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1962年畢業於廈門大學經濟系, 同年10月參加工作。
1988年被評為會計師,
1992年7月被評為高級會計師。
曾在福建省統計局、基建局任統計員。
1972年調福建省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先後在第三施工隊、公司財務科、審計科長和總會室任主辦會 計、財務會計、財務副科長、審計科長、副總會計師。
著作
撰寫並經《福建會計》、《福建建設會計》、《建築會計》、《建築經濟》等省級以上刊物正式發表的會計與審計論文17篇,累計69630字,其中:1996年撰寫的《試論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與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分別獲福建省建設系統、建設部優秀審計論文一、二等獎。《關於推行項目管理與責任成本核算的思考》入編過《改革理論與實踐》經濟卷及《中國新時期社會科學成果薈萃》等二卷等叢書內。在35年財經與審計工作中,制定不少規章制度。在財務科8年期間,根據經濟體制改革要求,提出一整套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與成本核算方法,編寫省五建《成本核算制度》、《成本分析原始表式和填報辦法》、《經濟核算原始記錄表單彙編》、《單位工程承包經營台帳》等。總結企業內部結算中心的資金管理經驗,對實現企業整頓、會計工作改革、強化企業成本與資金管理起了重要作用。審計科5年多期間,歷任審計組長,堅持客觀公正、“一審二幫三促進”,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經濟效益審計為核心、工程項目審計為重點,先後完成所屬單位經理廠長經濟責任或離任等項審計66個,寫出審計報告77篇,提出審計建議409條。1994年任副總會計師後,按照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使財會工作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構思,制定省五省《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項目經濟責任制實施辦法》、《項目財務管理和會計算辦法》、《項目施工業務核算制度》、《公司內部年度經濟責任制》等,使企業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企業施工生產持續發展,效益穩步上升。在省財會幹部管理學院泉州分院等大中專院校系統講授過《建安企業會計》、《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等課程。1999年退休後,任泉州千億地產有限公司顧問及審計監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