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

12348

“12348”是市、區縣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廣大市民民眾的法律諮詢專用電話,它接受解答民眾的法律諮詢,配合調處民間糾紛,及時反映民眾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導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請,維護貧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短號中“48”取“司法”之諧音,寓意尋求法律服務,調解民間糾紛請找司法行政機關。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是司法行政部門運用特定的電話專線和電信網路,統一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面向廣大民眾和社會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的一種形式。日照市12348法律諮詢熱線的服務範圍:①解答法律諮詢,宣傳法律知識;②協調法律服務機構,滿足民眾法律需求;③收集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反映社情民意。 2013年,在江蘇徐州,12348被賦予了新的使命,成為一個綜合性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包含熱線、網站、新媒體在內,全方位,多渠道為百姓提供法律服務。

基本信息

簡介

“48”取“司法”的諧音,“12348”是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的簡稱。開通“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是司法行政部門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創造出來的一個新生事物,是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開通“12348”專線,把司法行政部門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緊緊連為一體,形成配套、聯動的服務機制。

意義和作用

“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工作職責,主要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常識;實施內部聯動,搞好上門服務;溝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強區域合作,搞好職能部門間協調聯動;做到快速反應,防止糾紛激化;遵循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當好黨政參謀;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法律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等。“16000148”法律服務電話更名為“12348”法律諮詢電話,啟用全國統一服務號碼“12348”,並歸併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諮詢專線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時,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舉標誌著“12348”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發展目標

(一) 完善 “12348”法律服務平台的網路化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加強協調與溝通,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動,更好地實現“12348”求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行政執法的銜接,確保工作實效。

(二) 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提高“12348”法律服務專線的社會知曉率,提高區市“12348”接話量,為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氛圍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三)進一步改進服務態度,提高專線的服務質量。由於專線涉及面廣泛,諮詢者時常言行過激,這對接話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進一步強化自身素質,規範服務用語,提高服務水平,使“12348”專線成為人民民眾滿意的民生法律服務專線。

相關數據

2010年上半年,哈爾濱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共接聽來電諮詢9043人次,其中民商經濟類諮詢7747人次,占全部諮詢總數的85.67%;刑事類諮詢337人次,占全部諮詢總數的3.73%;行政類諮詢235人次,占全部諮詢總數的2.6%;其他方面諮詢724人次,占全部諮詢8%。提供上門服務129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1423.26萬。

特點

隨著“12348”法律服務專線公眾知曉率的不斷提升,上半年來電諮詢量同比09年下半年有了明顯增加,共來電諮詢9043人次,同比09年下半年增長16.03%,其中市中心接聽來電諮詢7879人次,同比2012年下半年增長6.16%。從來電諮詢的人群類別數據來看,其中來自農民工、農民、殘疾人、失業人員、低保對象、軍人軍屬、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總計2964人次,女性諮詢者3269人次,分別占諮詢總數的32.78%和36.15%,從中也反映出我市“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已成為維護弱勢群體權益的服務熱線。

全新解讀

2018年7月26日報導,北京公證“放管服”改革的十八個“實招”,可以歸納概括為“12348”,與北京市司法局開設的北京市法律諮詢專線號碼一致。

“1”是建設一個平台

建立北京市民生類公證全市統一預約諮詢平台。依託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建立全市民生類公證線上預約諮詢平台,通過對全市25家公證處、400餘名公證員資源整合最佳化,對全市遺囑、小額繼承等民生類公證事項進行統一的線上預約諮詢,推動全市民生類公證辦證質量和辦理數量雙提升。

“2”是推動兩個建設

一是推動公證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加強與公安、民政等部門溝通,擴大相關政府部門數據用於公證信息核實的共享範圍,逐步實現身份、戶籍、婚姻、財產等公證信息線上核實。

二是推動將公證失信納入社會信用系統建設。建立全市騙取公證人員黑名單,推動將騙取公證行為作為個人誠信記錄納入社會信用系統建設中,為試行公證事項當事人承諾制創造條件。

通過推動兩個建設,實現公證與政府其他部門的信息聯通,讓數據多跑路,讓民眾少跑路,讓騙取公證者一處欺騙、處處受限。

“3”是建立三項制度

一是實行公證證明材料清單制度。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民眾不需要提交清單外的證明材料。

二是建立公證公益法律服務制度。每年至少組織2次公證法律服務進社區、進鄉村活動,為民眾提供面對面的免費公證法律諮詢。

三是建立公證服務監督制度。廣泛收集民眾對公證服務的意見和建議,每年隨機抽取每位公證員不少於10件公證事項進行回訪調查。

從民眾感受、用戶體驗的角度建立健全三個制度,對公證事前、事中和日常服務進行引導和規範,目的就是讓民眾辦明白證、辦舒心證。

“4”是最佳化四項服務

一是擴大“最多跑一次”服務範圍。將去年試行的9種“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擴展為52種。向社會發布公證減證便民十項舉措。

二是縮短公證辦理時間。部分公證辦理時間縮短至5個工作日。

三是降低部分公證收費。降低部分偏高的公證事項收費標準,進一步減輕民眾和企業負擔。

四是免除特殊群體公證費用。免除申辦遺囑公證時已年滿70周歲老年人的公證費用。免除低保人員、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以及申辦救濟金、低保、給付贍養費和撫養費等公證事項人員的公證費用。

通過擴大、縮短、降低、免除等實實在在的措施,讓廣大民眾獲得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真正從“放管服”改革中受益。

“8”是抓實八個重點

一是全面加強黨建。堅持政治引領、黨建先行,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使每一名公證人都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信念,內化於心,外化於形。

二是改革公證體制。最佳化事業體制公證機構體制機制,推進北京市合作制公證機構試點工作。

三是拓展公證服務。開展代書、代辦、郵寄送達等延伸便民服務,完善綜合公證養老、公證家事服務等創新型公證業務,提供多元糾紛解決服務。

四是規範辦證流程。把為企業和民眾“辦好一件事情”作為標準,梳理公證申請、受理、核實、審批全流程,規範證詞模板,以標準化提升服務質量。

五是強化質量檢查。增加公益類公證事項考核權重,凸顯公證的公益屬性。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織嚴織密質量監控網路,實現辦證數量與質量“雙提升”。

六是改善公證設施。為遠郊區公證處統一配備部分先進公證器材。建立綠色服務通道,為年老、體弱、懷孕或患有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的當事人提供便利。

七是最佳化視窗服務。嚴格執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條禁令”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視窗人員服務管理“十條規範”。實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對公證員情況、收費標準、辦證流程等服務事項一律公開公示。

八是加強教育培訓。開展公證行業“放管服”全員大培訓,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提升服務人民民眾的能力水平。

八個重點,既是公證工作的基礎和根本,也是公證“放管服”工作的關節。通過抓實抓嚴八個重點推動公證“放管服”改革深入發展,帶動公證行業各項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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