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衛生局

(七)指導規劃衛生行業執法工作。 (十)負責衛生應急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部門職能

市衛生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定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衛生、食品安全、地方性規章;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規劃建議,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三)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制定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實施細則。
(四)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五)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中醫藥科技研究和人才培養,指導和管理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推進全市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預防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指導規劃衛生行業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八)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九)研究制定全市醫學科技發展規劃。開展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普及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醫師考核工作。
(十)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干預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三)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指導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監督基本藥物價格的執行情況。
(十四)組織全市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雙邊、多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組織參與國際組織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五)依法監督和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愛國衛生工作;
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13個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規劃財務科、政工科、醫政科、中醫科、疾病預防控制科、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科技教育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農村衛生管理科、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一、辦公室(法規科、醫改辦)
負責組織綜合調研和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機關重要檔案及大型綜合材料;負責會議組織、文秘、保密、安全保衛、信訪、接待、檔案檔案、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指導全市深化衛生髮展和衛生髮展戰略規劃的實施;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衛生法規建設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衛生行政執法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地方性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及財務審計工作,對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統計和考核獎勵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四、政工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選拔培養、使用;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知識分子管理工作;管理黨員、幹部的申訴、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研究會工作;負責統戰和非黨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局綜合目標管理工作。
五、醫政科
擬定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規範和服務標準,指導全市貫徹執行醫療技術人員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各類醫療機構實行分級管理及一、二級醫院評審工作;推行醫護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註冊制度;負責醫療廣告專業技術內容的初審工作;負責新藥臨床試驗和臨床藥品不良反應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血站及臨床用血工作;負責組織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醫療機構服務的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等方面的監督和評價等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綜合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管;建立健全以公益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六、中醫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服務標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等管理規範和技術;指導並監督管理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推行醫藥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處理中醫醫療糾紛,協調和管理中醫醫療廣告;監督管理按照中醫理論研製藥膳及保健品;負責全市個體醫療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七、農村衛生管理科(醫鑒辦)
擬訂全市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農村基本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參與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農村衛生人才培養、衛生支農等工作;指導依法開展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與管理工作。
八、疾病預防控制科(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開展疾病監測,做好預警預測;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情信息工作。
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和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建立與完善衛生應急信息和指揮系統;組織開展衛生應急科學研究和應急知識教育。
十、婦幼保健與社區衛生科
負責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工作,起草有關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專項技術、衛生系統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性殘疾工作;制定婦幼保健、社區衛生機構建設、人員崗位、技術服務和信息系統規範並組織實施;擬定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十一、科技教育科(醫學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督導醫學科研項目的實施;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療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和醫師考核工作。
十二、衛生執法監督科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保健用品和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綜合協調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監督人員培訓;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
十三、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執行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監督管理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和使用;監督管理國家基本藥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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