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紐約捷運槍擊案

1984紐約捷運槍擊案

1984年紐約捷運槍擊案又稱戈茨槍擊案或葛茲槍擊案。槍擊案主角是伯恩哈德·戈茨Bernhard Goetz。

事件簡介

1984年12月22日,Bernhard Goetz在乘坐捷運途中遭遇四個黑人,其中一個黑人向白人Bernhard Goetz要五美元花花, Goetz站起來一邊說:“我一人給你們5美元”,一邊掏出手槍射擊。射擊造成四人受傷,其中一人因被擊中脊椎而癱瘓。Goetz射擊後逃逸,在13天后向警方自首。

1984紐約捷運槍擊案 1984紐約捷運槍擊案

該案發生後,引發巨大社會爭議。Goetz被《紐約郵報》稱為“捷運義警”,紐約市長也誇他是義警。Goetz向警方自首之前,公眾紛紛向警方打電話表示支持。另一方面,美國有色人種促進會的負責人稱向黑人青年開槍的Goetz為“三K黨夜襲隊員”,當時的里根總統則說:“人人擅自執法,那么文明會面臨崩潰。”1985年1月25日,由23人組成的大陪審團宣布Goetz無罪。隨後,地區檢察官向克蘭法官申請,要求允許他向第二個大陪審團重新提交對Goetz的指控(指控罪名主要是謀殺未遂罪和故意傷害罪),並得到批准。在經過一番周折(特別是陪審團成員的選任過程)以後,1987年4月27日,對Goetz的審判正式開始。1987年6月16日,第二個大陪審團最終宣告戈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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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不可能令所有那些參與討論此案的人都滿意,我確信我對此案的最後思考所形成的本書,一定會激起不同意見。然而,恰恰是因為戈茨槍擊案的含義很難用隻言片語加以歸納,也很難確定無疑地判斷此案中正義是否得到伸張,這個案件才成為一個文化上的紀念碑。——喬治·P.弗萊切 1988年1月於紐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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