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松計畫”全省青年歌手大賽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浙江省預備舉辦“2018新松計畫”全省青年歌手大賽,參賽年齡為16周歲至35周歲間,比賽分為初賽、複賽和決賽三場,並角逐一、二、三等獎。參賽選手以現場演唱方式進行比賽。選手比賽均演唱1首自選曲目,演唱時間為5分鐘。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加強藝術人才隊伍建設,發現、推出和培養優秀青年聲樂表演藝術人才,唱響新時代旋律,經研究,決定舉辦2018“新松計畫”全省青年歌手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範圍

浙江省內(戶籍在浙江省內;或在浙江工作、暫住2年以上;或在浙江省內大專院校就讀,不含省外大專院校在校生)年齡在16周歲至35周歲間(1983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間出生)的青年歌手均可報名參賽。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渠道

1.省屬文藝院團、省文化館、省音協、在杭高校等企事業單位組織推薦的選手,向省文化廳藝術處報名。

2.市縣文藝院團、文化館、音協、地方高校等企事業單位組織推薦的選手,向屬地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報名。

3.以個人名義參賽的選手,向浙江電視台影視娛樂頻道或屬地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報名材料包括:參賽報名表(附屬檔案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非浙江戶籍人員需提供暫住證複印件,省內高校在校生提供學生證複印件。

2.各設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及省屬文藝院團、院校、省音協等部門單位須將本地區、本單位參賽選手報名表匯總後,統一規範填寫報名匯總表(附屬檔案2)報省文化廳藝術處。

3.參賽報名表及身份證、暫住證、學生證複印件請報送紙質件(網路報名的提供電子掃描件或電子照片)。報名匯總表同時報紙質件和電子格式。表格電子版請到省文化廳入口網站“信息公告”欄下載。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至截止2018年5月31日,名額不限。大賽不收取報名費,選手參賽費用自理。

三、比賽賽制

(一)比賽分組

大賽分美聲、民族(含原生態)、流行音樂3個項目組。各項目組設A、B組。各級各類文藝院團聲樂演員、大專院校聲樂表演專業師生須參加A組比賽,其餘選手自主選擇A組或B組比賽。

比賽分四輪進行:

1.初賽

向省文化廳藝術處報名的選手,參加省文化廳組織的初賽。

向屬地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報名的選手,參加當地設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組織的初賽。

向浙江電視台影視娛樂頻道報名的選手,參加浙江電視台影視娛樂頻道組織的初賽。

2.複賽

由省文化廳組織實施。省本級、杭州市、嘉興市、湖州市初賽優勝選手參加杭州賽區複賽,其他市初賽優勝選手參加寧波賽區複賽,浙江電視台影視娛樂頻道初賽優勝選手自主選擇參加杭州或寧波賽區複賽。

3.半決賽、決賽

由省文化廳組織實施。

(二)獎項設定

設演唱一、二、三等獎等獎項。

(三)其他活動

比賽期間同步開展全省流行歌曲創作活動,鼓勵相關組別參賽歌手演唱新創作品。流行歌曲創作活動相關內容另行通知。

四、比賽形式

1.參賽選手以現場演唱方式進行比賽。選手比賽均演唱1首自選曲目,演唱時間控制在5分鐘內。

2.美聲組採用鋼琴伴奏,選手演唱不提供話筒。可自帶鋼琴伴奏,也可由主辦方提供鋼琴伴奏。如需主辦方提供鋼琴伴奏的,需在報名表中註明,並提前提供伴奏曲譜1份。

民族、流行音樂項目組選手演唱提供話筒,伴奏形式不限。

3.以多人組合形式參加各項目組比賽的,每組參賽人員不超過6人。

4.同一(組)選手半決賽、決賽階段演唱曲目不得重複。其中,美聲項目組選手須演唱1首中國曲目。

五、注意事項

1.比賽現場舞美條件統一設定。

2.同一選手可選擇不同組別同時比賽。

3.各單位推薦參賽的選手須為本單位在崗、在校、在冊人員,不得推薦單位以外和省外人員參賽。

4.各參賽單位、選手有違反大賽比賽規則的,取消相關選手參賽資格。

5.比賽期間參賽選手食宿、交通等相關問題一律自行解決。承辦方安排專人協助做好比賽後勤保障工作。

各階段比賽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未盡事宜由主(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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