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高能效設備認證制度
高能效設備是指由能效檢測機構測量的能效和質量測試結果均符合所有高效設備項目,並且從KEMKO獲得高效設備認證的產品。根據《能源利用合理化法》中的第21條“高能效設備認證”和第22條“高能效設備的後續管理”,以及知識經濟部發布的關於促進高能效設備普及的第2008-117號和第2008-218號規定,為了擴大高能效設備的普及,從1996年12月開始對達到一定能效標準以上的產品實施自願性認證。
高能效設備認證制度是以製造商和進口商自願參加為前提的認證制度。若能源年消耗量達2000噸以上的企業或事業團體參加該制度,則需要與政府簽訂自願協定。自願協定是指生產、供給、消費能源的企業或事業團體與政府簽訂的協定,企業制定節能及減排溫室氣體的目標以及履行推進日程和實行方法等,而政府通過監控和評價,並且實施資金援助和稅收補貼,共同達到目標的非強制性政策。協定在簽訂之日起五年內有效。同時,政府對參加協定的中小型安裝和生產企業提供多達250億韓元的援助資金,以及中小企業申請高能效設備認證時免測試手續費等優惠措施。若投資於法律規定的節能設施,則從相關的納稅年度的企業稅或個人所得稅中扣除設施投資金額的20%;對希望參與的企業進行事前技術指導,協助制定實施計畫,提供工程技術和節能技術相關的諮詢;並且通過媒體、網路、雜誌等積極宣傳優秀企業。通過認證的產品應頒發認證證書並加貼高能效設備的自願性標誌,分別如圖1和圖2所示:
目前,屬於高能效設備認證的產品有41種,包括變壓器、電動機、照明設備等。表1列出了這41種實施該認證制度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