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對象
截至2015年底,中國有建制市656個,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城市291個,縣級建制市361個。4個直轄市常住人口均超過千萬,屬於巨型城市。291個地級城市中,178個城市屬於中小城市,占比61%。361個縣級建制市中,除了極個別發達城市的市區人口接近或略超過百萬之外,多數建制市市區人口在數萬至數十萬之間。由於縣級建制市市區人口缺乏統一權威的統計數據,為便於分析和研究問題,本研究將全部縣級建制市歸屬為中小城市。
除建制市之外,全國有43個地級區劃、1568個縣級行政區劃並非建制市,但這些地區(州、盟)、縣(自治旗縣、旗)的中心城鎮,也已經聚集了相當規模的人口,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與建制市的市區較為接近,中心城鎮居民享受著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因此,這些中心城鎮,也可以歸屬於中小城市。
評價意義
第一,引導中小城市樹立科學政績觀、發展觀。習近平指出,我們這么大個國家、這么多人口,仍然要牢牢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同時,要全面認識持續健康發展和生產總值增長的關係,防止把發展簡單化為增加生產總值,一味以生產總值排名比高低、論英雄。我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現代化建設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相協調,建設美麗中國。本評價體系將生態環境和民生改善相關指標列入考核體系,並逐步增加非經濟指標的權重,引導中小城市樹立科學的政績觀、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增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大力保障和發展民生,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統籌城鄉發展,積極探索科學發展新途徑,堅持不懈的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之路。
第二,樹立科學發展典型,總結新鮮經驗。本評價依據最新發展形勢和中央最新精神,及時最佳化和調整評價體系,通過數據對比和案例分析,發現當年的科學發展典型,為其他地區提供學習和借鑑的樣板。
第三,為中小城市提升科學發展水平提供理論依據。中小城市通過參與評價,不但可以清晰地看到自身的發展實力,還可以明確自身的長處和短板,為中小城市揚長補短,為加快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挖掘城市投資潛力,提高雙創能力,提升新型城鎮化水平、提升城市整體實力等提供科學依據。
第四,動態監測為國家決策提供參考。本評價以客觀數據為基礎,對中小城市的發展狀態和發展水平進行動態監測。評價數據和結果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並通過權威媒體發布,為國家相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數據來源
數據來源包括:各省市區統計年鑑;各縣市區統計資料;各縣市區統計公報;各縣市區統計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等。
指標體系
中國中小城市發展指數,就是反映中小城市貫徹和落實五大發展理念質量水平的總體指數。它包括單個城市的科學發展指數和中小城市的總體科學發展指數兩個方面。
本評價指標體系立足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從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環境友好和政府效率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評價方法
1.賦予權重
考慮到指標體系涉及的具體指標較多,本研究採取德爾菲法分兩層賦予權重。第一層次:依據各因子對節約型城市、投資潛力和科學發展水平的影響程度賦予權重(總和為1);第二層次:對影響因子的內部各指標按重要性程度賦予權重(每一因子內指標權重之和仍為1)。由此計算每一指標在投資潛力中的權重為:因子所占權重×指標在因子中所占權重。對於逆指標,設最低值得分為1,其他城市在該項上的得分為:1-該項指標最低值/該城市該項指標實際值。
2.選取標準並計算單項指標得分
本研究確定,所有單項指標均以該指標最高數值得分為“1”,其他城市依據比例得分遞減。如勞均GDP,A市最高,數值為20000元,B市為18000元,則A、B兩市得分分別為1和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