文家,拿回了吳志文撿到的那箱貨物。吳志文沒有索要任何報酬,還向王洪均提供了一些撿拾貨物的人及散落地點的細節,這讓王洪均感動不已。
也有人還貨之後索要費用
根據吳志文提供的線索,4月4日下午,王洪均來到承擔丟貨路段環衛任務的成都迅強保潔服務有限公司,想問個究竟。王洪均回憶說,公司負責人的答覆是:“貨是員工撿到的,但大家好像並不願意歸還”。
4月5日上午,王洪均再次來到該保潔公司詢問。這一次,還有近十家成都本地媒體的記者隨行。面對鏡頭,該公司負責人說,需要仔細查一查。當天下午,該公司主動聯繫多家媒體,證實王洪均遺失的貨物已經找到,並表示確實有幾名環衛工人撿到了貨物,他們願意歸還。
王洪均喜出望外,立即趕到該公司,拿回了由3名保潔工人撿到的3包女裝,並給付了其中兩位保潔工人各200元,作為酬謝。3名環衛工人承認,曾經想過把拾到的貨物變現或者送給家人。“本來以為能給女兒漂亮衣服,突然間就沒有了”“心裡一直都是虛的,現在可以睡個安穩覺了”。
有了媒體的報導,第五箱、第六箱貨物也很快被送了回來。4月5日晚上,王洪均接到了一名陌生女子的電話,對方稱朋友撿到了兩箱貨物,但不願意露面,委託她把貨交還給王洪均。在約定的地點,王洪均見到了這名女子,她以“專門從外地趕來幫人還貨”為由,向王洪均索要了2000元費用後,交貨離開。
4月6日下午,最後一箱遺失的護理液,由一位名叫程宇的26歲男子歸還。
來論
寧要有瑕疵的“高尚”,也不要不斷擴大的“冷漠”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偉評論說,王洪均尋貨事件在引起公眾關注前,出現“拾物不還”的跡象,這不僅有悖社會公德,也是違法行為。他指出,刑法第270條規定了侵占罪,適用於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
更多的網友從道德上進行了拷問。
事件初始,許多網友對那些撿到貨物又未歸還的幾位路人進行了猛烈抨擊,認為他們“給成都人丟臉”。
在拾獲者陸續歸還貨物後,輿論又發生了轉向。在成都“第四城社區”和“最成都”兩個論壇上,有不少網友提出,這些歸還貨物的人應該大加讚揚,有網友甚至提出把這個群體推薦去參評中央電視台的“感動中國”。4月9日下午,一段名為《我們成都人,就是巴適、巴適、巴適、巴適、巴適……》的網路歌曲視頻,受到網友熱捧。歌詞中寫道:九箱都還了沒人手髒,收完成都真有光,成都人可以,沒人撿起跑去躲起來。
參加報導的一些記者則對此事給予了謹慎的評論。記者付真卿說,微博的強勢關注,有“雙刃劍”的效果,一方面,微博平台上最開始以“哄搶”來定義,這與事實是有出入的,可就是因為提了“哄搶”,才會激起網友的忿怒,進而引起更大關注;另一方面,微博促進了問題的解決,如果沒有4日晚上網友把傳統媒體的報導引向微博,或許事件就不了了之了。
4月8日,在整個事件塵埃落定後,《華西都市報》配發了題為《善意在喚醒中復甦》的評論,指出,在這個“結局堪稱圓滿,過程並不完美”的事件中,讓事件回歸本身,才是應有之義。因此,那種動輒就將事件貼上標籤式的“一個城市的自贖”,在事實面前就顯得如此空洞,甚至有些高呼口號般的可笑。
對此現象,四川大學新聞系主任張小元教授用著名的傳播學理論——“沉默的螺旋”進行分析。他說,當多數人為拾金不昧者唱讚歌時,如果突然有人在網上疾呼事情的真相不是大家想像的那么美好,那么網民們一定會很傷心,會有一種“被戲弄”的感覺,繼而加深社會的冷漠。網民希望出現的局面是“全部主動歸還”,因為自從“小悅悅事件”以來,大家對社會道德的冰冷感觸都很深,實在不願意看到“第19個路人”的出現。他不支持把歸還貨物者列為“感動中國”候選人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