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棉過渡時期聯合國權力機構

高棉過渡時期聯合國權力機構 1992年3月15日聯柬權力機構一開始運營就兼併了1991年10月協定簽署以後立即成立的聯柬先遣團。 1993年9月,隨著高棉王國憲法的頒布和新政府的組成,聯柬權力機構的任務結束。

 高棉過渡時期聯合國權力機構

地點: 高棉
 

總部:

金邊
部署期:1992年3月-1993年9月
兵力: 約22 000名軍事和文職人員
死亡人數:78名(4名軍事觀察員、41名其他軍事人員、14名、5名國際文職人員和14名當地工作人員)
開支:1 620 963 300美元(聯柬先遣團和聯柬權力機構合計)
 

職能:

成立的目的是確保1991年10月23日在巴黎簽署的《高棉衝突全面政治解決協定》獲得執行。根據協定,高棉全國最高委員會是“高棉的唯一合法機構和權力來源,在整個過渡時期體現高棉的國家主權、獨立和統一。” 由高棉四方組成的高棉全國最高委員會授予聯合國“所有必要的權利”,以保證本協定的執行。聯柬權力機構得到授權的任務涉及人權、組織和舉行自由和公正的大選、軍事安排、民政管理、維持法律和秩序、高棉難民和流離失所者的遣返和重新定居,以及在過度期間恢復高棉基本的基礎設施。1992年3月15日聯柬權力機構一開始運營就兼併了1991年10月協定簽署以後立即成立的聯柬先遣團。1993年9月,隨著高棉王國憲法的頒布和新政府的組成,聯柬權力機構的任務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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