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11年至2012年,農業局是大棚補貼資金的主管單位,黃偉生身為副局長,分管該項目工作,在項目申請、審核、審批、日常監管、驗收等環節中,沒有嚴格審核,致使7 個以虛假身份成立的合作社實施了瓊中縣的大棚項目,致使大棚項目建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建設檔型不符合要求和建設面積不實,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
黃偉生的行為已構成失職錯誤,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黃偉生行政撤職處分,職務降為科員。
2014年12月15日電 據海南廉政網訊息,瓊中縣紀委對縣農業局原副局長黃偉生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11年至2012年,農業局是大棚補貼資金的主管單位,黃偉生身為副局長,分管該項目工作,在項目申請、審核、審批、日常監管、驗收等環節中,沒有嚴格審核,致使7 個以虛假身份成立的合作社實施了瓊中縣的大棚項目,致使大棚項目建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建設檔型不符合要求和建設面積不實,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
黃偉生的行為已構成失職錯誤,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黃偉生行政撤職處分,職務降為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