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湖區文物保護單位

鹽湖區文物保護單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由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截至2012年底,鹽湖區有“區保”117處[1]。
1983年縣級市運城市公布了“運城市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運城市成為地級市。2004年11月15日,地級市運城市公布了第一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1983年公布的“運城市文物保護單位”[3]後來歸入鹽湖區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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