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濱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潘愛文貪污拆遷補償資金等問題。潘愛文任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夥同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高飛(另案處理)共同貪污拆遷補償資金138.9866萬元,其中潘愛文分得70萬元。此外,潘愛文還違規收受禮金3.8萬元;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35萬元。2017年5月,潘愛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高飛任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副書記。
江蘇省濱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潘愛文貪污拆遷補償資金等問題。潘愛文任鹽城濱海港經濟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夥同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高飛(另案處理)共同貪污拆遷補償資金138.9866萬元,其中潘愛文分得70萬元。此外,潘愛文還違規收受禮金3.8萬元;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35萬元。2017年5月,潘愛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