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抓好今冬明春茶葉工作的通知

3、新建茶園。 1、管護內容。 2、管護標準。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鳳府發〔2009〕30號檔案精神,穩步推進全縣茶葉產業,順利完成2009至2010年各項茶葉工作任務,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就今冬明春茶葉生產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新建高標準良種茶園4萬畝;補植茶園5000畝;培育茶樹良種繁育基地500畝;在茶葉專業帶內新建10家規模加工廠及10家符合食品安全的茶葉加工分廠;新建10個茶青交易市場;新申報認證有機茶基地1萬畝。加大茶葉實用技術推廣和培訓力度,建立茶葉管護專業合作社,提高全縣茶園管理水平。
二、工作內容
(一)茶園基地建設
1、苗木繁育。培育茶樹良種繁育基地500畝,茶樹育苗以大戶為主,面積要求在100畝以上,育苗商以土地租賃契約、穗條訂購契約、勞工工資支付憑據、穗條驗收單及檢疫證明等為依據申請縣級驗收。按驗收合格的面積每畝兌現1000元補助。
2、苗木訂購及調運、驗收。做好訂苗調苗工作。在2009年9月30日前,各鄉鎮將所需的苗木品種、數量報縣農業局備案後再進行採購。所需苗木統一按《鳳岡縣“五項制度”建設手冊》及項目資金管理的要求進行採購、簽訂契約、供應茶苗。在簽訂契約前,需苗方必須對苗源地進行充分了解,對品種、純度、質量、數量等進行核實,採取可靠措施保證茶苗供應的質量和數量,定苗契約作為兌現政策的依據之一。縣內自育苗由育苗單位向縣茶葉辦申請備案,由鄉鎮核實品種、出苗數量並出具相關證明,育苗戶要與購苗戶簽訂茶苗購銷契約,並經雙方所在鄉鎮鑑證。否則,不予兌現相關補助。
苗木調運到本縣後,供苗方須持植物檢疫證向縣農業局申請復檢登記,檢疫無病蟲害的方能運到目的地。所有茶苗必須經鄉鎮分管領導、種茶戶代表(自購苗方)、村負責人、縣茶葉辦技術人員和供苗方共同組成的茶苗驗收工作組簽字驗收,茶苗驗收標準為國家二級。驗收結束後,24小時內將驗收憑證交縣茶葉辦存檔。
3、新建茶園。在全縣規劃種茶區域內,以土地適宜、以點擴面為原則集中連片建高標準良種茶園。重點區域為蜂岩鎮巡檢村至小河村公路沿線;何壩鄉水河村至琊川鎮大興村公路沿線;進化鎮中心村、大堰村,龍泉鎮西山村,新建鄉官田村、新建村,永安鎮崇新村,綏陽鎮金雞村、瑪瑙村,土溪鎮石壩村至大連村,花坪鎮東山村至關口村。經縣政府分階段檢查驗收合格後,每畝補助種茶戶250元建園經費,獎勵鄉鎮30元工作經費。
規劃審批須在8月至9月完成。各鄉鎮在規劃時要勾繪圖斑,標出規劃面積,報縣政府審批。移栽須在10月至12月完成。各鄉鎮要在審批的規劃區域內建園,種植溝的開挖及移栽要按種植技術的要求,做到標準化、規範化;移栽結束後,各鄉鎮必須對茶園地塊進行編號,完善新建茶園小斑圖、茶苗訂購契約、茶苗驗收單、茶苗發放花名冊等相關檔案資料後申請縣級驗收,由縣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對檔案資料、建園質量、建園面積進行驗收。根據驗收的合格面積兌現種茶戶建園補助的80%、鄉鎮工作經費的50%。茶苗成活率要達到85%以上,並要做到100%補齊補滿、100%中耕除草、100%施肥、100%修剪、100%病蟲害防治,鼓勵有條件的種茶戶進行秸稈覆蓋,下半年檢查驗收合格後,兌現種茶戶剩餘補助經費和鄉鎮剩餘工作經費。
(二)茶園管理
1、管護內容。全縣計畫補植茶園5000畝,所需茶苗由農業局統一供苗。各鄉鎮要對2007年以來所建茶園進行全面排查,將統計補苗的面積、品種及數量造成花名冊,於9月10日前交茶葉辦,同時將每畝按50元收取的苗款交縣農業局存入茶葉專戶統一管理使用。10月至11月要集中時間開展一次茶園補植、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秸稈覆蓋與病蟲害防治工作。鼓勵種茶戶對茶葉長勢好、分枝多的茶園採取茶樹壓條進行補植。
2、管護標準。做到100%補齊補滿、100%中耕除草、100%施肥、100%修剪、100%病蟲害防治,並大力推廣茶園秸稈覆蓋。
3、管護的組織化程度。在各專業村組建茶葉管護專業合作社,種茶戶需與合作社簽訂管護承諾書,由合作社對茶園管護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實行聯護聯管。
4、管護考核。對2007年至2009年茶園管護實行考核制,考核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在2009年12月下旬,對2007年至2008年新建茶園補植補造、除草、施肥、修剪、病蟲害防治等進行考核;第二階段在2010年6月,對2007年至2008年新建茶園除草、施肥、修剪、套作、病蟲害防治,對2009年新建茶園茶苗成活情況、除草、套作等進行考核。
5、管護補助兌現。考核以管護專業合作社為對象,依據兩次考核的結果進行補助。管護完成90%以上的,兌現種茶戶當年管護補助的50%,完成在80%至90%的,兌現40%,完成70%至80%的,兌現30%,茶園管護低於70%的,不予以兌現補助。兩次考核結束後,管護完成90%以上的,每畝給予縣農業局2元的管理工作經費、鄉鎮3元工作經費;對於合作社所屬茶園管護完成90%以上的,每畝給予合作社5元管理工作經費。
(三)茶葉加工廠建設
1、加工廠布局。今冬明春,重點建設10家規模加工廠,規劃在琊川鎮琊川村,綏陽鎮瑪瑙村,土溪鎮大連村,永安鎮崇新村,花坪鎮東山村,何壩鄉水河村,蜂岩鎮巡檢村、小河村、桃坪村,石徑鄉;同時,建設10家符合食品安全和茶葉加工要求的加工分廠,建設的條件是目前無規模加工廠,自有投產茶園面積在100畝以上,且當地有300畝以上相對集中的投產茶園,建設標準達到無公害茶葉加工的衛生要求。
2、時間要求。在2010年3月1日前竣工,在春茶加工前投用,要求全年正常進行收購茶青及加工。
3、茶廠建設及補助標準。建設程式為:企業申報→農業局初審→建設局、經貿局、環保局審查→開工建設→農業局、建設局檢查或督查→農業局、建設局、經貿局等驗收→兌現補助。
補助的對象為茶廠的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方式為現金,分別根據其建的設規模大小及等級進行補助,10家規模加工廠都要求達到有機茶加工要求,其建設標準及補助標準如下:
覆蓋茶園4000畝,占地20畝以上,廠房面積1000m以上,機械設備20台套以上,不使用燒煤能源的補助60萬元;覆蓋茶園3000畝,占地15畝以上,廠房面積800m以上,機械設備15台套以上,補助50萬元;覆蓋茶園2000畝,占地10畝以上,廠房面積500m以上,機械設備10台套以上,補助40萬元。新建茶廠均要求有獨立的辦公室、倉庫、常規檢驗室及農殘檢測設備和廁所等。
10家小型加工廠要求達到無公害茶葉加工要求,其建設標準及補助標準如下:廠房面積300m2以上,機械設備10台套以上,補助10萬元;廠房面積200m2以上,機械設備5台套以上,補助5萬元;廠房面積150m2以上,機械設備5台套左右,補助3萬元。要求外觀符合黔北民居風格,內部功能達到無害化生產標準。
4、加工廠占地:儘量選用荒山荒坡及存量國有土地,充分利用原有的茶葉加工廠空地、糧站、教學點、烤菸收購點、食品站或農村集體土地等。其土地出讓按國有土地出讓程式辦理,出讓金每畝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縣財政安排相關預算資金進行補貼和完善手續。
(四)茶青市場建設
根據茶園及加工廠布局情況,在全縣新建10個茶青交易市場,主要布局在10個核心村已投產茶園300畝以上、將來能覆蓋茶園1000畝左右的地方。由鄉鎮申報,經縣農業局確認後,由鄉鎮組織實施,每個投入10萬元至15萬元。對暫不能建茶青市場的地方,安排一定經費,支持村、組組織茶青交易,按其交易量、憑茶廠的收購碼單及收購茶青的農戶花名冊進行補助;茶葉專業合作社組織交易量在5萬公斤以上的補助1萬元,村、組組織交易量在1萬公斤以上的補助0.5萬元,經縣農業局核查後兌現。
(五)茶葉質量的檢測和管理
支持建設有機茶檢測與包裝中心,所有有機茶必須經該中心檢測合格並貼牌後才能銷售;縣有機辦與中心合署辦公,有機標識由縣有機辦負責申報及管理。鼓勵企業建設“綠寶石”茶產品研發與分包中心,提高茶葉下樹率,促進企業間的橫向聯合。
(六)有機茶申報
1、申報資格要求
凡自建基地300畝以上,茶葉基地管理符合有機產品管理要求,加工廠符合有機申報條件的個人及企業,可進行有機茶基地或加工廠的申報。根據我縣茶園建設布局、管護情況,2009年積極申報1萬畝有機茶葉基地,鼓勵以下個人進行有機茶葉基地申報:老鴰山茶葉公司(2000畝)、盤雲茶葉公司(2000畝)、寸心草茶葉集團(1000畝)、鳳林經貿公司(2000畝)、嘉禾(3000畝);鼓勵寸心草、春秋和嘉禾茶業公司申報有機加工廠。
2、申報程式規定
確定申報的個人及企業,首先向鳳岡縣綠色戰略辦公室提出申報資格核實申請,並遞交有機茶基地及加工廠申請所需提供的相關檔案資料,經綠色戰略辦公室核查通過,由個人或企業向相關認證機構提出申請(亦可由綠站辦代理申請)。
3、申報扶持力度
凡符合申報資格的,申報有機基地每畝補助100元,分三次兌現,獲得有機認證兌現40%,獲有機轉換認證兌現30%、貼牌生產兌現30%。凡加工廠獲得有機認證的獎勵3萬元,分兩次兌現,獲得有機認證兌現70%,認證一年之後兌現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順利完成目標任務
各鄉鎮要切實加強對茶葉發展工作的領導,建立強有力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統籌安排,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鄉鎮要按時間進度,逐步完成階段工作任務。
(二)加強部門配合,齊心協力推進茶葉發展
縣農業局、農辦、林業局、發改局、財政局、旅遊局、國土局、水務局、交通局、電力局、農機局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主動為茶葉產業發展服務,形成齊心協力抓茶葉發展的良好環境,紮實推進茶葉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三)嚴格考核,強化督查
以建園進度、建園質量為考核主要內容,對完成任務的給予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給予相應的處罰,做到有功必獎、有責必問、獎罰分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縣政府督查室、縣農辦和農業部門要加大對茶葉發展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察力度,結合整個工作和階段性工作任務,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促進各項任務目標的落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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