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台縣文化廣電體育局

⑶研究指導全縣文化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全縣文化經濟的發展規劃,統籌管理文化事業經費。 ⑸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藝術教育工作。 ⑼負責全縣的文化基礎設施及文化產業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管理。

鳳台縣文化廣電體育局

鳳台縣文化廣電體育局是政府組閣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文化藝術廣電體育工作,下設人秘股、社會文化藝術股、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廣電管理股、體育事業管理股、文化產業股。下轄文物事業管理所、文化館、圖書館、電影院、推劇團、影劇院、電影公司、花鼓燈藝術團和安徽省花鼓燈藝術中專學校等9個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⑴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關文化事業的政策、法規,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⑵研究制定全縣文化事業發展目標,編制並監督實施文化事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⑶研究指導全縣文化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全縣文化經濟的發展規劃,統籌管理文化事業經費。
⑷綜合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繁榮花鼓燈、推劇及其他民間藝術,組織實施並歸口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負責演出市場的拓展、組織合作與交流。
⑸研究制定全縣文化藝術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藝術教育工作。
⑹綜合管理全縣的民眾文化、電影、文物、博物、圖書等文化事業,推動少數民族和少年兒童文化事業的發展。
⑺綜合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研究制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文化稽查工作,依法對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不斷拓展文化市場管理新領域。
⑻研究制定全縣新聞出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強對新聞出版的管理。
⑼負責全縣的文化基礎設施及文化產業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管理。
⑽指導鄉鎮文化站業務。
⑾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文化局內設3個職能股室:
(一)人秘股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保密及小車管理等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局屬單位基本建設計畫、財務收支計畫的編報、調整和下達,管理和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基建、房產、國有資產等工作;指導全縣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和文化經濟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文化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的評聘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綜治等工作。
(二)社會文化、藝術股
負責全縣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指導全縣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活動和創作。負責組織實施文化藝術教育、文化科技、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藝術團體、藝術學校教育制度改革、公共圖書館(室)及局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巨觀指導文化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文化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管理全縣文物、博物工作、落實文博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文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管理文物市場,負責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
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管理文化娛樂市場、音像市場、文藝演出市場、美術市場、藝術培訓市場、藝術攝影攝像市場、文化市場以及文化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管理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活動;負責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登記與發放;依法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黨的新聞出版工作方針、政策及國家、省、市有關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新聞出版管理辦法,依法對新聞出版活動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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