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鷹之科學院的前身是成立於2006年的科學物理社(the Science Physics Society), 更早的歷史淵源可追溯到 院長Darwin·Ding一年級時創立的只有過一次活動的樹葉會。
2011年6月20日,社長Darwin·Ding國小畢業,開始醞釀成立一個中學生科學探究類社會團體。
2011年10月15日,具體方案出爐,準備成立第四帝國科學院(the No.4 Empire Academy of Science ,E.A.S.)後不久, 第四帝國科學院成立。
2012年5月,社長Darwin·Ding將其與同屬Darwin·Ding旗下的其他社團合併,成立 第四帝國科學院聯盟。
2013年4月,由於地理生物提前中考的臨近,暫停了科學院的活動。
2013年4月22日, 科學院組織了國中時期最後一次活動:廚餘垃圾反應堆,用來回響世界地球日。
2014年6月17日,在新聞大廈自助餐廳,召開了第四帝國科學院重組會議, 第四帝國科學院正式更名為鷹之科學院(the Eagle Academy of Science,E.A.S.),活動重啟。
2014年8月15日,三級水火箭計畫初步完成,在圖書館召開總結會。
2014年9月1日,全員大部分院士進駐臨沂一中。
2014年12月,緊急成立E.A.S.機器人工作組,組長李劭,副組長陳雲舒。以EAS Robot Subject的名義申辦社團,準備參加機器人大賽。
2015年1月1日,院長丁俊中發布鷹院新年獻詞,為鷹院新的一年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2015年1月11日,E.A.S.機器人工作組舉行第一次活動,在臨沂一中高二教學樓舉行關於機器人的專題講座活動。
2015年11月24日,機器人工作組代表臨沂一中榮獲中國教育機器人大賽特等獎和一等獎。
2016年8月26日,機器人工作組部分成員參加清華大學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聯合主辦的“登峰杯”全國中學生機器人競賽,獲得三等獎。
……
建社至今E.A.S.成功組織活動數十起,組織科學實驗近百起,成為名符其實的活動大社。但社長Darwin·Ding秉持建設精英社團的理念,力求保持社團成員精簡,讓每一個社員都能得到社團組織的最大的幫助,使每一個社員把進社視為一種榮譽,一種資本。 在將來,EAS還會努力組織活動,並聯繫其他知名科學研究組織,和他們一起合作組織科學實驗。
成員
建院創始人
姓名 | 代號(暱稱) | 性別 | 在院內擔任的職務 | 個人介紹 |
丁俊中 | Darwin·Ding | 男 | 院長 | 活潑開朗,性格率真,提倡民主和自由,對待部下和藹可親。但向來行動快于思想。細細觀察,慢慢投入不是他的作風。 |
李劭 | D.K. | 男 | 書記 | 個性沉穩,善於分析,擅長理解和表達抽象的概念和系統,但又具有革新意識,並且極講義氣。 |
陳雲舒 | Z.C. | 女 | 監察員 | 個性開朗,極富運動細胞,卻又有嚴明的紀律性。有為維護社團獻身的決心和毅力,所以經常自覺地維護實驗時的紀律。 |
張恆瑞 | Wolf | 男 | 研究所所長 | 個性沉穩,善於分析,經常能提出建設性的問題。而且總能夠頑強地經受很多艱苦的考驗。 |
其他成員
姓名 | 性別 | 職務 | 姓名 | 性別 | 職務 |
何元昊 | 男 | 院士 | 高嘉婧 | 女 | 院士 |
吳非 | 男 | 院士 | 丁浩然 | 男 | 院士 |
劉欣月 | 女 | 院士 | 高煦惠 | 女 | 觀察員 |
杜東陽 | 男 | 觀察員 | 孫祥程 | 男 | 觀察員 |
劉子豪 | 男 | 院士 | 王雪婷 | 女 | 院士 |
焦欣然 | 女 | 院士 | 周龍傑 | 男 | 院士 |
胡凡 | 男 | 院士 | 王家鵬 | 男 | 院士 |
丁彥傑 | 男 | 院士 | 李嬈 | 女 | 美編 |
周昊 | 男 | 院士 | 管少康 | 男 | 院士 |
苑舒雨 | 女 | 院士 | 趙純 | 女 | 院士 |
寧健 | 男 | 院士 | 朱俊豪 | 男 | 院士 |
李宇 | 男 | 院士 | 柏楊 | 男 | 院士 |
宮昊志 | 女 | 院士 | 趙文碩 | 男 | 院士 |
宋宜珂 | 男 | 院士 | 曲城銘 | 男 | 院士 |
宋秋實 | 男 | 院士 | ………… | ………… | ………… |
鷹之科學院章程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為鷹之科學院。
第二條本團體的性質:由臨沂一中及臨沂實驗中學學生自願結成的,非營利的,為學生提升自信和傳播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學術性地方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增強自我意識,提升自我價值,敢於自我表現和自我推銷,學習溝通技巧,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第四條本團體受學校直接管理監督。
院士
第五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院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第六條院士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人會申請書;
(二)通過測試,並取得優異成績者;
(三)經院士議事會討論通過;
第七條院士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院自願,退院自由;
第八條院士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九條院士退院應書面通知本團體院長,如果一學期不交納會費、不參加本團體活動或一學期不提交研究論文的,視為自動退會。
人員管理
第十條院長在擁有普通院士的基本權利的基礎上,還具有:
(一)被解職權;
(二)具有主持召開院士議事會的權利,在議事會投票中具有絕對否決權。
第十一條書記在擁有普通院士的基本權利的基礎上,還具有:
(一)被解職權;
(二)具有主持召開院士議事會的權利。
第十二條監察員在擁有普通院士的基本權利的基礎上,還具有:
(一)具有可以不經院士議事會直接檢查院內檔案和賬目的權利。
(二)在任期內,任何人無權個人提議解除其職務,除非有超過半數以上的院士一至提議解除其職務,才可以舉行院士議事會,投票解決。
第十三條研究所所長在擁有普通院士的基本權利的基礎上,還具有:
(一)被解職權。
第十四條預備院士僅具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十五條觀察員僅具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二)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院士議事會。院士議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工作人員;
(三)審議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七條院士議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的院士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院士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院長和院士一樣,只有一票,但院長具有絕對否決權。
第十八條本團體的院長、書記,監察、研究所所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對團內事務和人際有良好的處理能力;有較強的責任感和組織能力。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九條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條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二條本團體由財務部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四條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院士議事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院士議事會通過後15日內,經學校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處核准後生效。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六條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院士議事會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才能通過,並報教師教育學院分團委審查同意。
第二十七條本團體終止前,須在學校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經2014年7月10日院士議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